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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阴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5

澄政发〔2018〕138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阴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前  言

江阴市,简称澄,因地处“大江之阴”而得名,是一座现代化滨江港口花园城市。江阴位于中国华东,江苏省南部,长江三角洲太湖平原北端。东接张家港,南临无锡,西连常州,北对靖江。江阴地处长江咽喉,是大江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和江河湖海联运换装的天然良港。江阴地处太湖水网平原北端,长江南部冲积平原,全境地势平缓,平均海拔6米左右,滨临长江,全境有干、支河流550余条。江阴市水域面积175.8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7.8%,其中长江水面56.7平方公里。丰富的水资源和突出的区位优势为全市现代渔业发展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江阴市委、市政府对本市渔业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逐渐加大政策扶持与工作推进力度,有效推动了江阴市现代渔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促进了江阴市渔民收入增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江苏省“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和全国渔业转型升级推进会等有关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制度建设,科学、合理及充分利用丰富的水域滩涂自然资源,做好水域滩涂资源优势大文章,促进全市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水域滩涂资源科学规划、有效配置,结合江阴市渔业发展现状,特编制《江阴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明确了江阴市2018—2030年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通过规划编制和实施,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逐步推动建立以养殖证为核心的养殖管理制度;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进一步协调水产养殖与城镇化建设中各相关方面利益的关系。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六)《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2009年农业部令 第20号)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

(八)《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九)《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

(十)《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

二、政策文件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1号文)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6号)

(三)《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

(四)《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五)《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9〕环管字第201号)

(七)《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

三、相关规划、文件

(一)《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

(二)《江苏“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2016—2020)》

(三)《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8)

(四)《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

(五)《无锡市“十三五”(2016—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锡政办发〔2016〕205号)

(六)《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苏政复〔2012〕9号)

(七)《江阴市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澄政办发〔2017〕72号)

(八)《2017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

(九)《江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十)《江阴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1—2030)》

(十一)《江阴市水系规划(2011—2030)》

(十二)《江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四、编制标准

(一)《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农渔发〔2016〕39号)

(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农渔发〔2016〕39号)

(三)《渔业水质标准》(GB/T 11607-1989)

(四)《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DB32/T 1705-2018)

(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8年—2030年,基准年为2017年。

二、规划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围绕“产业转型、环境优美、品质提升、渔民增收”的现代生态渔业发展目标,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进一步健全渔业管理制度,采用先进的养殖技术,实施标准化健康养殖,继续推进水产养殖结构调整,发展特色、高效、生态养殖,养殖水产品全面达到无公害标准。

三、规划任务

(一)根据水域资源状况和环境承载力,科学划定“三区”,逐步实现水产养殖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二)对养殖功能区进行科学布局,实施渔业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养殖污染防控管理,推广先进节能环保养殖新技术,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渔业。

(三)强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突出生态效益。

第四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坚持对渔业资源的科学开发与合理利用,根据江阴市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结果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要,着眼于渔业发展的长远利益,科学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水产增养殖业,增强水域修复和水体自净能力,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夯实渔业生产的发展基础。

二、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原则

生态、特色、优质是江阴水产品在全国市场的立身之本。以“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生态健康、优质高效”为主线,推进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着力加强面源污染治理,落实《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江阴生态渔业快速全面发展。

三、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原则

合理评价主要水域的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养殖生产,对于超环境承载力的区域,要通过逐步调减养殖面积,降低水产养殖对环境的影响。构建低密度高品质生态河蟹养殖业、精细化青虾养殖业,鼓励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稻虾、稻蟹轮作等),鼓励发展渔牧结合生态旅游业,实现养殖水域的整体规划、有序开发、协调发展。

四、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原则

本次制定的水域滩涂养殖规划需做好与《江苏“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无锡市“十三五”(2016—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江阴市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江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江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阴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1—2030)》等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第五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滩涂是指江阴市行政区域管辖水域滩涂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一、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一)地理位置

江阴市位于东经119°59′至120°34′30″、北纬31°40′34″至31°57′36″之间,地处长江三角洲太湖平原北端、苏锡常“金三角”的几何中心。北枕长江,与靖江市隔江相望,南近太湖与无锡市区相接,西邻常州市,东接张家港市、常熟市。江阴交通十分便捷,历来是大江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江海联运、江河换装的天然良港。江阴长江大桥横跨长江,是京沪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江阴市东西长58.5公里,南北宽31公里,总面积987.5平方公里,陆地面积811.7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75.8平方公里,其中长江水面56.7平方公里。

(二)地质地貌

江阴市属扬子地层区江南地层分区,在第四系覆盖层下的地层自老至新有泥盆系、石炭系、二叠系、三叠系、侏罗系及白垩系。境内地貌,南北自西横河至长江之间,东西自君山向西,经临港、璜土为高地,地面高程均在6米(吴淞基面)以上。长江沿江为洼地,是由长江水挟带泥沙沉积并经围垦而成的圩田,古称沙田,属长江三角洲的边缘部分。西南为低洼圩区,属太湖沼泽地区的一部分。全区地貌主要分为长江冲积平原、太湖水网平原及低山丘陵。长江冲积平原又分为河漫滩冲积平原、新三角洲冲积平原。太湖水网平原主要分布在月城、青阳、徐霞客等镇,原是芙蓉湖一部分,面积200多平方公里,高程1.5~2米,其中月城为典型的湖相沉积圩区平原。境内山丘孤立于平原之间,互不相连。

(三)土壤土质

江阴北部沿江一带为潮土和渗育型水稻土,由长江泥沙冲积沉积母质发育而成,以沙质为主。西南部和东南部为脱潜型水稻土,由湖积母质发育而成,粘性较强。中部为漂洗型水稻土和潴育型水稻土,由黄土状母质发育而成。低山丘陵区为粗骨型黄棕壤和普通型黄棕壤,由砂岩和石英砂岩风化的残积物发育而成。

全市水田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2.10±0.29%,属中等水平;丘陵山区黄棕壤土有机质平均含量1.68%。黄泥土是境内分布最广、面积最大的土种,占水稻土面积的27.1%,黄白土、乌山土、粉沙壤土、中位白土分别占水稻土面积的25.2%、15%、10.7%、5.5%。旱地土占潮土面积的78.7%,山黄土占黄棕壤土面积的43.8%。

(四)水域滩涂资源

江阴境内河港纵横交叉,沟塘密布,河流密度4.98公里/平方公里,水势流向比较复杂,南北流向为:一般情况下,青祝河以南入大运河进太湖,以北入长江,在长江低潮和太湖水位较高时,全部北入长江;东西流向为:一般情况下,由西向东,在沿江各闸站引排水或调水引流时,水势流向随流量大小或调水闸站控制无规律变化。

全市的河网,经历年整治,已形成3大水系。

①西部新沟河水系

流域范围为新沟河以西地区。主要纵向引排水河道有新沟河、桃花港河、窖港河、利港河、芦埠港河、申港河及武进地区的部分河道;主要横向调节河道为西横河等。水系范围面积386.7平方公里含武进(200平方公里)。该水系除承担江阴澄西地区引排水河,还承泄上游常州、武进客水。

②中部锡澄运河、白屈港水系

流域范围为白屈港河至新沟河之间地区。主要纵向引排水河道有锡澄运河、白屈港河、新夏港河、老夏港河、黄山港河等;主要横向调节河道有西横河、东横河、黄昌河、应天河、冯泾河、青祝河、界河等。集水面积43333公顷。该水系除承担江阴中、南部地区引排水外,还承泄无锡北部地区客水及京杭运河无锡以西至常州的部分来水。

③东部张家港水系

流域范围为白屈港河以东地区。主要纵向引排水河道有张家港河、大河港、石牌港河、冬清河等;主要横向调节河道有东横河、应天河、青祝河、富贝河等。水系范围面积333.3平方公里。该水系主要承担江阴东部地区和张家港、常熟西部及锡北地区的来水。

二、自然气候条件

(一)水文

长江江阴段西起老桃花港,东至长山陆家庄,全长35公里,水面积56.7平方公里。老桃花港口江面宽3.5公里;中部申港口江面稍宽,约4.3公里;经黄山地段,江面最窄,仅1.25公里;过黄山向东,江面扩展呈喇叭形;至福姜沙(现名双山沙)两侧,宽达6公里。江阴段水道原为江心洲型,逐步转变为单汊型水道。漫滩主要沿南岸分布,自西向东由宽变窄。为非正规半日浅海潮,每日两涨两落。江阴长江肖山站的各项水位标准为:警戒水位5.5米,五十年一遇设计水位7.25米,百年一遇设计水位7.56米。历史上有记录以来江阴长江最高潮位7.22米(1997年8月19日),最低潮位0.80米(1959年1月22日)。内河锡澄运河青阳站警戒水位4米,二十年一遇设计水位4.71米,五十年一遇设计水位4.8米,百年一遇设计水位5.10米。历史上有记录以来锡澄运河青阳站最高水位5.43米(2017年9月25日),最低水位2.61米(1988年2月17日)。

(二)气候

江阴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在湿润季风区,雨量充沛,气候温和,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6.7℃,历年最高气温38.2℃,历年最低气温-14.2℃,年平均日照时数2113.3小时,平均无霜期227天,平均降水量1047.8毫米。7~9月份为台风季节,其中以8月份为最多。江阴市多年平均降雪日数为7~8天,多年平均积雪日数为5~7天,最大积雪厚度可达180毫米,冻土厚度平均为10~12厘米。全年盛行东南偏东风,年平均风速大约为3米/秒,年风速变化小,多年平均8级大风日数平约为7天。多年平均有雾日数近30天。

(三)自然灾害

江阴市北枕长江,南近太湖,易受到太湖洪水过境、海潮倒灌和台风侵袭。江阴市的洪水由暴雨产生,包括本地区暴雨产生的涝水,上游太湖、武澄锡虞区洪水,以及长江洪水。多年来,针对洪水灾害成因及特性,全市不断加强和完善防洪体系的建设,目前江阴市基本形成了外围依靠长江堤防,市域内部高地自排、低洼地建堤设圩的防洪保安体系。江阴市的防洪除涝任务主要集中在每年的5~9月份,防洪除涝的重点集中在内部圩区和长江大堤。每年的5~7月间,梅雨期的降雨范围广,历时长,雨量集中,造成河道水位持续上涨且经久不退,对内部圩区的防洪造成很大压力。每年7月下旬~10月上旬,台风型暴雨降雨范围可从几百到几万平方公里不等,且降雨的强度大,加之台风造成沿江风暴潮,则可能会对江阴市造成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

三、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一)水生生物

江阴市境内地势平坦,河网交错,气候温和,土壤肥沃,生长着多种动植物。其中:

浮游植物有:蓝藻、绿藻、黄藻、硅藻、甲藻、金藻、隐藻、裸藻八大门。

浮游动物有: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桡足类等。

水生植物有: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漂浮植物和沉水植物4个生态类群。

底栖动物有:固着生物、底埋生物、钻蚀生物、水底匍匐生物和水底游动生物5种生态类群。其中,常见底栖动物有:水蚯蚓、蚂蟥、摇蚊幼虫、蟹、虾、田螺、扁螺、椎实螺、帆蚌、冠蚌和河蚬等。

常见的鱼类有: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鲫鱼、鳊鱼、中华鲟、刀鲚、鲥鱼、河豚、白鱼、黑鱼、鲈鱼、鳜鱼等;

甲壳类:青虾、河蟹等;

两栖类:青蛙等;

爬行类:鳖、乌龟;

哺乳类:江豚等。

境内水土肥沃,适宜养殖多种常规淡水水产品及特种名贵水产品。

(二)鱼类资源

主要养殖的鱼有鲢鱼、鳙鱼、草鱼、青鱼、鳊鱼、鲫鱼、鳜鱼、鲥鱼、河豚等,特种水产养殖发达,其中常规鱼类养殖面积占57%,特种水产养殖面积占43%,特种水产中河蟹与青虾养殖面积占整个特种水产养殖面积的94%。

四、水域环境状况

(一)饮用水源地

江阴市域范围内共有长江肖山水源地、长江小湾水源地、长江西石桥水源地3个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供应江阴的供水能力为106万立方米/天;饮用水源地水量能满足自来水取水工程的需要,水质达标率为100%。到2018年,长江肖山、长江小湾、长江西石桥等3个饮用水源地与利港备用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地、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一起,形成江阴市“扎根长江、多源互补”的饮用水源地水量、水质调配体系。

(二)地表水

根据《2017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按地表水评价方法评价,2017年江阴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35个重点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2个,占5.7%;Ⅲ类水质断面6个,占17.1%;Ⅳ类水质断面24个,占68.6%;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8.6%。与2016年相比,Ⅱ~Ⅲ类断面比例下降8.5个百分点,Ⅳ类断面比例上升15.5个百分点,Ⅴ类断面比例下降3.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3.1个百分点,总体水质状况较2016年有所改善。

(三)纳污能力

根据《江阴市水系规划(2011—2030)》,2015年全市COD、NH3-N水域纳污能力分别为43583吨/年、3677吨/年,其中内河COD、NH3-N纳污能力分别为18658吨/年、1826吨/年,长江江阴段COD、NH3-N纳污能力分别为24925吨/年、1851吨/年;2020及2030年全市COD、NH3-N水域纳污能力分别为42817吨/年、3602吨/年,其中内河COD、NH33-N纳污能力分别为17892吨/年、1751吨/年,长江江阴段COD、NH3-N纳污能力分别为24925吨/年、1851吨/年。

(四)地下水

区域内第Ⅰ承压水(月城镇)、基岩裂隙水(周庄镇、山观镇)为4-A型,即HCO3-Na•Ca型水;第Ⅰ承压水(长泾镇)、第Ⅱ承压水(临港新城、徐霞客镇)为7-A型,即HCO3-Na型水。pH值在7.45~7.93,矿化度360~696毫克/升,总硬度160~270毫克/升。均属较高矿化度、适度硬水。

第Ⅰ承压水(月城镇)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第Ⅱ承压水(临港新城、徐霞客镇)及基岩裂隙水(山观镇)水质综合评价均为Ⅲ类;第Ⅰ承压水(长泾镇)和基岩裂隙水(周庄镇)水质综合评价为Ⅳ。

五、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江阴市水资源丰沛、河沟纵横,饵料生物丰富,多种经济鱼、虾、蟹、藻类等水生生物丰富,大气生态环境总体较好,水域生态安全健康,为非酸雨区,水资源充足,地下水资源和过境水量充裕,水域滩涂承载力较强。

池塘作为水产品供给的主力军,要进一步强化精细化管理,推广池塘生态养殖新技术,建设水质生态净化处理设施,加强投入品监管,规范渔药和添加剂使用,有效防范养殖业带来的污染风险,实现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发挥减施化肥减施农药的生态学效应,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对江阴市水域滩涂类型和规模分析,江阴市水域滩涂养殖承载力分为以下类型:(1)池塘水体,选择适合江阴市水域的特色水产品,开展绿色生态养殖模式,通过提质改造与标准化建设,绿色生产的同时努力实现渔业水体达标排放;(2)限养河流、水渠等实行“人放天养”,不投饵投肥,维护好水体的净化功能;(3)鼓励开展“一地双业、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的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实现“稳量增收”的生态、生产目标。本规划倡导发展绿色生态渔业,大大降低传统养殖污染物的排放量,达到提质增效与保护环境的有机统一。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一、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2017年江阴市水产品总产量25732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捕捞产量1150吨,养殖产量24582吨;渔业经济总产值12.66亿元,比上年略减0.39%左右;水产养殖面积3500公顷,比上年略降。其中,常规鱼类养殖面积占57%,特种水产养殖面积占43%;特种水产中河蟹与青虾养殖面积占整个特种水产养殖面积的94%。全市有渔业户1525户,渔业人口3153人,现有水产专业合作社达86个,水产协会2家,家庭农场数量迅速增加,登记在册的涉渔家庭农场达69家,其中由工商登记的家庭农场为42家。

表1  2017年江阴市各镇(街道)淡水养殖面积

镇(街道)

面积(公顷)

利港街道

557

徐霞客镇

450

璜土镇

370

青阳镇

365

月城镇

308

顾山镇

257

华士镇

228

祝塘

223

周庄镇

203

申港街道

179

南闸街道

151

长泾镇

66

云亭街道

66

澄江街道

31

新桥镇

30

夏港街道

16

合计

3500

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2017年江阴地区生产总值(GDP)为3488.3亿元,年经济增长速度为7.2%,产业结构比重为1.2 : 54.4 : 44.4。根据《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预测到2020年,江阴市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6500亿元,年经济增长速度达到10.0%,产业结构比重调整为1.2 : 50.3 : 48.5;到2030年,江阴市地区总产值将达到11000亿元,年经济增长速度达到5.0%,产业结构调整为1.0 : 47.3 : 51.7。

江阴未来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快速的增长,未来江阴将实现全面现代化,随着与国际社会的逐步接轨,江阴率先实施面向知识经济的现代化战略,逐步形成工业化与信息化并重的局面,并大力推动以信息化为主过渡。根据《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江阴市将逐步发展为国家高端装备制造基地,长江中下游滨江新兴制造业与现代化服务业中心,逐步实现“三二一”的产业格局。

三、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一)发展潜力

江阴水产养殖业具备一定的发展潜力,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①先天优势条件足。全市水资源丰沛,适宜多种淡水经济鱼、虾、蟹类人工养殖、资源增殖和优良水产品种的引进、驯养、推广。水生生物资源和大气生态环境总体较好,水域生态安全健康,水产资源种类繁多,为发展本地水产养殖业、形成区域特色渔业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

②产业发展基础好。按照“建设一片、发展一片、带动一片”的工作思路,江阴市沿江地区先后建成省级渔业精品园和百亩连片设施渔业基地,部分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走产学研发展道路,具有较强的水产发展产业基础。

③外部政策机遇强。在“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两大国家战略机遇与无锡发展战略带动下,根据《无锡市“十三五”(2016—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的总体要求,“十三五”是江阴推动渔业迅速发展,提升渔业现代化水平,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资源保护与优势产业布局优化的关键时期。

④水产市场前景优。水产品具有丰富的蛋白质,是百姓餐桌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对优质水产品的需求逐渐旺盛。江阴养殖的河蟹、青虾、河豚、鲥鱼等产品都是深受市场欢迎的优质水产品,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⑤高新技术应用广。电子商务与智慧物联网、现代生物养殖技术与科学管理技术的不断发展,为江阴渔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科技支持,必将推动江阴渔业经济朝着高质高量高效益的方向发展。

(二)发展趋势

江阴渔业将响应国家与省政府政策意见,一方面,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持续推进“两减两提三转”,减少养殖排放、减轻捕捞强度;提高渔民收入、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由注重产量增长转到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由注重资源利用转到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由注重物质投入转到更加注重科技进步;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发展空间。

另一方面,按照“全省争先、苏中领先、苏北率先”的发展定位,准确把握发展趋势,主动抓住用好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突出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绿色增长和民生改善的新要求,努力将江阴打造成有全国影响力的优势产业平台。

(三)养殖水域滩涂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和工业化、城镇化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对包括水域滩涂的空间需求逐渐增加,然而水域滩涂等空间资源总量有限,水域滩涂资源供给低于渔民生产需求,提高养殖水域滩涂的利用率与使用效益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大力发展水域滩涂空间占用少、效率效益高的工厂化养殖,促进水产养殖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渔业产业,促进渔业产业化、生态化的可持续发展。持续推进“两减两提三转”,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转变增长方式为突破口,以发展现代渔业和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在强化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加快科技创新,全面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品种养殖和种养结合。因地制宜,重点发展精品养殖和特色养殖,重在效益和特色;重点突出渔业产业的整体提升以及加工、服务业建设,促进三产融合。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生态养殖,增强江阴市水产养殖综合实力。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的具体划分方法如下:

一、禁止养殖区

(一)禁止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二)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三)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二、限制养殖区

(一)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水域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本地区可根据养殖水域滩涂生态保护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湖泊水库,确定不高于农业部标准的可养比例。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三、养殖区

淡水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池塘养殖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湖泊水库养殖包括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和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其它养殖包括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等。

表2  江阴市三区划定明细表

区域名称

分类代码

类型

面积(公顷)

面积(公顷)

禁止养殖区

1-1-X

河流部分(包括长江小湾、肖山、西石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6517.33

6528.36

1-2-X

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

11.03

限制养殖区

2-1-X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江阴要塞省级森林公园、江阴芙蓉湖省级湿地公园)

36.13

4961.56

2-2-X

镇村河流、水渠、坑塘等现有水域

4925.43

养殖区

3-1-X

淡水养殖区

3432.40

3432.40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一、位置和面积

根据江阴市实际,将主要天然河道及其所接纳、连通的主要支流河道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述区域范围内的水域全部划为禁养区(代码1)。

(一)河流部分

根据《江阴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1—2030)》,江阴市境内主要河道包括跨省河道:长江;市级骨干河道,包括13条纵向河道和11条横向河道。13条纵向河道:桃花港河、利港河、芦埠港河、申港河、新沟河、新夏港河、老夏港河、锡澄运河、黄山港河、白屈港河、大河港河、石牌港河、张家港河,11条横向河道:西横河、东横河、黄昌河、应天河、青祝河、冯泾河、环山河、界河、泰清河、富贝河、祝塘河;省干线航道包括申张线(张家港河)、锡澄运河、锡十一圩线(锡北运河)。这些主要河道划定为禁养区(代码1-1),合计6517.33公顷。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江阴市共有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区,分别为江阴市长江小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阴市长江肖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阴市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江阴市长江西石桥水源地保护区,区域范围内的水域部分划定为禁养区(代码1-2)。

表3 江阴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列表(1)

生态保护红线名称

类型

地理位置

区域面积(公顷)

江阴市长江小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6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256

江阴市长江肖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600米、向对岸500米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的水域范围和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401

江阴市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包含绮山水库以及水库沿岸纵深与水岸边界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的陆域。

54

江阴市长江西石桥水源地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以西石桥水厂取水口为基准。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6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边界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的水域范围和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968

 

因江阴市长江小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阴市长江肖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阴市长江西石桥水源地保护区与长江部分重复,为了避免数据的重复计算,故不单独设定分类代码。代码1-2即为江阴市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合计11.03公顷,该面积为净水面面积,故与表3中江阴市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区域面积不一致。

全部禁养区面积为6528.36公顷。

二、管理措施

(一)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由江阴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

(二)划为禁止养殖区的区域,禁止网箱、网围、拦网养殖等养殖行为。

(三)禁止养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进行保护和管控。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一、位置和面积

(一)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结合江阴市实际,将江阴要塞省级森林公园、江阴芙蓉湖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内的水域部分划为限养区(代码2-1),合计36.13公顷,该面积为净水面面积,故与表4中江阴要塞省级森林公园、江阴芙蓉湖省级湿地公园区域面积相加不一致。

表4 江阴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列表(2)

生态保护

红线名称

类型

地理位置

区域面积(公顷)

江阴要塞省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

江阴要塞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

273

江阴芙蓉湖省级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

江阴芙蓉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范围。

182

 

(二)镇村河流、水渠、坑塘等现有水域(代码2-2),合计4925.43公顷。

全部限养区面积合计4961.56公顷。

二、管理措施

限制养殖区的设立是为了在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区域主体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允许开展一定范围、一定规模、一定模式的水产养殖活动。水产养殖活动必须服从区域主体功能的需要。因此,对限制养殖区的养殖活动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划为限制养殖区的区域应该严格控制规模,不得新增养殖水域。

(二)限制养殖区内河流、湖泊、坑塘、水库、水渠等水域养殖需符合国家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服从水利调度要求,不得影响行洪安全及水域水质。

(三)限制养殖区域内的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农林等相关执法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

第十二节  养殖区

一、位置和面积

江阴市淡水养殖区(代码3-1)面积合计3432.40公顷,主要集中在利港街道、徐霞客镇、璜土镇、青阳镇、月城镇等镇(街道),该面积为净水面面积,故较2017年江阴市水产养殖统计面积3500公顷略小。

二、管理措施

(一)养殖区内符合规划的养殖项目,应严格按相关养殖技术规范和《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合理布设养殖密度,按需选择投饲种类,科学控制投饲数量,依规使用养殖药物,确保养殖水域环境安全,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

(二)重点加强养殖基地水电路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池塘标准化改造提质升级、养殖循环水生态净化设施建设。池塘养殖区应采取有效措施,采用物理、生物方法进行生态化处理,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结构调整上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

(三)加强政策引导,提供资金支持。围绕产业发展及治理关键环节和短板,探索政府、社会、企业参与的高效治理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渔业,实施渔业绿色生产。


 

第四章  保障措施

按照水产养殖功能区域划分和功能定位要求,以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为立足点和出发点,通过法律与政策、组织与管理、体制与机制、资金与投入、资源与设施、人员素质与人才等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推进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的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促进水产养殖业的持续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部门管理职责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在江阴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全局观,充分发挥农业(渔业)、财政、国土、环保、科技、交通、水利等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的工作格局,确保任务到镇(街道)、落地到村,项目到渔场(塘)。要加强水产业的综合发展能力建设,强化江阴市农林局的宏观调控,市场监督和提高服务的职能,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二、完善法治保障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落实养殖尾水排放、水生态损害赔补偿等一批标准和规范,完善配套实施办法和细则。坚持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加大对破坏渔业资源、水域环境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处罚力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分类处理的办法和程序,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规范规划修订

规划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因生态安全、经国务院批准的区域规划或产业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养殖水域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确需修改的,由江阴市农林局提出修改建议。一般性修改是指在局部地区进行的不涉及禁、限养区水域类型的调整的,可由江阴市农林局提出修改方案,报江阴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修改实施。重大修改是指涉及禁、限养区水域类型调整的,应报无锡市农委审核同意,由江阴市农林局组织论证,报江阴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修改实施。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规划是养殖水域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养殖水域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规划开展,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使用用途的行为。在规划范围外,不得新建及改扩建养殖项目。其它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滩涂的,必须进行充分的前期研究和论证,在获得江阴市农林局的意见后,按照有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修订后实施,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政府要高度重视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初步形成了以“规划主导,清洁生产,生态修复,监测管理,全民参与”的保护模式,联合科研院所共同进行水生态修复研究与示范。加大对渔业环境的监视监测和水资源污染的防治,加强渔业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强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积极探索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模式,加强对渔业水域的治理,实现渔业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一、营造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绿色渔业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把各项政策规定广泛昭告渔区群众,弘扬守法生产、诚信经营典型,提高渔民主动参与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加强渔业科普知识教育,建设一批渔业知识教育基地,充分发挥资源环境保护志愿者作用,支持从业者共同发起渔业生产自律规范倡议,努力营造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渔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保障增殖放流、生态渔业建设、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养殖尾水处理及监测预警、生态修复、渔业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统筹利用各项政策,加强项目资金的倾斜和引导;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加大对生态高效水产养殖、水产加工物流和休闲渔业等投入力度,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转产转业渔民就近就地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

三、加强队伍建设

壮大基层渔业力量,注重基层一线人才培养和使用。加强渔业科技创新队伍,完善科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加强系统干部交流,逐步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勤政廉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渔业技术服务和渔政执法铁军。

四、人员素质与人才保障

实施新型渔民培训工程,培育新型渔民和实用人才,以渔业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线,加强对渔业劳动力就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积极推进渔业职业技能鉴定,提高渔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比例,努力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素质。强化渔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建立渔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考核和扶持机制。大力发展水产养殖、捕捞学、渔业资源等应用学科,加快培养渔业高技能人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节  关于规划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图件

规划图为规划文件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