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2226 | 生成日期 | 2019-06-10 | 公开日期 | 2019-06-1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关键词 | 农村,文件,通知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夏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各镇街农村工作科、局各部门:
根据澄安办〔2019〕27号《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30日全省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紧迫感
当前,夏季和雨季已经来临,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雷电、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频繁,诱发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因素增多。各镇街和局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农业机械生产安全的排查和监管,重点检查夏忙期间拖拉机、收割机、高速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等农业机械作业情况,查纠安全防护装置不全、警示报警设施失灵、闲杂人员擅入作业场所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跨区作业农业机械牌证管理、驾驶操作人员配备、道路转移、异地作业安全等情况。严格执行变型拖拉机管理规定,加大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宣传力度,加快淘汰变型拖拉机。二是渔业生产安全的排查和监管,重点检查船检、船东互保、救生设备配置、安全责任落实、承诺书是否签订;结合条线上级部门关于渔业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沼气使用安全,加强对沼气设施和使用的监管排查,重点检查发酵池是否完好,清理发酵池方法、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输气管线、灶具是否老化漏气,使用方法是否正确,责任书、承诺书是否全部签订,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四是对农业涉氨制冷企业要充分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按照要求组织排查和监管。五是对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销售单位要排查证照是否齐全,各种规章制度要落实到位。六是要求高温室外作业的各农户、农业企业用人单位,加强对高温室外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广大农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严防高温酷暑引发的中暑和中毒引发的亡人事故发生。
二、强化农业设施、农业附属用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排查和监管
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各部门对自己所负责条线的农业设施、农业附属用房加强督促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类指导,切实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实。各镇街要负起属地监管责任,及时掌握本辖区农业设施、农业附属用房的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一时排除不了的要坚持经常巡查,做好防范台风、暴雨、冰雹、雷电、持续高温天气等自然灾害的措施,特别是农业附属用房的防火和防垮塌,预防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同时各镇(街道)切实做好夏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农药残留的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任何事故。
三、加强农业农村局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
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各科、室、站、中心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责,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安全意识教育,特别是酒后驾车等方面的教育,经常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