各镇(街道)科技办、高新区科技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靖江园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的若干政策措施》(澄委发〔2018〕56号)和《江阴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奖励制度实施细则》(澄财工贸〔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奖励资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江阴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2.企业上年度有研发活动且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须进行研发投入(R&D)报统。
3.企业已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研发准备金预算,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4.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5.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5亿元(不含5亿元)。
6.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且上年度未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申报材料
1.江阴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奖励资金申报表;
2.经税务清算汇缴具有2018年度和2017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的财务报表;
3.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2018年度研发经费预算决议或企业内部关于研发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
4.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江阴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受理和管理,未通过平台系统申报的项目,专项资金不予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江阴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入口(http://221.228.70.22:9090/egrantweb/),注册登录后首先更新企业信息再选择相应项目类别填写,填报时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及申报通知,上传的各类申报证明材料需用原件扫描或拍摄,效果清晰可辨。各辖区科技、财政部门负责区内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项目通过市局审核后,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的PDF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用A4纸打印,与通知要求的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两份),盖章签字后报送至各镇、街道、园区科技部门,经所在辖区科技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19年8月21日前报(寄)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对外合作科(澄江中路9号市政府15楼1557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时间
网上开报时间:2019-7-22,网上截止时间:2019-8-16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对外合作科
夏建军 86861557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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