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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8-00409 生成日期 2018-12-29 公开日期 2018-12-29
文件编号 澄住建质安〔2018〕2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建设,建筑,监理,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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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生〔2018〕930号)、《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监函〔2018〕13号)、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监函〔2018〕15号)及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澄住建质安〔2018〕26号(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江阴“两会”也将于1月中旬召开。建筑工程施工在这一时间段将面临雨雪、严重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同时由于部分工程赶进度,施工人员出现“假期心态”等现象,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生〔2018〕930号)、《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监函〔2018〕13号)、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监函〔2018〕15号)及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澄安〔2018〕38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各企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冬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落实工期造价保障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履约管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禁盲目抢进度、赶工期,要突出抓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整治,减少和杜绝建筑施工中因“三违”造成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监理单位严格执行现场巡查、旁站监理、平行检验等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加强节前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冬季施工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制定盯住关键环节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履行监管职责,对当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防事故发生。各企业、项目部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及时归档企业自查自纠等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整改资料。

(二)强化重点部位管控措施。各企业、项目部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程的检查,加强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重点做到:一是加强基坑支护变形和降水情况的监测,及时清除基坑周边堆载,做好周边排水设置,强化预防基坑坍塌应急消险措施。二是起重机械设备重点加强防倾翻装置、冬季维修保养、应急加固和恶劣天气后使用前验收检查等预防工作,做到各种安全和限位装置灵敏有效、防范措施合理可靠,提高设备防冻、防风、防坍塌能力,确保设备安全使用。三是脚手架、模板支撑架、卸料平台、防护棚和临边洞口部位要加强防护防范措施,及时清除积水、积雪和冰冻,对高处作业人员要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坠措施;各类架体要重点检查是否加固到位,脚手架主节点处水平杆、连墙件、扫地杆是否有私自拆除未恢复现象,模板支撑架体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纵横水平杆、水平及纵横剪刀撑等受力杆件,拉结点设置是否牢固有效;确保脚手架、支撑架等临时支撑结构整体稳固;各类架体的拆除应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实行内部审批制度,严禁随意私自拆除。四是恶劣天气下不得组织现场施工作业。

(三)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8〕23号)、省安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江苏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苏安办〔2018〕75号)文件要求,突出对动火动焊、保温材料使用、员工宿舍用电等重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严厉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可燃材料堆场、动火审批、现场临时消防通道、临时消防设施等管理,确保各项消防设施设备和布局有效合理。宿舍区和办公区临时用电不得私拉乱接,不得明火取暖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并按照临时建筑防火有关要求加强管理;要在“两节”“两会”期间加强企业和人员的消防安全提示,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自防自救能力。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等情况,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的演练等,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一)节日期间停工的工地,各项目部要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各施工楼道同步封闭,严禁人员随意出入。除值班人员生活用电外,施工场区和宿舍等区域要拉闸断电。工地停工前项目负责人再做一次检查,确保大型设备、小型施工机械断电上锁,临时建筑、支撑结构稳固可靠,临边洞口防护到位,材料堆放规范、防火等符合要求。

(二)节后复工前,各企业、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新进人员教育培训、安全交底、复工检查等制度,开展工地复工检查,不满足安全条件的,不得复工;因特殊工期要求,春节长假期间仍需连续施工的项目,应提前向市住建局质安站备案,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规定;不得放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三)各企业、项目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告传达及时、准确、畅通。要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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