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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628/2018-00103 生成日期 2018-06-01 公开日期 2018-06-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科技、教育 主题(二级) 教育 关键词 学校,教师,学生,细则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制,提高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精准管理水平,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健康成长,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江阴实际,制定《江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江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制,提高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精准管理水平,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健康成长,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江阴实际,制定《江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一、主要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十八大以来,扶贫开发工作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挂帅,亲自抓扶贫,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各级党委和政府响应中央号召,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教育扶贫是脱贫攻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扶贫先扶智,教育资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阻断代际贫困的治本之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接受教育并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是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教育公平、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承诺。2017年,省、市分别就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出台文件,其中把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推动。2017年起我省还把学生资助纳入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指标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家和省、无锡市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学生资助工作要更加突出全覆盖、精准性。实施精准资助,基础在于精准认定,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实施精准资助的首要前提。20181月,无锡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81号)。无锡1号文件的出台,为有效解决当前无锡各区、市(县)资助工作对象认定标准不统一、不完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类别划分较粗,以及精准资助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有利于实现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有利于提高资助工作精准水平,避免“平均资助”现象。

对照加强富民强市、精准扶困的要求,我市学生资助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尚不完善,信息共享共用尚不充分。二是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类别划分较粗,不能准确反映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大多按照统一标准资助,精准资助工作机制还未建立。三是部分镇、街对非本市户籍学生、民办学校学生没有放开,认定条件、资助门槛偏高。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无锡市政府文件要求,有必要出台江阴市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形成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统一规范认定条件,适当放宽认定门槛,并建立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分档资助模式,从而进一步扩大资助工作覆盖面,提高精准资助工作水平。

二、起草过程

1、加强沟通协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资助工作中的一项难点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我们一方面全面梳理现有相关政策规定,另一方面借鉴有关地区做法,同时注重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并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研究起草了《认定实施细则》,并将初稿向市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委、总工会、残联、各镇街道、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

2、采纳合理建议。我们对有关部门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对部分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我们予以了采纳,并在《认定实施细则》修改稿中予以体现。

对于个别乡镇提出的“只资助江阴户籍困难学生、对外地户籍困难学生不予资助”的建议,因与国家有关政策相违背,我们没有予以采纳。

3、广泛征集意见。修改稿按照要求在“中国江阴”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收到建议0条,此基础上,按照规范性文件办理要求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认定实施细则》分为总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及附则五个部分,共30条。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

是在精准认定上作了明确。依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特殊困难(包括孤儿、低保家庭子女等8类对象)、比较困难(包括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学生等4类)、一般困难(包括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1.5倍以上、2以下的学生等2类对象)三大类别,力求涵盖全面、划分精准。

二是在认定程序上作了明确。明确按照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查、主管部门认定的程序进行,对每个环节办理要求进行清晰的规定,确保公开公正、规范有序。

三是在高效办理上作了探索。按照无锡市建设电子证照库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和查验,合理简化证明材料,实现“让政府数据跑路,让市民少跑路”目标。

此外,《认定实施细则》还对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形、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等情形的处理办法进行了明确。

 

江阴市教育局

201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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