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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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1224 生成日期 2019-02-15 公开日期 2019-02-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财政 关键词 预算,药品市场,传销,市场秩序,非法集资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依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6、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7、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举报和申诉工作。

8、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9、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知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1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镇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7、承办上级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阴市市场监管执法大队:

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承担工商价格、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粮油流通、文化旅游和商务领域的执法工作(不含下放镇街的处罚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1、对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和查处跨区域及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重大经济违法案件。

2、依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

3、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

4、依法查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成品油市场、原油市场、汽车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家庭服务业、拍卖、典当、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零售商促销等商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查处文化市场、文物保护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新闻出版、版权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广播影视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6、依法查处有关旅游的违法违规行为。

7、依法查处粮油流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8、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阴市食品检测中心:

1、宣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徘法规及其标准;

2、承担市食安办下达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以下同)安全抽样检测任务和监督执法、举报投诉样品的检测工作;

3、承担相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相关的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4、协助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监测及基地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监测工作;

5、承担全市食品检测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的检测工作的业务培训及指导;

6、参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估工作;

8、承担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注册登记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中心)、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13个内设机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江阴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2个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江阴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突出重点任务,化解难点问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创新为主线,以夯实基础、建强基层为着力点,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进一步深化集成改革试点。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不见面审批”改革为抓手,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提高企业登记无纸化智能化水平,更大程度便民利企。继续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及时做好政策衔接,深化推进我市证照整合。做好现有标准化试点项目和标准化示范建设项目的推进和监督工作,将我市社会治理标准化试点项目向纵深推进,争取早日通过项目验收,同时做好徐霞客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推进与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网络监管方式,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确保线上线下监管一体化,助推网络监管和服务示范区的创建工作,确保高质量创成省级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二是进一步实施品牌质量战略。推进质量强市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质量宣传工作,以对各乡镇(街道)的任务书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机制,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做好商标及名牌培育工作,及时掌握名牌产品发展动态,深化内涵,强化宣传,组织好省、市名牌申报组织工作,在先进制造业、服务业中不断扩大名牌企业范围。认真组织好省长质量奖、无锡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工作,发挥好江阴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的工作的导向性、培育性意义。继续指导帮助管理基础较好、管理资源丰富的大中型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充分发挥5家卓越绩效管理示范基地企业的引领作用,持续搭建好企业交流平台。组织各行业领军或龙头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帮助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抢夺行业话语权和发展制高点。强化计量基础作用,强化基层医疗计量、商场(农贸市场)计量等基础管理,让计量惠民标落到实处,凝聚各方力量,促进计量惠民示范市活动创建成功。

三是进一步优化区域消费环境。以配合无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大督查大排查大落实集中行动为抓手,加强“四小”领域监管,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进一步厘清思路,加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促使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落实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继续推进全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民生实事工程、明厨亮灶、“阳光餐饮”等工程建设,促进全市食品行业提档升级。继续开展药械保化安全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落实推进保化领域“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加大保健品抽检力度;继续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强化消费维权部门协同共治,联合破解消费维权难题。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具体环节进行重点监管,继续推进96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和宣传工作,做到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电梯全覆盖。配合无锡质监局建设与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的“一库四平台”。

    四是进一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按全年不低于企业总数5%的要求,组织实施各类“双随机”抽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国家局、省局、无锡市局布置的抽查任务。试点进行跨部门双随机工作的开展。以“证照分离”改革为契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落实发证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工作,强化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为实施联合惩戒奠定基础。进一步在专项整治上狠下功夫,既统一步伐,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类专项行动要求,又因地制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为完成明年监管执法目标任务打牢基础。积极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常态管理;开展“双打”行动,强化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继续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散乱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等联合行动;结合新《广告法》,加大对媒体广告、网络广告和户外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广告,加强广告监测监管,进行专项的广告抽测;同时结合互联网不断深入和普及的现状,针对网上网下融合发展趋势,把执法监管向网上延伸。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

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公开02表

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公开03表

支出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部门名称: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注:“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为必填项。

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部门名称: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注:“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为必填项。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部门名称: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注:“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为必填项。

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部门名称: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注:“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为必填项。

公开09表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公开10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注:此表为空表。

公开11表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注: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为必填项。

公开12表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注:1.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2.采购品目名称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规定品目名称填写。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预算 16720.72 万元、支出预算 16720.72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729.19 万元,增长 19.51  %。主要原因是集成改革,人员增加,职能扩大,经费增加。其中:局本级增加1012.84万元、执法大队增加1411.53万元、食品中心增加304.82万元。

(一)收入预算总计 16720.72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6720.72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6720.7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29.19 万元,增长 19.51 %。主要原因是集成改革,人员增加,职能扩大,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 16720.72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3088.49 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事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 1109.94 万元,增长 9.27 %。主要原因是集成改革,人员增加,职能扩大,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支出 1194.01 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420.30 万元,增长 54.3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正常开始缴纳职业年金。

3.住房保障(类)支出 2438.22 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和发放的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  1198.95 万元,增长 96.75 %。主要原因是集成改革人员增加、计提基数增加,计提比率增加。

4.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4950.9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53.31 万元,增长30.0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1769.7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4.12 万元,减少29.04  %。主要原因是集成改革,职能整合,项目归类合并。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6720.72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720.72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6720.72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4950.97 万元,占 89.42  %;

项目支出 1769.75 万元,占 10.58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441.4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729.19 万元,增长 19.51  %。主要原因是集成改革,人员增加,职能扩大,经费增加。其中:局本级增加1012.84万元、执法大队增加1411.53万元、食品中心增加304.82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6720.7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729.19 万元,增长 19.51  %。主要原因是集成改革,职能增加,一般公共支出增加,职业年金正常缴纳,住房保障类支出计提基数增加,计提比率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0688.6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711.25 万元,增长 19.06 %。主要原因是集成改革,人员增加,业务扩大。

2.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支出 1557.48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814.02 万元,减少 34.33 %。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完成,没有新增项目。

3.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 630.1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2.80 万元,增长 24.21 %。主要原因是食品中心2019年预算增加水、电费单项。

4.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 212.2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89.90 万元,增长 73.47  %。主要原因是食品中心设备免费维保结束,增加维保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 852.8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9.15 万元,增长 10.2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耿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 341.1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41.15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增加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769.5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9.15 万元,增长 10.2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 1188.3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20.61 万元,增长 343.9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计提基数增加,计提比率提高。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 480.3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04.99 万元,增长 74.44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计提基数增加,计提比率略有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4950.97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3300.4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6.06万元、津贴补贴4227.94万元、奖金3466.34万元、伙食补助费222.55万元、绩效工资236.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2.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1.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6.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33万元、住房公积金769.54万元、医疗费17.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45.50万元、离休费20.49万元、退休费386.90万元、生活补助23.81万元、离退休职工医疗费15.4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5万元。

(二)公用经费 1650.55 万元。主要包括:水费14万元、电费219.50万元、被装购置费93.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2.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7.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6720.7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29.19 万元,增长 19.51  %。主要原因是集成改革,人员增加,职能扩大,经费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4950.97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3300.4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6.06万元、津贴补贴4227.94万元、奖金3466.34万元、伙食补助费222.55万元、绩效工资236.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2.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1.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6.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33万元、住房公积金769.54万元、医疗费17.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45.50万元、离休费20.49万元、退休费386.90万元、生活补助23.81万元、离退休职工医疗费15.4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5万元。

(二)公用经费 1650.55 万元。主要包括:水费14万元、电费219.50万元、被装购置费93.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2.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7.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8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96.2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4.01 %;公务接待费支出 12.5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9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196.27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39.67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9.83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局本级、执法大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食品中心一辆快检车余款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156.6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2.7 万元,主要原因执法大队减少公务用车一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2.5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9.70 万元,主要原因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根据2018年实际支出申报预算。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3.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4.50 万元,主要原因会议一般在政府大楼召开,不安排餐费。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62.5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6.50 万元,主要原因食品中心机构改革完成后,全员职工培训结束。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上年也为0万元。保持不变。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646.7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3.79 万元,降低 2.01  %。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预算人均减少0.2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176.39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109.39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67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 2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5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7 辆、其他用车 0 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 2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 3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2683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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