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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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1322 生成日期 2019-01-25 公开日期 2019-01-28
文件编号 周政发[2019]1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周庄镇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水利、水务 关键词 河流,滩涂,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镇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全镇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周政发〔2019〕12号

 

 

关于在全镇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街办)、各有关部门、有关驻镇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关于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整治及其相关违纪违法问题查处进展情况的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无锡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江阴市委办公室、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澄委办电发〔2019〕)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镇河湖管理和保护,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两违”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目的意义。在全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管控,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和批示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中央河长制改革、破除当前我镇生态环境短板、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有力抓手,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影响深远。各村(街办)、各有关部门、有关驻镇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清开展“两违”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整治范围。全镇镇村级河道,其中张家港河、东横河、应天河、冯泾河是省、市规定的重点河道。

(三)整治目标。对于有条件能够立即整治的违法建设,应于2019年底前整治到位;对于立即整治确有困难的违法建设,明确整治时间、整治方案和整治要求,所有违法建设应于2020年底前全面整治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河湖空间管控和长效管护机制,全面遏制违法侵害河湖行为,逐步修复河湖生态,增强河湖综合功能。

二、责任分工

我镇“两违”专项整治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负责,党政同责”的原则,实行镇级抓总推动、各村(街办)负责落实、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各村(街办)、各有关部门、有关驻镇单位要将“两违”整治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议事重要日程。强化主要领导负责制,严格落实属地清查与整改的具体责任,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清理整治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镇级抓总推动。镇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两违”专项整治行动,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情况通报、考核问责等,负责督查各村(街办)、各有关部门、有关驻镇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二)属地负责落实。各村(街办)承担辖区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的第一责任人,按照镇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专项行动具体工作,真正做到“清理排查和整治整改问题出在哪里,就由哪个地方负责解决”。

(三)部门协同配合。各村(街办)、各有关部门、有关驻镇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与权限,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主动靠前工作,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和执法监管,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两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各级河长要按照《江苏省河长湖长履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长在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的通知》(锡委办发〔2018〕2号)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统筹推动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整治步骤

(一)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2019年1月28日前)。各村(街办)要按照查全、查细、查实的要求,结合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登记的清单,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排查张家港河、东横河、应天河、冯泾河等骨干河道,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和网格员的工作优势,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包干,确保各类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不遗漏。对所有的“两违”项目要进行全面地梳理、分类、登记,形成违法主体明确、工作量清晰、责任可追溯的问题清单,由各村(街办)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镇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所有“两违”项目问题清单在2019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逐一梳理,编制整治方案(2019年2月-5月)。对排查出的问题,各村(街吧)要逐个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地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治标准、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整治标准应按照违法类型、违法性质等,逐个分类确定。原则上,对影响行洪和输水功能、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违法占而不用等严重影响河湖生态与安全的违法建设,要立即清理整治,争取在2019年底前、确保在2020年底前整治完成。对影响不大,通过采取补救措施可以消除影响的违法项目,可在2019年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并补办手续加以完善。张家港河、东横河、应天河、冯泾河的“两违”整治方案应于2019年3月底前报镇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周密部署、全力推进整治(2019年5月-12月)。各村(街办)、各有关部门、有关驻镇单位要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通过逐个上门发放整治通告、传达整治要求、宣传政策等措施,督导违法主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定时间自行拆除或依法采取补救措施。对违法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自行清理、消除违法行为的,各村(街办)、各有关部门、有关驻镇单位要协同配合,依法对辖区内的“两违”项目进行集中整治。对重大违法案件要挂牌督办,实施联合执法,推动“两法衔接”,对抗拒执法、顶风违法等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各村(街办)、各有关部门、有关驻镇单位要建立联防联管机制,加强动态监管,切实保护河湖生态。镇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四)严格验收,保证整治质量(2020年底前)。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对整治项目实行分级验收,坚持“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及时组织验收,对单销号。对于体量较小的整治项目也可以集中一批组织验收。要严格验收标准,整治项目涉及违法圈圩的,必须清除到现状河底,并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测量报告。

(五)长效管控,巩固整治成效(2020年底前)。要明确河湖长效管控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河湖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和空间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在清除违法存量的同时,坚决遏制违法增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街办)、各有关部门、有关驻镇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属地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各村(街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督查考核。镇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并将专项整治纳入全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

(三)严肃问责问效。要严查整治过程中的庸政懒政、失职渎职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虚报漏报瞒报、自查不清、观望等待、停滞不前、整治不力、纵容包庇、边整改边违法的,要严肃问责。

(四)注意方式方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扎实细致做好专项行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法律解释工作,有效疏导、缓解社会矛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定期上报信息。各村(街办)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向镇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辖区内“两违”清理整治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

(六)坚持公众参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APP等媒体,将列入整治范围的项目信息向社会公告,定期向社会通报整治进度,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接受全社会监督。要搭建公众信息平台,畅通电话热线等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对于舆论曝光、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证处置。

各村(街办)“两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告分别于2019年12月5日、2020年12月5日前报镇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周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

 

 

 

 

 

 

 

 

 

 

 

 

 

 

 

 

 

 

 

 

 

 

 

 

周庄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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