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1305 | 生成日期 | 2019-03-05 | 公开日期 | 2019-03-0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统计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统计 | 关键词 | 统计,经济,管理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中质量抽查的通知 |
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中质量抽查的通知》(锡经普办字〔2019〕10号)要求,结合国家统计局能源司、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无锡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四经普”重点企业能耗数据核实的通知》的工作布置,为进一步提高能耗数据质量,夯实基础,做好全市经济普查能源专业相关工作,现决定在“四经普”期间开展重点企业能源数据核实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实时间
2019年3月1日—3月20日。
二、核实对象
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重点耗能单位和所有能源加工转换及回收利用单位。
三、核实内容
核实对象填报的“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605-1表)”、“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605-2表)”、“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605-3表)”数据。
四、核实方法
(一)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与市局工业科共同负责开展对全市耗能前5位企业的现场核实,详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生产工艺、统计方法、数据来源等。
(二)除上述企业外,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要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重点耗能企业和所有能源加工转换及回收利用企业在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数据重点审核、逐一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五、相关要求
请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根据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并于2019年3月20日前上报核实情况总结,联系人:史学谦,联系电话:86860480。
附件:需现场核实的企业名单
江阴市统计局
2019年3月5日
附件
需现场核实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区 |
1 |
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 |
临港开发区 |
2 |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澄江街道 |
3 |
江阴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4 |
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 |
徐霞客镇 |
5 |
江阴周北热电有限公司 |
周庄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