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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场监管局长泾分局查处一起“保健”市场价格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9/04/08

“保健”市场乱象是长期存在的顽疾,社会反响强烈,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近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泾分局在对辖区某保健品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店内保健品专柜上所销售的羊奶粉均无明码标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经立案后查实,案发前当事人王某以53元/盒的价格购进羊奶粉450盒,其间把销售价格提升到298元/盒,但在销售过程中口头承诺以让利的形式以123元/盒的价格推销给上门体验的老年人,在检查时所售羊奶粉均无标注价格及商品的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鉴于当事人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江阴市场监督部门将推动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不以百日行动结束而放松对“保健”市场的监管,加强明查暗访,防止乱象死灰复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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