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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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1871 生成日期 2019-03-18 公开日期 2019-03-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意见
主题(一级) 科技、教育 主题(二级) 教育 关键词 学校,教师,学生,意见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阴市教育局、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阴市财政局、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3月18日联合印发了江阴市《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江阴市教育局、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阴市财政局、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3月18日联合印发了江阴市《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学生家长反映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呼声越来越高,为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制定出台江阴市《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制订过程及政策依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18〕24号)以及《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教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于2019年2月初开始启动研制工作,先后学习并考察了周边多个城市的方案和实施情况,经调查研究、专家咨询和集体起草,于当年2月20完成了《意见(建议稿)》,2月25日召集部分校长,召开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座谈会,征求大家意见。2月28日《意见(修改稿)》完成并通过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讨论, 3月初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个单位、17个镇街、80多个学校征求意见,收到各类修改意见共计43条意见,其中完全采纳意见8条,并最终形成《意见(送审稿)》,3月10日进行了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局会签,并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基本原则

《意见》制定的基本原则,㈠是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本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具体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㈡是全面推进、重点保证,课后服务主要面向小学阶段学生正常放学后家长接送确有困难的家庭(寄宿制学校和有校车接送学校除外)。㈢是积极稳妥、逐步完善,课后服务自2019年春季开始实施,各地将积极创造条件、充分调研情况、周密筹划部署、稳妥实施推进,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扩大服务工作覆盖面。

四、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和“保障机制”。

为了有效推进此项服务工作,《意见》明确了服务对象: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乘坐校车的学生除外),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意见》明确了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学校冬季作息时间时段内不晚于17:30,夏季作息时间时段内不晚于18:00。

就服务内容来看,《意见》明确了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主要内容可以包括:(1)集中完成作业。可以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2)自主阅读交流。可以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可以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可以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五、经费保障

为充分保障课后服务的开展,《意见》明确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费用、社会捐助等方式筹措经费。各镇(街道)收费标准和劳务报酬根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文件另行制定,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实行收费服务的镇街,应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服务费。

六、操作要点

一是坚持协同推进,保障机制长效性。教育局作为牵头部门,将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长效管理制度。教育局将要求布置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明确报名办法、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内容,做到一校一策。学校也将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具体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细化实施路线图。开学后,学校将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建立课后服务时间、形式、内容等制度体系。2月份学校立足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原则,开发多样化服务内容,做好场地人员的准备;3月学校做好需求排摸工作,同时建立课后服务团队管理制度,建设以学校教职工为主、校外志愿者为辅的多渠道课后优质服务团队,提高课后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坚持规范过程,提升管理精细度。教育行政部门将督促学校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教育局也将严格落实学校办学行为方面的各种规范,组织力量开展督查,严禁学校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活动,严禁将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盈利性机构。

四是坚持考核评价,提升工作实效性。教育局将协调发改、财政、人社,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通过看现场和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定期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意见建议,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尽最大努力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尽力安排满足学生和家长需求的课后服务内容。课后服务也纳入对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的内容予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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