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
/cgj/index.shtml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城管局 > 通知公告
江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9 11:06

王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和江阴市规划局《<关于对希望广场C区三楼镂空部分搭建进行规划认定的函>的复函》(澄规函〔2016〕18号)意见,本机关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王韬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拆除位于江阴市延陵路528号希望广场C区81、83、85号三楼镂空部分东侧即C区83号正上方的建筑面积为156平方米的建(构)筑物。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阴市人民法院起诉。

现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澄综罚字〔2018〕10002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澄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中队(地址:江阴市砂山路101号,电话:0510-86409065)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月29日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电子邮箱:mayor@email.wuxi.gov.cn

苏ICP备05002806号  苏公网安备 32028102000565号 网站标识码:32028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