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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2512 生成日期 2019-04-11 公开日期 2019-04-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机关事务 关键词 机关,文件,行政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江阴市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江阴市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江阴市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了便于社会各界特别是建设单位直观了解《江阴市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觉遵守和执行有关规定,现将《意见》主要内容以问答形式解读如下。

  1、制定《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工作, 加强规范征收管理行为,需要科学合理规范的制度文件提供坚强保障。同时,也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省民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防规[2016]1号)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7]210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防空 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通知》(锡价服[2018]43号)、《市民防局关于印发<无锡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锡防规[2018]1号),特制定本意见。

  2、制定《办法》的依据有哪些?

  《意见》制定的依据有《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等部门规章;《省民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防规[2016]1号)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7]210号)、《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防空 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通知》(锡价服[2018]43号)、《市民防局关于印发<无锡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锡防规[2018]1号)等规范性文件。

  3、《意见》的适用范围?

  答:本市行政区域范 围内实施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项目。

  4、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主体是谁?

  答:人防易地建设费由市民防局委托行政审批局征收,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5、人防工程的修建标准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省民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防规[2016]1号)以及《市民防局关于印发<无锡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锡防规[2018]1号)。我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按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之和)的6%修建6级及以上防空地下室。

  6、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条件是什么?

  答:依据《市民防局关于印发<无锡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锡防规[2018]1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建设单位申请,审批部门批准,可进行易地建设:

  (一)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

  (二)因暗河、流砂、基岩埋深较浅等地质、地形或者建筑结构条件限制不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

  (三)因建设场地周边建筑物或者地下管道设施等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按照规定标准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

  (五)按照城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城市某区域人防工程人均面积达到最低人均结建面积指标,且在既有人防工程服务半径内的;

  (六)其他因特殊情形需要易地建设的。

  7、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民用建筑,确因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其应建未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按每平方米1000元收取。工业类建设项目、物流类建设项目中非生产性建筑,确因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其应建未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按每平方米600元收取。新建民用建筑不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且无法补建的,其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按每平方米2000元收取。

  8、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环节?

  答: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向市行政审批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根据人防易地建设费缴款单,向市行政审批局足额交纳配套费。

  9、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减免范围?

  答: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减免规定的项目,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符合减免政策的建设项目,在符合易地建设条件下方可减免易地建设费。审批部门应依据相关减免政策文件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认定后予以减免,除国家、省规定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批准减免建设人防工程,减免易地建设费。

  10、人防工程分期建设的要求?

  答:对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应优先安排结建防空地下室,多建的防空地下室面积可以在同一项目的后期建设中抵扣。在后期建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该项目的后续建设已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后期建设项目符合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

  政策文件关联阅读:《关于江阴市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的实施意见》http://www.jiangyin.gov.cn/doc/2019/04/30/7198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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