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1846 | 生成日期 | 2019-04-30 | 公开日期 | 2019-05-06 |
文件编号 | 澄法组办〔2019〕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二级) | 司法 | 关键词 | 法制,法律,廉政建设,审查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江阴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战略部署,规范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保障食品安全,市政府决定对《江阴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澄政规发〔2017〕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目的
通过对《办法》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食品小作坊登记制度,规范我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
二、评估的基本原则
(一)客观真实原则。通过调查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全面收集、分析相关的信息资料,实事求是地得出评估结论。
(二)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评估内容、过程和结果。
(三)民主参与原则。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评估工作,充分听取对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科学系统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设计调查问卷,系统收集、分析评估信息资料,通过实证分析、定量分析等方法形成评估结论。
三、评估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评估前准备阶段(4月25日至5月15日)。
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制定《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方案,科学划分评估步骤,细化具体工作,明确时间安排;设计评估调查问卷和统计表格;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发布评估公告,告知参与评估的方式、途径,营造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评估实际运作阶段(5月16日至7月15日)。
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统计报表等手段采集数据,建立基础数据库进行量化对比、分析。通过开展座谈会,深入了解对《办法》实施情况的评价及意见和建议。通过调查、座谈、查看案卷等方式,了解《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及意见和建议。评估小组对收集、了解到的情况,运用实证分析、定量分析等方法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四、评估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市司法局局长 万小溪
副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 彭松波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益生
组 员:人大代表 林 毅
政协委员 计忠宁
市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季炯蔚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科长
张亚清
市卫健委行政许可服务科科长 程 刚
市城管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朱 彬
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夏 平
市司法局法规科负责人 蒋宁静
市司法局法规科科员 何 蓉
市司法局法规科科员 戴广奎
评估工作小组联系人:何蓉 电话(传真)8686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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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