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1633 | 生成日期 | 2019-04-03 | 公开日期 | 2019-04-22 |
| 文件编号 | 新政发〔2019〕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新桥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 主题(一级)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主题(二级) | 文化 | 关键词 | 文字,语言,机关,方案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为了加强语言文字的应用管理,推进各项公务用语用字的正确、规范,准确、高效地履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 ||||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办公室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现就做好全系统该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对新桥镇机关及公务员要求
1.普通话成为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2.普通话成为在媒体和公共场合的公务用语;3.普通话成为其他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4.普通话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5.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内容;6.按照人事部门统一规划,对应培训人员展开普通话培训;7.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人员的基本条件;8.名称牌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字;9.公文用字规范(包括文件格式规范、标点规范),文头和正文都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10.印章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字。11.标志牌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12.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二、对其它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求
1.日常工作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2.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3.对应培训人员展开普通话培训;4.名称牌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字;5.公文用字规范(包括文件格式规范、标点规范),文头和正文都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6.印章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7.标志牌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8.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用字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三、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考核要求
1.加强层级管理,落实责任制,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各科、室、中心和政府微信平台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况和用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2.党政办要对各科、室、微信制发的各类文件材料及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用语的规范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附件:江阴市新桥镇语言文字规范化制度
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附件
江阴市新桥镇语言文字规范化制度
为了加强语言文字的应用管理,推进各项公务用语用字的正确、规范,准确、高效地履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机关公务用语。
(一)全面推广普通话,推动干部职工在单位内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以形成良好的语言氛围。
(二)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首先使用普通话;
2.各类会议、活动的主持、发言使用普通话;
3.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坚持使用普通话;
4.接待工作,特别是接待外地来客时坚持使用普通话。
(三)积极推进机关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同时,逐步把普通话达标作为新进人员的录用条件之一。
二、加强对机关各项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在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用语用字情况的督查和管理。
(二)制发的公文,用语用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公文印发前,必须进行三次校对,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
(三)在日常工作中用字规范,单位的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
(四)在上报信息的材料上用字规范,不出现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
(五)加强对户外广告许可事项中规范用语用字的审查,设置的广告、店招店牌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
三、加强对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努力使我单位成为党政机关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表率。
(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进一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有关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依法加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努力在全市机关中率先实现普通话普及和用字规范。
(二)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并组织相关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1.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的语言文字知识及应用技能竞赛;
2.充分利用每年一周的全国推普宣传周(每年9月份第2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和文明创建总体规划,切实提高我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四)加强对基层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全面提高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