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2622 | 生成日期 | 2019-04-12 | 公开日期 | 2019-04-16 |
文件编号 | 澄市监发〔2019〕2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质量监督 | 关键词 | 市场秩序,药品监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安全玻璃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 |
关于开展安全玻璃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
常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促进企业主动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解决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升安全玻璃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玻璃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安全玻璃产品的生产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19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1、本次检查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不得事先通知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常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检验机构在抽样时要认真填写抽样单,确保数据准确可靠。样品的运输、存储、检验须符合有关要求,以相应的产品标准和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为监督检验依据。现场抽样时,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及时依法处置。
四、其它要求
承检单位要将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报送,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检验结果汇总至质量监督管理科。报送材料包括检查工作小结、不合格情况分析及建议、抽检企业名单、检验报告(须附抽样单)、检验结果通知书等。
上述专项检查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