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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1255 生成日期 2019-01-30 公开日期 2019-02-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法制办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财政 关键词 预算,收支,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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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江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主要职能

1.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2.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责任,拟订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审查修改、协调论证市级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承办上级交办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4.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经市政府批准的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解释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后评估工作;承办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5.研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文件和答复意见。

6.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适当性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定工作;具体指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协调、指导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与市有关部门共同指导行政权力清理工作。

7.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调市政府涉讼法律事务,代理或者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负责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实施行政复议统计制度;联系民商事仲裁机构。

8.负责清理、编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负责组织指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外文文本。

9.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以及对外业务交流。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0.负责全市《国旗法》、《国徽法》的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秘书科、法规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江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法制办本级、江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胜之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找准工作着力点,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围绕一个“实”字,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牵头、总协调、总督促的职责,动态掌握全市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切实加强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得到落实,取得实效。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严格实施依法行政考核,把依法行政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采用日常考评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考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二、狠抓一个“严”字,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机制,完善目录管理等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江阴党政集群网站的作用,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继续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评查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政府合同管理制度,对政府合同的界定、管理机关、合同签订程序、合法性审查、合同履行、责任追究等进行规范,并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合同审查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全面开展文件清理,指导、督促清理单位按时完成清理任务,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三、扣住一个“新”字,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继续深入推进综合执法,积极履行法制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综合执法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密切关注、收集汇总综合执法推进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提出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大力加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管理、优化执法培训、强化执法考评,促进综合执法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切实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促进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质量考评工作,推动执法质量有效提升。

四、突出一个“精”字,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积极探索行政复议繁简分流机制,通过案件分类化处置,确保简单案件快审、复杂案件精审,切实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探索疑难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加强对案件调查、听证审理、调解和解、案审讨论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切实营造案件办理的良好秩序和专业氛围。加强行政复议岗位工作责任制建设,进一步明确案件办理责任,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规范行政复议档案管理,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697.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93.27万元,增长15.4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697.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97.0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97.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27万元,增长15.4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此项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此项预算。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此项预算。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697.0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7.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法制建设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54万元,减少1.35%。主要原因是把上年归入其中的项目支出单列出为公共安全(类)。

2.公共安全(类)支出48.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8.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类。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3.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8.18万元,增加14.74%。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8.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63万元,增长67.5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的增加。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结转资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649.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27万元,增长21.1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8.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万元,减少29.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因集成改革,对全市执法人员已经组织过一轮培训,2019年培训适当减少。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97.0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7.01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97.0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49.01万元,占95.58%;

项目支出48.00万元,占4.42%;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7.0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27万元,增长15.4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97.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27万元,增长14.4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33.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98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43.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3.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项。

(二)公共安全(类)

1.司法(款)法治建设(项)支出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45.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9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费基数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18.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9万元,增长44.3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9.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6万元,增长4.63%。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42.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86万元,增加405.02%。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增加。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26.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6万元,增长66.37%。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增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49.0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7.16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97.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27万元,增长15.4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49.0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6.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持平。

法制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持平。

法制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因集成改革,对全市执法人员已经组织过一轮培训,2019年培训适当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3.2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26万元,增长69.28%。主要原因是:把项目支出作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9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9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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