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8-00698 | 生成日期 | 2018-11-06 | 公开日期 | 2018-11-12 |
文件编号 | 澄法组办〔2018〕1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法制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二级) | 司法 | 关键词 | 法制,法院,通知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增加了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一并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规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请各镇、街道、市各部门认真学习研究,严格按照《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有关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备案及时。
附件:行政诉讼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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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