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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江阴进入为期4个月的长江禁渔期
发布日期:2019-02-28 08:52    文章来源:江阴日报

2月27日获悉,自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市将实施为期4个月的长江禁渔期制度,旨在保护长江鱼类产卵繁殖和幼鱼生长,促进长江水生生物休养生息、自然恢复。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调整长江流域专项捕捞管理制度的通告》,2019年起我市长江禁渔管理工作迎来新调整,将不再发放刀鲚(长江刀鱼)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包括刀鲚在内的所有捕捞作业。

禁渔期间,渔政部门将积极开展非法捕捞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长江禁渔期管理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长江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的“三无”涉渔船舶、违法设置的渔具一律收缴和强制清除,对非法捕捞的持证渔船按有关文件规定吊销相关证件。

连日来,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大队通过召开长江捕捞渔民禁渔座谈会等方式,强化禁渔宣传。在全市40余位长江捕捞渔民参加的座谈会上,渔政执法人员通过发放资料、逐条解释、现场答疑等方式,向渔民们全面讲解长江禁渔制度,宣传贯彻刀鲚禁捕政策,并强调禁用渔具种类。与会渔民们深入学习禁渔最新规定,咨询刀鲚禁捕政策,并表示将积极支持长江禁渔工作,坚决遵守长江禁渔秩序。与会渔民们还在现场签订了长江禁渔承诺书,愿与渔政共建“政民一家亲”,严守长江禁渔制度,养护长江渔业资源,共建长江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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