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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江阴:市场监管局查处一批“不明身份”五常米 发布时间:2019/03/12

近日,江阴市场监管局澄北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监管过程中,发现一家粮油销售部正在售卖一批袋装的“五常”大米,经现场检查发现这批大米身份蹊跷,既没有食品标签,也没有产地证明,米袋周围还放有大量包装盒、包装袋以及两个日期打码机。

经执法人员仔细调查,才揭开了这批五常米的神秘面纱。该粮油销售部的大米是直接从五常市的某农业合作社购进的,但是大米在加工出厂时却没有贴食品标签,也没有附检测报告,经营者为了销售方便和顾客需要,还在现场将整袋的大米(25公斤/袋)拆封分装成小袋(2.5公斤/袋或5公斤/盒)销售。

该粮油销售部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销售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及非法生产预包装食品;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该粮油销售部发放给顾客的宣传单上有“世界上最好吃的大米”字样,为绝对化用语,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进行虚假宣传。

执法人员对相关问题“五常米”进行了当场扣押。《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标签相当于预包装食品的“身份证”,标示着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者、生产日期等信息,发挥着描述、宣传和介绍产品,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作用。没有“身份证”的袋装大米无法溯源,若销售出去,将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该粮油销售部涉嫌销售无食品标签五常米等行为案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采购五常大米时,一定要留心外包装上是否有食品标签以及标签内容是否齐全,验明五常米的“正身”,以防有人鱼目混珠。五常米,能溯源才是真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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