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2435 | 生成日期 | 2019-06-19 | 公开日期 | 2019-06-1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关键词 | 农民,经济作物,通知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下发《无锡市水稻机插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镇(街道)农工科、水利农机管理服务站:
为巩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水稻种植机械化尤其是水稻机插水平和作业质量,提高优质稻米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根据无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做好水稻机插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锡农发〔2019〕105号、锡财农〔2019〕42号)文件要求,现将《无锡市水稻机插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结合实际,积极组织,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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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9日
无锡市水稻机插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机插秧作业补贴:2019年度江阴市范围内开展水稻机插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包括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基本条件:①年度机插面积300亩以上(作业面积仅限江阴市区域范围内);②拥有机械化育秧设备和水稻插秧机;③2017—2018年建设的育插秧中心优先。
二、补助标准
机插秧作业面积以奖代补标准为20元/亩。300亩起补,以100亩/档递增,不足整百的按低一档补助,如650亩按照600亩档奖补12000元。
三、操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农机服务组织(包括家庭农场、农机大户)请于8月1日前如实填报《无锡市水稻机插作业奖补资金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相关内容,并附经村委、乡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机插秧作业面积证明及机插秧作业台账(含服务对象姓名、电话号码),于镇政务公开平台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向各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2.各地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对申请对象进行考核:核实机具数量、机具作业时间、作业面积、育秧面积等是否相符,作业质量满意度、作业面积有无核减等,汇总填报《水稻机插秧作业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2)。考核结果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于9月底前按标准拨付奖补资金。
四、其他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实施水稻机插高质量发展行动是落实市政府强农惠农政策、巩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成果、提升全程机械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粮食高质量发展和“无锡大米”振兴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扎实开展。
2.规范考核程序。各地在水稻机插作业奖补考核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要求,实事求是、规范操作,层层把关。各级要加强公示管理,将申请者的机具数量、作业服务对象、作业面积、收费价格、服务质量等考核主要指标列入公示内容,同时建立影像资料和投诉接待等公示信息台账,并专人管理,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如实反映,并做好面积核减。
3.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与核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和申请对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申请对象三年补助资格。同时,加大对政府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足额、及时下达到补贴对象,防止侵占或挪用。
4.规范资金使用。各地要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管,禁止改变资金用途,不得侵占挪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按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补助对象,严禁现金支付。
附件:1.无锡市水稻机插作业奖补资金考核申请表
2.水稻机插秧作业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