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诚信江阴 > 诚信案例

江阴开展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 发布时间:2019/04/28

“药食同源”:许多食物即药物,它们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大家常见的如: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山药、山楂、马齿苋、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生姜、葱等。

根据无锡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江阴市场监管局临港分局在夏港街道珠江路一家店铺里检查到大量这样的中药材,品种众多、包装低劣,店内门头标有“药食同源”字样,店内装有中药格斗,货架及地面堆放了数百袋中药材,摆放杂乱,部分药材标签标注为农副产品,部分药材无任何标签标识或标签名称与实物不符。

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李某出示、《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李某辩解称“我们店卖的是农副产品,既不是药店,也不是诊所!”

店内经营场所公示的服务有中医开方、代煎、打粉、制丸、灌胶囊等服务,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了大量中药处方、2台打粉机、1台煎药机、数十粒空心胶囊,且开具处方人员未取得医师资质,该店将配制的中药通过快递寄往全国各地。

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店的中药材由经营者李某通过微信联系从安徽亳州采购,现场无法提供任何有效的进货票据。因该店涉嫌非法行医,执法人员当场联系当地卫生监督所介入调查处理。

特别提醒,用药安全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购药、用药安全,购药、就诊需要到合法药店、正规的医疗机构。

关于药食同源的目录,国家卫健委会适时进行修订公布,所以并不是所有药材打上“药食同源”就可以随意买卖。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电子邮箱:mayor@email.wuxi.gov.cn

苏ICP备05002806号  苏公网安备 32028102000565号 网站标识码:32028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