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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1846 生成日期 2019-04-30 公开日期 2019-05-06
文件编号 澄法组办〔2019〕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二级) 司法 关键词 法制,法律,廉政建设,审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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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
江阴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江阴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战略部署,规范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保障食品安全,市政府决定对《江阴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澄政规发〔2017〕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目的

  通过对《办法》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食品小作坊登记制度,规范我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

  二、评估的基本原则

  (一)客观真实原则。通过调查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全面收集、分析相关的信息资料,实事求是地得出评估结论。

  (二)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评估内容、过程和结果。

  (三)民主参与原则。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评估工作,充分听取对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科学系统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设计调查问卷,系统收集、分析评估信息资料,通过实证分析、定量分析等方法形成评估结论。

  三、评估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评估前准备阶段(4月25日至5月15日)。

  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制定《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方案,科学划分评估步骤,细化具体工作,明确时间安排;设计评估调查问卷和统计表格;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发布评估公告,告知参与评估的方式、途径,营造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评估实际运作阶段(5月16日至7月15日)。

  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统计报表等手段采集数据,建立基础数据库进行量化对比、分析。通过开展座谈会,深入了解对《办法》实施情况的评价及意见和建议。通过调查、座谈、查看案卷等方式,了解《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及意见和建议。评估小组对收集、了解到的情况,运用实证分析、定量分析等方法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 评估总结阶段(7月16日至30日)。市司法局组织对初步评估结论进行研究和论证,形成评估报告和处理意见,并上报市政府。

 

  四、评估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市司法局局长                 万小溪

  副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               彭松波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益生

  组  员:人大代表                     林  毅

   政协委员                     计忠宁

   市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季炯蔚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科长    

   张亚清

  市卫健委行政许可服务科科长   程  刚

  市城管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朱  彬

  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夏  平

  市司法局法规科负责人         蒋宁静

  市司法局法规科科员           何  蓉

  市司法局法规科科员           戴广奎

  评估工作小组联系人:何蓉  电话(传真)86862318

  (此页无正文)

                     

  江阴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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