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农业供给侧改革
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2435 生成日期 2019-06-19 公开日期 2019-06-1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关键词 农民,经济作物,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下发《无锡市水稻机插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下发《无锡市水稻机插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工科、水利农机管理服务站:

  为巩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水稻种植机械化尤其是水稻机插水平和作业质量,提高优质稻米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根据无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做好水稻机插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锡农发〔2019〕105号、锡财农〔2019〕42号)文件要求,现将《无锡市水稻机插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结合实际,积极组织,认真落实。

  

(此页无正文)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9日

  

 

  
 

  

无锡市水稻机插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机插秧作业补贴:2019年度江阴市范围内开展水稻机插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包括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基本条件:①年度机插面积300亩以上(作业面积仅限江阴市区域范围内);②拥有机械化育秧设备和水稻插秧机;③2017—2018年建设的育插秧中心优先。

  二、补助标准

  机插秧作业面积以奖代补标准为20元/亩。300亩起补,以100亩/档递增,不足整百的按低一档补助,如650亩按照600亩档奖补12000元。

  三、操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农机服务组织(包括家庭农场、农机大户)请于8月1日前如实填报《无锡市水稻机插作业奖补资金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相关内容,并附经村委、乡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机插秧作业面积证明及机插秧作业台账(含服务对象姓名、电话号码),于镇政务公开平台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向各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2.各地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对申请对象进行考核:核实机具数量、机具作业时间、作业面积、育秧面积等是否相符,作业质量满意度、作业面积有无核减等,汇总填报《水稻机插秧作业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2)。考核结果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于9月底前按标准拨付奖补资金。

  四、其他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实施水稻机插高质量发展行动是落实市政府强农惠农政策、巩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成果、提升全程机械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粮食高质量发展和“无锡大米”振兴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扎实开展。

  2.规范考核程序。各地在水稻机插作业奖补考核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要求,实事求是、规范操作,层层把关。各级要加强公示管理,将申请者的机具数量、作业服务对象、作业面积、收费价格、服务质量等考核主要指标列入公示内容,同时建立影像资料和投诉接待等公示信息台账,并专人管理,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如实反映,并做好面积核减。

  3.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与核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和申请对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申请对象三年补助资格。同时,加大对政府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足额、及时下达到补贴对象,防止侵占或挪用。

  4.规范资金使用。各地要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管,禁止改变资金用途,不得侵占挪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按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补助对象,严禁现金支付。

  附件:1.无锡市水稻机插作业奖补资金考核申请表

  2.水稻机插秧作业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doc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