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740/2018-00028 | 生成日期 | 2018-07-09 | 公开日期 | 2018-07-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水利、水务 | 关键词 | 污染,生态,河流,湖泊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18年7月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阴市省级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江阴市省级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为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整治方案》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从现在到2020年,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 |
2018年7月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阴市省级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为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整治方案》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从现在到2020年,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我市地处长江太湖流域,河网密布、经济发达,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江阴城市化建设和工业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导致区域内河网水质恶化,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目前我市共有省级水功能区28个,其中省级重点水功能区7个,据监测,我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逐年提高,但距省政府2020年考核目标仍有差距。开展省级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工作,全面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保障水源地供水安全,是应对当前水资源保护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102号)、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6】47号),提出”从2017年起,利用3-4年时间,实现水功能区达到预定目标,至2020年,省级水功能区达标比例达到82%以上”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 2018年7月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江阴市省级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澄政办发〔2018〕55号),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水功能区达标整治任务提供决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整治方案》确定需整治的不达标省级水功能区共有23个,主要包括水功能区现状调查评价、整治目标、拟整治不达标水功能区调查评价、达标整治方案、保障措施等五部分内容:
(一)整治目标:到2020年,江阴市全部28个省级水功能区目标达标比例为85.7%,拟整治的23个省级水功能区目标达标比例为82.6%,7个级重点水功能区目标达标比例为100%。
(二)整治措施:《整治方案》对需整治的23个水功能区摸清污染源、厘清水质不达标的原因,逐一确定了各水功能区污染物入河量消减任务,并按“一区一策”治理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外源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面源污染治理)、内源污染控制、水系连通与调水引流、水生态修复和日常监管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重点整治工程数量合计共77个。
三、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责任分工体系,充分利用现有河长制等工作体系开展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工作;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将重点整治工程列入对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责任书;三是落实资金投入,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有效整合项目投入资金,并积极促进多元融资;四是强化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社会监督;五是,整合科技资源,强化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