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生产企业认定办法》规定,经过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下列两家企业(江苏华西都市农业技发展有限公司、江阴市祝塘永春家庭农场)符合项目建设要求。
特此公示。
江阴市农林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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