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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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2256 生成日期 2019-03-21 公开日期 2019-03-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二级) 司法 关键词 政法,法制,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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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决策部署,紧扣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模范机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统筹推进依法治市,扎实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着力服务大局发展,着力统筹法治建设,着力构建工作体系,着力改革创新发展,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在新的起点铸就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在全省领跑,助力“强富美高”新江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着力服务发展大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充实各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广泛开展“法企同行”、“民营企业体检”等活动。服务我市全面启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加强企业创新法律保护,推动形成鼓励支持创新的社会共识。集聚律师、公证等优质专业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法律服务高地。

2、开展服务“三大攻坚战”专项行动。广泛开展防范金融风险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活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集聚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紧扣“病残孤老灾”特殊贫困人口和重点经济薄弱村,开展法律扶贫活动。深入开展“绿色法治宣传”“环保行政执法监督”等行动,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手段助推污染治理,积极开展环境损害公益诉讼、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工作。

3、主动参与江阴重大战略建设保障实施。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乡村便民法律服务,拓宽新农村发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村法律顾问制度运行,提高乡村依法管理水平。围绕深化集成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用法规和制度巩固和推进改革成果,完善法律服务长效机制,搭建法律服务机构与政府企业的对接平台。

二、着力统筹法治建设,构建法治江阴新格局

4、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依法治市组织架构,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全过程,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5、强化法治江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整合法治市(县)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考核资源,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估,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审查中的参与机制。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大力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升法治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三、着力构建六大体系,全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6、健全科学民主的制度建设体系。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网上运行机制,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执行程序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上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制定后评估年度计划。开展规范性文件实质性审查,对违法违规的坚决予以撤销,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重点,完成对1990年以来市政府制定的与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等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7、健全公正规范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活动。继续组织实施全市综合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镇街综合执法队伍的培训、指导和监督考核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以刚性要求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执法争议和问题。要强化执法质量考评,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8、健全精准有效的法治宣传体系。加强对全市普法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落实国家机关“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建议函、考核通报等工作制度,完成“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实施全市公务人员学法考法、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落实“每月一法”学习制度,组织征集以案释法案例。探索建立以宪法为统领的普法和法治文化体系。深入开展宪法宣传主题教育,组织活动。深入开展 “法润万家”春风行动、“4·8”司法日、法律六进、法治夏令营、“绿色法治宣传”、“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润暨阳”主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统筹“市级场馆、镇街中心、村居站点”资源,在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中嵌入基层法治宣传和治理实战平台,推广“小区汇客厅”、“居民议事堂”、“德法书香”等做法,打造基层善治新模式。

9、健全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围绕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目标,年内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贯标达标率100%。拓展12348网络平台服务功能, 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加大法律服务供给,提供面向企业和公民个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联动机制,引导律师、公证、仲裁等专业力量及时介入,深入开展企业“法律体检”等活动,把法律事务融入依法行政、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和风险防范全过程。围绕“放管服”改革,创新公证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800件。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优势,推行“家庭法律顾问”模式。积极推动政府资金主导、社会投入协同、公益捐赠辅助的公共法律服务多元投入机制的建立。

10、健全多元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按照“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建立以预防为基点的多元高效纠纷解决机制,全年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8%。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节点,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从源头上控制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快人民调解小助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平台的推广应用,提升矛盾纠纷预警分析的信息化水平。规范整顿村(社区)调委会,年内市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成率达100%。大力推进法院、检察院派驻式调解工作室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年内打造和培育6-7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和服务退役军人的专门调解组织。按照司法部即将出台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方案》,完善行政复议机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建立健全错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

11、健全一体运行的刑事执行体系。建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构建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社区矫正“三期分段”“四个关键”“五大改造”新格局。构建以市级社区矫正中心为主体,未成年矫正修复基地、阳光帮扶基地为补充,司法所及相关社会组织为支持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加快推进“阳光回归工程”的实践探索,打造刑满释放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管理江阴新模式。发挥市矫正安置帮教协会作用,建立一批具有本地特色、作用发挥突出的品牌基地。严格贯彻省《后续照管工作规范》,依托三级照管服务网络和平台,建立和完善以司法行政为主体、其他职能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党建引领强根基,全体激发司法行政工作新动能

12、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政法姓党”总要求,认真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主题活动。 以党建标准化示范点为引领,大力开展“暨阳红色先锋”创建工作,全面规范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工作制度。加大培育重大典型力度,组织开展“最美法律人”、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法行政双十佳”“优秀案例”等评选活动。

13、整合职能,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基础平台”、“一线平台”、“综合平台”的要求,继续深化“365”工程,开展司法所分类建设试点,根据镇街常住人口、辖区面积等情况,6月底前完成司法所大型、中型或小型所的分类建设方案。根据省厅即将修订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实施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提升工程,农村干部群众对乡村法治建设满意率达到86%,年内争创第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完成对司法所行政职能优化整合,统筹协调依法治镇、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三所”共建,指导司法所建立和完善立法民意征集,镇街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政府合同的合法审查,以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协调指导等职能的工作机制。

14、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快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围绕职能拓展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市,推进政府法制和司法行政业务重点,实施“普训式”、“定制式”、“菜单式”相结合的“大培训”。树立“讲政治、重实绩、敢担当、有品行”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磨炼和选拔使用,推动干部有序接替、良性发展。

15、更大力度落实从严要求。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决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的行风行业建设,加强行业监督,提升行业自律,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弘扬求真务实和雷厉风行的作风,建立领导干部调研常态化、责任全程化,切实转变作风,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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