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免税资格申报要求
根据全国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工作会议部署和工信部财务司有关要求,2019年新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地组织摸排可能受惠企业并收集当地企业的申报材料,于2018年12月15日前形成报送文件报至市经信委投资管理科。申报通知不另行发布,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参照《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5〕51号)相关要求。请注意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要按照新发布的《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8〕42号,可在财政部网站http://gs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11/t20181126_3075855.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查询)执行。已获免税资格但与新目录中内容、参数等不一致的企业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程序。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工信联财〔2016〕40号文)。地方企业申请材料由所在设区市经信委汇总上报;中央企业申请材料原则上通过所在央企集团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可通过设区市经信委上报我厅,再由我厅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申报材料。参照《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5〕51号)相关要求。申报材料需附申报材料真实承诺证明(可参考本通知附件1)。
四、有关工作要求。
1、请各板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摸排可能受惠的企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争取优惠政策惠及更多企业。
2、各申报企业一定要科学、合理、谨慎地测算预计进口额度,额度执行情况将作为国家确定以后年度进口额度的重要依据。
3、相关申请材料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至市经信委投资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及相关附表、附件(书面材料一式七份,电子版光盘三份,请在光盘上用记号笔标明企业名称)。
联系人:吕英 联系电话:8686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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