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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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1741 生成日期 2019-02-18 公开日期 2019-02-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报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社会保障 关键词 审查,社会保障,行政,视察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中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8月17日至9月30日,对人社局党委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的集中巡察。12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人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人社局党委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反腐败工作以及落实上级监督工作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足。人社局党委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将整改意见和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站位抓整改。召开专题党委会议4次,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意识,进一步提升政治觉悟,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狠抓整改。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抓整改。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问题解决见效。要求领导干部做到积极带头改,党员干部做到积极参与改,通过整改切实提升人社局整体建设水平。三是强化问题导向,从严从快抓整改。针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并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实施整改台账管理,所有问题整改落实一个销号一个,目前已整改问题过半。四是强化制度落实,务实举措抓整改。结合整改,进一步查找工作漏洞、紧扎制度笼子、健全体制机制。目前通过整改已挽回损失23万余元,强化了制度的刚性约束,切实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七个方面32个突出问题和整改意见,人社局党委及时细化分解、层层压实,各党支部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即知即改、边整边改、真抓实改的要求,狠抓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工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文件决策存有弱项。

一是在2019年1月成立了劳动关系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小组,进一步加强对镇(街)劳动关系重大事件指导。二是制定了劳动监察首问负责、案件移交转办、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案件跨地区协查、重大违法案件督办等制度,规范镇(街)劳动监察执法行为。三是协调镇(街)明确劳动监察联络员,我局牵头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畅通沟通渠道,保证了新劳动监察机制上通下达。四是计划3月中旬,组织新一轮劳动监察业务培训,提升镇(街)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五是制定典型案件标准模板,1月份制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模板、3月底前制定使用童工行政处罚模板、6月底前制定其它典型常见劳动监察案件模版供镇(街)参考。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还需加强。

一是已在局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初稿中突出党建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作用,党委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列入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完善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支部制度,通过党委班子带头抓党建,推动基层党支部建设。二是细化了基层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初稿,待上级责任清单出台后进一步完善,党委书记与基层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督促党支部书记承担起抓党建的主责。三是在年终优秀党员评选中突出了典型引领的导向。

3.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不够到位。

一是完善制定了《局党委议事规则》、《局党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局党委会谋大事、议大事、管大事的职责,发挥局党委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在3月底前,根据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结合本局实际,拟制定下发《全年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内容,实施项目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三是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支部书记会议部署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明确各支部要根据局党委制定的党建工作议题每月召开支部会议,临时召开支部会议必须向局党委提前报备,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联系支部会议全年不少于2次。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

一是结合本局实际已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初稿,待上级指导意见出台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二是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原则,党委议事时加强讨论交流,把理论学习切实落实到解决实际矛盾和问题上来。三是结合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将完成一篇调研报告。

5.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

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每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听取班子成员落实情况汇报,并布置下阶段意识形态工作任务。二是正在修订完善意识形态责任制清单和考核分解指标初稿,待上级要求出台后进一步完善,要求党委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三是已在2019年1月15日支部书记会议上明确党委将对基层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考核和指导。

6.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够到位。

正在研究制定2019年支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方案,预计3月底前完成,将进一步细化支部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局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学习落实情况检查。年终优秀党员评选突出了典型引领的导向。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完善制定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就会议进行严格区分,党委会严格按相关要求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二是规范了党委会、办公会会议记录,落实专人专本。三是严格落实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将结合党务干部培训,规范台账资料和支部会议记录,并纳入局年底党建考核。

8.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

一是局党委成员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省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提升个人思想认识。二是制定了《市人社局党委民主生活会程序规范》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已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9.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深。

落实经常性、规范性的谈心谈话制度。一是坚持必谈的内容一个都不少,党委班子“三必谈”(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条线干部群众之间)、特殊情况必须谈(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二是拓展谈话方式,在个别谈话与集体座谈的基础上,利用新媒体加强交流,局党委书记设立了个人工作微信号。三是做好谈话记录,依托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网络平台或谈话记录本做好记录。四是做好谈话内容反馈,对谈话时提出的问题建议等,及时讨论研究,做好沟通反馈。

10.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坚决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把握和坚持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二是按照全程纪实的要求规范干部选拔程序。三是将结合机构改革逐步理顺群团、市民卡公司负责人职务及待遇问题,清退相关人员待遇差额。

11.人事管理问题有待整改。

一是已制定混岗清理计划,2018年下半年起,按每年约三分之一的比例用三年左右时间解决混岗问题。二是已按相关处置计划解决返聘问题。三是拟出台《进一步规范人社局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工资待遇、监督管理等内容,健全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编外人员的考核工作。四是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人社局实际,重新制定三定方案,进一步优化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能。

12.干部主动作为、担当尽职不够。

一是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意见》初稿,下一步将广泛征求意见,并逐步实施,持续优化干部队伍。二是将结合机构改革和全年工作需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通过交流轮岗、墩苗等形式,逐步调优干部结构。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3.滥发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一是严格落实《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已制定《人社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不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二是自2018年1月1日起落实《关于规范人事考试考务费发放的通知》要求,规范了全市各类考试费用发放,并清退2015年至2017年相关人员考务费。

14.违规挤占国资公司和下属单位经费。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下属单位不再列支局机关相关费用。

15.公务接待不规范。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通过局网上办公平台严格公务接待申报审批流程、严控公务接待标准。

16.公车使用管理混乱。

已结合车改清理整治到位,目前人社局所有公车已实现了产权和使用权的统一;2018年12月制定了《江阴市人社局公务交通报销和保留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日常公车使用审批手续、落实一车一卡要求。

17.工会经费使用混乱。

党委会专题学习了《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已制定《人社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工会费使用管理规定,在工会经费使用上不超标准、超范围,并厉行节约。

18.违规支付个人所得税。

市民卡公司所有员工(含已离职)已退还公司支付的个人所得税。

19.违规给参公人员发放出车补贴。

相关人员已退还出车补贴。

20.超标准支付体检费。

一是局班子领导清退2018年体检超标部分差额,局全体人员清退额外增加项目(套餐外)费用。二是下一步坚决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体检有关规定标准。

21.超标准租赁绿植摆放。

严格执行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和厉行节约要求,已终止花木租赁协议,不再产生租赁费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2.落实党内问责条例不严肃。

制定了《市人社局行风作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规范对行风作风的监督检查工作。

23.落实风险防控机制不扎实。

一是将结合机构改革重新完善全局内控体系,同时,加大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浓厚社会监督氛围。二是现有内控体系加强评估审核及自查互查,局社保中心分别于2018年6月-8月和2019年1月-2月,分批对2017年下半年以来的全部13个业务科室的25项重点业务环节进行全面内控检查。将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对社保监察案卷的规范性和执法人员履职能力进行审核评估。建立科室自查制度,从2018年12月份开始实施,由各科室明确自查负责人,按月对科室风险业务项目进行全面核查。三是将依据《2019年度廉政风险排查实施计划》对有审批权和执法权的关键岗位进行适时轮岗,加强对 “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已制定《2019年江阴市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2019年人社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初稿,待上级要求出台后进一步完善。二是已在党风廉政督查计划中明确“一把手”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25.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扎实。

一是局党委、各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已部署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支部书记抓具体的责任体系,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向局党委述职。二是依托纪委一岗双责考核系统,以“责任倒逼”促进“责任到位”。三是已初步制定《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情况督查计划》初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26.劳动保障监察领域执法不严。

一是执法人员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公正履职、严格执法。二是完善业务流程,做实证据材料,严格审核举报投诉人与投诉对象劳动关系,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等原始材料。结合机构改革拟增加审理岗位和审理人员,加强对法律文书及调查认定事实证据的审核。三是完善内控检查制度。局社保中心建立自查机制,在社保监察科设置内控监督员,每月对本科室进行业务核查,核查情况由内控监督员在检查记录表上记录,科室负责人、分管副主任签字确认后于次月的中旬报内控职能科室进行整理归档。局行政加强监督检查,将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对社保监察案卷的规范性和执法人员履职能力进行审核评估。

27.培训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强我市紧缺性技能人才工种培训,引导职业院校、民办机构扩大充实培训项目,提升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发挥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二是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审批、培训等各个环节采取多种监督、监管手段,堵住风险漏洞,确保培训真实。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再就业职业指导培训和技能培训补贴直补中标培训机构。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更多机构参与培训招投标,优化竞争机制,严格执行招投标的相关规定。五是规范操作,严格资金发放程序,完善采购手续,明确费用支出标准;加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8.医保专项资金监管不严。

一是2019年社会零售药店定点申请增加择优条件。二是2018年11月起开展了打击违规刷医保卡购物行为专项行动、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行动,增加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的频次。三是已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双随机”抽查、大数据分析制度,2019年在药店逐步推行人脸识别验证。四是建立健全自查制度,通过加强现金报销审核、严控申报流程、加强内部检查、增加第三方评审次数、开展专项行动等方式实现深入的自查和监管。五是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加大与卫计、药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和震慑医保欺诈骗保行为,2018年以来共计约谈定点医药机构177家,终止12家药店医保服务协议,暂停46家药店、4家诊所和2家门诊部医保服务,限期整改10家医院、73家药店和13家诊所,共剔除不合理费用334万元。其中,2018年11月起开展专项行动及回头看,共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7家,约谈限期整改10家医院和15家药店,暂停2家门诊部和5家药店医保服务,扣除25家医院不合理费用。专项行动结束后,继续保持高压态势,2019年1月终止医保服务协议5家。六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医保政策业务培训力度,营造群众参与、广泛监督的良好氛围,2018年培训定点医药机构248家。

29.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断优化完善单位内部采购流程。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如发生项目变更、采购溢价等特殊情况,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三是认真做好各项采购的预算编制工作,做到科学、精准、高效,确保不超出办公需求定额采购相关商品及服务。

30.工程建设管理不严。

制定了《江阴市人社局基础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严格规范人社局系统的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强化前期预算编制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

31.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加强认识,切实编制好各类财务预算。二是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根据人员编制序列列支相关经费。三是规范费用支出,提供清单明细。四是加强资产管理,定期核对各单位固定资产台账。

(七)加强对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

32.对培训专项绩效审计提出意见整改不力。

一是已草拟《关于推进我市公办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稿),争取3月份报政府审核后出台正式文件。通过办法的出台,调动公办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二是自2018年11月1日起,除再就业以外的技能培训补贴已经实施先直补个人的政策。三是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培训补贴审核的职能,3月前完成局培鉴中心有关工作岗位人员的调整,逐步完善轮岗机制。四是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通过远程监控、实地督查、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机构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局培鉴中心实行内部三级督查,完善督查台账。落实考评员、督导员廉政责任,提高廉政意识。五是加强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风险。

 

中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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