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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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2096 生成日期 2019-04-04 公开日期 2019-04-0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关键词 机关,公文,文件,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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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市农业农村局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市农业农村局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现就做好全系统该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机关公务用语。

  (一)全面推广普通话,推动干部职工在单位内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以形成良好的语言氛围。

  (二)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首先使用普通话;

  2.各类会议、活动的主持、发言使用普通话;

  3.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坚持使用普通话;

  4.接待工作,特别是接待外地来客时坚持使用普通话。

  (三)积极推进机关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逐步把普通话达标作为新进人员的录用条件之一。

  二、加强对机关各项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在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用语用字情况的督查和管理。

  (二)制发的公文,用语用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公文印发前,必须进行三次校对,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

  (三)在日常工作中用字规范,单位的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

  (四)在上报信息的材料上用字规范,不出现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

  (五)中国江阴党政集群网站农业农村局网页必须使用规范化文字,相关科室要落实责任制和检查整改奖惩制度,最大限度地杜绝文字差错;对工作人员展开文字规范化知识培训。

  三、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考核要求。

  (一)加强层级管理,落实责任制,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二)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况和用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三)党政办要对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制发的各类文件材料、局网页及局系统工作人员公务用语的规范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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