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江阴市财政局组织布置了对全市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资料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2018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登记,按规定完成年度备案,经审核,依法具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共38户(详见附件)。
二、经营无法持续,或持续经营状态下不能保持设立条件,被注销代理记账业务资格,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的机构共1户:
1. 江阴市东恒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注册地江阴市,证书编号DLJZ32028120170036;
附件: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情况通告表(2019)
江阴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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