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2363 | 生成日期 | 2019-06-27 | 公开日期 | 2019-06-2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社会保障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就业,失业,收入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文件的政策解读 |
2019年6月27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财政局、江阴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江阴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澄人社〔2019〕46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19年6月21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37号),对我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基数)标准做出了规定。江阴市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会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的缴费基数做出同步调整,同时对社会保险相关待遇的计发基数也做出相应调整。
二、重点内容解读
1、退休退职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按照省规定,在相应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216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6590元。
2、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030元。
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分四档:一档为3030元、二档为5614元、三档为6736元、四档为16842元。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省规定,分两个时间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月缴费基数上下限仍沿用去年的标准,分别为19935元和3360元;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和企业社会保险保持一致,分别为16842元和3368元。
5、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