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2594/2017-00077 | 生成日期 | 2018-11-02 | 公开日期 | 2018-11-0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级) | 财政 | 关键词 | 预算,决算,费用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17年度江阴市人社局预算公开说明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锡委发〔2009〕82号)和《中共江阴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澄委发〔2009〕31号),设立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实施国家、省、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政策,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管理规范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开发、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整体开发、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中央和省、无锡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全市劳动标准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出国(境)外培训工作,负责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人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省、无锡市人社工作会议及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富美高’新江阴建设”,自觉践行“五大理念”,扬长补短、真抓实干、创新作为,全力服务好稳增长、调结构,全力推进好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全力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年人社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年提供就业岗位5.6万个,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2.3万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00人,返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2%以上,困难家庭大学生100%就业,重点扶持2300人自主创业。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城保新增参保人员3万人,净增参保7500人,压降断保率30%以上,落实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好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工作,做好医保管理机构整合有关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新增高技能人才3000人,扎实开展“食尚江阴”万人培训工程。稳步推进好人事各项改革工作。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仲裁委立案处理案件结案率94%以上。年内发放“两卡”30万套。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全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共10个单位,其中机关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9个,具体如下: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3、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4、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5、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
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8、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9、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0、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澄财预【2016】77号文通知要求、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报说明、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安排意见,围绕社会发展大局、本局实际情况,增收节支、开源节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创新方式、提高绩效,合理保障部门履职支出需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的相关要求下编制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人社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人社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江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澄财预〔2017〕6号)填列。
人社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7438.4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188.11万元,增长19.0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1161.8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增加26.23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7438.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767.42万元。
(1)财政经常性拨款资金预算502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1.36万元,增长10.3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新政策,养老保险缴费按单位部分20%的缴费比例编入部门预算。
(2)财政专项拨款资金收入预算1742.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0.52万元,增长65.6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中增加金保工程一体化系统硬件维保费、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网上招聘系统、人社内各类软件系统维保等信息化专项、大学生创业园运行维护专项资金等。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收入预算总计670.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23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差额拨款性质)人员工资调增。
(二)支出预算总计7438.4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人力资源、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的各项管理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特殊津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博士后日常经费、引进人力费用、公务员考核、公务员招考、事业运行等支出科目。与上年相比减少216.83万元,减少44.93%。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细化调整,新增科目引进人才费用61.66万元、调减科目其他人事事务支出286.72万元(上年包含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监察大队、仲裁院、工伤鉴定中心的专项资金)、事业运行增加8.23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支出6596.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综合业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关系和维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3个项级支出科目。与上年相比增加1326.62万元,增长25.17%。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细化调整,上年放入一般公共服务类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监察大队、仲裁院、工伤鉴定中心的专项资金调整到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功能科目类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新政策,养老保险缴费按单位部分20%的缴费比例编入部门预算;增加金保工程一体化系统硬件维保费、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网上招聘系统、人社内各类软件系统维保等信息化专项、大学生创业园运行维护专项资金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575.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32万元,增长15.7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的调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5338.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6.34万元,增长11.1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新政策,养老保险缴费按单位部分20%的缴费比例编入部门预算;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差额拨款性质)人员工资调增等。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100.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1.77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增加金保工程一体化系统硬件维保费、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网上招聘系统、人社内各类软件系统维保等信息化专项、大学生创业园运行维护等专项资金。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人社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7438.4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38.41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资金上年结转资金无。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人社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7438.4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338.17万元,占71.76%;
项目支出2100.24万元,占28.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人社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38.4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88.11万元,增长19.0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新政策,养老保险缴费按单位部分20%的缴费比例编入部门预算;增加金保工程一体化系统硬件维保费、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网上招聘系统、人社内各类软件系统维保等信息化专项、大学生创业园运行维护等专项资金;人员工资的调增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人社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438.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88.11万元,增长19.01%。主要原因如下: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共计265.8万元。
1.引进人才费用61.66万元,为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新增功能科目,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2.事业运行支出204.14万元,为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8.23万元(基本支出增加27.9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9.75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在职人员工资调增等原因基本支出增加;②功能科目细化,上年放入的劳动保障监察事务专项,今年调入劳动保障监察类中。此科目主要用于引进智力办公室的正常业务基本支出。
同时,因功能科目调整,上年的其他人事事务支出类科目调减,用于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仲裁院、工伤鉴定中心的专项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共计6596.84万元。
1、行政运行支出1316.88万元,为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741.62万元(基本支出减少124.2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17.36万元)。主要原因是①按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新政策,退休人员工资未编制部门预算,导致基本支出减少;②功能科目细化,上年放入的局机关业务运行专项资金,今年调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中。此科目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的正常业务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36.7万元,为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细化,新增功能科目,用于人社局机关内公务员、事业人员招录费、人社信息化软硬件维保费、事业单位网上招聘系统费用等专项支出。
3、劳动保障监察支出582.59万元,其中565.84万元为基本支出,16.75万元为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20.51万元(基本支出增加203.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75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功能科目细化,此功能科目新增项目支出16.75万元,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等专项支出;②基本支出中按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新政策预算中增加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监察大队单位性质变更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等原因基本支出增加。
4、就业管理事务支出1120.14万元,其中770.88万元为基本支出,349.26万元为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23.19万元(基本支出减少26.0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49.26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功能科目调整,上年放入其他人事事务支出的专项资金,今年调整到此功能科目计349.26万元,用于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业务光缆网络费、专场招聘会费用、城乡人力资源调查费、大学生创业园运行费用等;②基本支出中按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新政策预算中增加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减少退休人员工资编制、办公设备采购减少等原因总额比上年减少了。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248.29万元,其中1151.14万元为基本支出,97.15万元为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40.8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59.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8.6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基本支出总额增加是按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新政策预算中增加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减少退休人员工资编制;②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在16年已结束,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少。
6、劳动关系和维权支出242.09万元,为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95.46万元。用于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主要原因是按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新政策预算中增加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仲裁院单位性质变更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7、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支出521.92万元,其中298.92万元为基本支出,223万元为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86.09万元(基本支出增加63.0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3万元)。主要原因是①人员工资调增导致基本支出增加;②上年放入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类的培训鉴定中心的职业技能鉴定费、培训费等专项支出,本年调入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类中。
8、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45.97万元,为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上年放入其他人事事务支出,今年调整到此功能科目,用于仲裁机构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裁决书邮寄等费用。
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82.26万元,其中212.51万元为基本支出,69.75万元为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80.48万元(基本支出增加58.6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9.14万元)。主要原因是①按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新政策,部门预算中增加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等原因致基本支出增加;②项目支出中把上年放入此科目的引智专项、职能技能鉴定费、培训费专项支出调整到引进人才费用类和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类中。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总计575.77万元,为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78.3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的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人社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338.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3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0.72万元、津贴补贴75.84万元、奖金529.5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26.17万元、伙食补助费74.04万元、绩效工资16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7.8万元。
(二)公用经费659.67万元。主要包括:水费7.65万元、电费81万元、租赁费49.33万元、被装购置费10.76万元、车辆经费42.23万元、其他交通费108.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4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0.6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1.7万元、生活补助0.82万元、医疗费16.45万元、住房公积金330.22万元、提租补贴132.85万元、购房补贴112.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34.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33.1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人社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无。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人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38.4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88.11万元,增长19.0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类减少216.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增加1326.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增加78.32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人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338.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3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0.72万元、津贴补贴75.84万元、奖金529.5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26.17万元、伙食补助费74.04万元、绩效工资16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7.8万元。
(二)公用经费659.67万元。主要包括:水费7.65万元、电费81万元、租赁费49.33万元、被装购置费10.76万元、车辆经费42.23万元、其他交通费108.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4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0.6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1.7万元、生活补助0.82万元、医疗费16.45万元、住房公积金330.22万元、提租补贴132.85万元、购房补贴112.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34.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33.1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6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33.71万元,比2016年增加425.74万元,增长138.24%。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时,财政部未明确此表格公开数据要求,按市财政要求只公开了局机关的公用经费金额。今年按财政部要求公开局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的所有公用经费运行金额。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人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4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5.38%;公务接待费支出57.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4.62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47.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7.44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7.1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压缩公用接待费用。
人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5.1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压缩会议费用。
人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6.9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压缩培训费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649.72万元,比2016年增加456.6万元,增长236.4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金保工程一体信息系统硬件维保、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等采购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
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