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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2624 生成日期 2019-04-17 公开日期 2019-04-25
文件编号 澄市监发〔2019〕3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级) 其他 关键词 市场秩序,食品安全,食品药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执法工作的通知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执法工作的通知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执法大队:

2019年,江阴市市场局综合执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19年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局党委“106”市场执法集成融合工程,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创新优化执法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治理,严厉查处市场领域各类违法行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具体意见见附件。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7日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3份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综合

执法工作意见

 

2019年,江阴市市场局综合执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19年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局党委“106”市场执法集成融合工程,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创新优化执法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治理,严厉查处市场领域各类违法行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具体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深度融合文化、旅游、商务、物价、粮食、盐业等新整合的执法职能,通过稳步有序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查处市场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积极查办大案要案,有效遏制市场乱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主动承担好市场监管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到2019年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综合执法能力明显提升、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确保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放心,用得放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市场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完善防范措施,有效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风险。

2、发挥集成优势。充分发挥我市市场综合执法的集成改革优势,推动传统监管方式向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方式的转变,实现统一的市场综合执法。

3、强化技术支撑。依托我局一体化案件信息平台,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强化信息技术在执法和监管中的运用,做到事前防范、精准打击、事后规范。针对性地开展“四品一械”等产品的监督抽验,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4、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综合协调,推进联动执法,增强执法合力。与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综合执法局加强横向协同,与公检法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二、主要措施

(一)围绕市场公平有序,强化公平交易执法。积极履行公平交易执法工作职责,聚焦重点领域执法。一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混淆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消费纠纷多发的保健用品、装饰装潢、教育培训、房地产及中介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继续强化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工作,重点打击假借“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等名义从事的各类网络传销活动,坚决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三是做好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制假售假、恶意侵权等违法行为,实施“企业家精神”保护工程,营造有利于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百姓舌尖安全,推进食品领域执法。针对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白酒、保健食品、水产品、肉制品、乳制品、粮油等重点食品的执法检查;加大重点食品走私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未经检验检疫等违法行为;加强企业食堂、餐饮企业、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追根溯源,强化大要案的联合查办;严格执行“处罚到人”的规定,进一步推动落实违法犯罪人员的行业禁止;严格规范食盐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的行为和制售假劣食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食盐质量安全。

(三)围绕用药用械安全,推进药械领域执法。始终把公众用药用械安全作为工作出发点,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全面开展药械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以中药饮片为重点品种,加大对进货渠道及产品质量的检查力度。以零售药店、小门诊为重点对象,对零售药店骗证、未按GSP经营、诊所使用过期药械、从非法渠道购药等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以化妆品、医疗器械为重点领域,对进口化妆品未经批准、走私进口、未执行查验制度等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对高风险医疗器械走私、组装、翻新等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以淘宝网、微信销售为重点环节,联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智能化、网络化、隐蔽化和区域化制售假药、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的严打力度。

(四)围绕两大安全,推进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领域执法。围绕重要工业产品及特种设备两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执法,加强舆情分析,深挖违法案源,全力开展质量违法线索摸排。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修订和《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企业标准的制定、公布和执行情况发生了重大改变,产品质量的执法工作应因势利导、顺势而为,转变重点,加大对强制性标准产品、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以及企业标准制定、公布、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预防出现区域性的质量问题,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办案程序,进一步强调特种设备执法的“闭环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得到消除,并在立案查处后及时将信息反馈到相关部门。

(五)围绕集成改革目标,推进文化、旅游、商务、物价等新领域执法。充分发挥市场领域集成执法的改革优势,全面推进文化、旅游、商务、物价等新领域监管执法。文化执法注重意识形态专项执法,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商场(餐饮店)等场所举办的各类营业性演出未审批行为、星级酒店有证的卫星电视超使用频道行为、医院诊所等单位出版非法刊物行为、印刷企业无证印刷行为及未验证行为、网吧(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等6类违法行为。旅游执法注重掌握时间、节日等节点,开展旅游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商务执法注重综合治理,对成品油市场实施“质量+商务”的综合执法,对单用途预付卡、汽车市场、商业特许实施“超限额发卡、未按约定退款、发卡企业未备案、汽车捆绑销售、特许资格”等维权执法,为促进我市消费升级提供执法保障。物价执法注重民生领域的价格监管,重点查处“直销产品不按规定标明产品价格、直销产品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不一致、经销商不按照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依托江阴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对涉及提价的1013项、降价的39项医疗服务项目的12家公立医院开展专项检查,对执行最新政府定价、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全市机动车收费管理单位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全力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执法大队、各分局要充分认识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要结合本意见和辖区内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监管措施和计划安排,稳步有序推进各项执法工作。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各分局的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办理跨辖区、跨部门案件,确保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能力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局党委的工作思路,执法大队、各分局要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明晰执法重点。执法大队要加快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完善执法信息报送流程,确保为我局执法办案提供信息支撑。人才库成员要发挥引领作用,带动一大批执法人员成为业务能力超群的办案人才。执法大队及相关业务科室要广泛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履职所需业务知识,提高办案技能,提升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做好我局执法工作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提示,曝光典型案件,充分展示市场领域综合执法的工作进展和成效,营造市场经济秩序规范有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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