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1997/2018-00058 | 生成日期 | 2018-10-25 | 公开日期 | 2018-10-2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农林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告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关键词 | 农民,农民负担,安全生产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委、办、局,人保财险江阴支公司:
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参保险种
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设施大棚、大棚附加(棚内作物)、林木火灾、露地葡萄、桃、梨、食用菌、苗木、南美白对虾、露地旱生蔬菜共16个险种。其中苗木保险进行试点并推广。
二、保险金额与保费标准
(一)水稻:每亩保险金额700元,保险费率4 %,保费28元/亩,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承担16.8元,江阴市财政承担3.85元,镇(街道)财政承担3.85元,参保农户自交保费3.5元。
(二)小麦、油菜:每亩保险金额550元,保险费率4%,保费22元/亩,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承担13.2元,江阴市财政承担3.025元,镇(街道)财政承担3.025元,参保农户自交保费2.75元。
(三)能繁母猪:每头保险金额1000元,保险费率7%,保费70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承担35元,江阴市财政承担10.5元,镇(街道)财政承担10.5元,参保农户自交保费14元。
(四)育肥猪:每头保险金额600元,保险费率4%,保费24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承担12元,江阴市财政承担4.8元,镇(街道)财政承担4.8元,参保农户自交保费2.4元。
(五)奶牛:每头保险金额6000元,保险费率6%,保费360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承担180元,江阴市财政承担54元,镇(街道)财政承担54元,参保农户自交保费72元。
(六)食用菌:
食用菌保险金额由合同双方商定,保险费率6%,其中江阴市级财政承担50%,镇(街道)财政承担30%,参保农户自交20%。
(七)苗木:每亩保险金额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具体由合同双方商定,保险费率3%,其中江阴市级以上财政承担50%,镇(街道)财政承担30%,参保农户自交20%。
(八)南美白对虾
每亩保险金额3000元,保险费率8%,保费240元。其中江阴市级承担50%,镇(街道)财政承担30%,参保农户自交20%。
(九)省高效设施奖补险种:
1.设施大棚及棚内作物
(1)、棚架
连栋大棚:每亩保险金额为12000元、20000元两档,保险费对应为300元、500元。
单体钢架大棚:每亩保险金额为3000元、5000元两档,保险费对应为75元、125元。
竹木大棚:每亩保险金额为800元,保险费40元。
(2)、薄膜
长寿膜(含进口膜):每亩保险金额700元,保险费84元。
普通膜:每亩保险金额400元,保险费72元。
(3)大棚附加(棚内作物)
棚内作物每亩保险金额3000元,保险费率6%,保费180元。
2.露地葡萄
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保险费率8%,保费160元。
3.桃
每亩保险金额3000元,保险费率9%,保费270元
4.梨
每亩保险金额2500元,保险费率8%,保费200元。
5.露地旱生蔬菜
不同品种(共28种)单茬保险金额在500-1300元/亩之间,保险费率为7%,保费35-91元/亩。
6.林木火灾
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保险费率0.3%,保费6元/亩。
以上险中列入省高效奖补目录险种,参保农户承担20%保费(林木火灾保险除外),保费在扣除省财政奖补资金和参保农户承担的20%后,其余部分由市镇两级各半承担;林木火灾保险保费在扣除省财政奖补资金后,其余部分由市镇两级各半承担。
三、工作要求
(一)进度要求。露地葡萄、桃、梨投保在4月中旬前完成;食用菌、苗木、南美白对虾的投保须在5月底前完成;水稻投保须在7月上旬完成;设施大棚、大棚附加(棚内作物)的投保须在7月底前完成;能繁母猪的投保须在8月底前完成;奶牛、育肥猪、林木火灾的投保须在10月底前完成;小麦、油菜的投保须在12月底前完成;露地旱生蔬菜的投保根据蔬菜生长规律自行调整。
(二)参保数量要求。按2018年农林目标任务书以及2018年农业保险工作责任书相关要求完成。
(三)投保原则。各镇(街道)要把农业保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农户参保意识,促进农户主动投保,尤其要抓好应保尽保,高质量完成农业保险工作。
四、资金筹集与管理
(一)市财政部门负责农业保险费的预算安排、收缴管理和理赔资金拨付;镇(街道)财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保费筹集和收缴工作。
(二)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协助承保公司筹集农户应缴纳的保费,并及时解缴到位。
(三)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按现行财政体制,扣除上级专项拨款与农户自交部分后自行承担。
五、工作经费
农保工作经费由省级部门根据我市保费收入按一定比例分配下达,原则上30%留在市级统筹用于农保工作相关支出,70%部分按各镇(街道)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分配下达各镇(街道)。工作经费专项用于镇、村两级农业保险的宣传、培训、承保、勘察定损、理赔等相关工作费用支出和考核,不得超出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农保工作经费,其中落实到村级的工作经费占比不得低于70%。
六、出险赔付
出险后,被保险人应全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向所在村或通过“江阴农保”手机APP进行报案,也可拨打人保财险专线电话95518报案,大灾发生时尽可能通过所在村或用手机APP报案,避免95518线路拥堵。接到报案后,承保公司应及时进行查勘定损,如灾情严重,市农推委将适时启动大灾应急预案,村级协管员、协查员应全力协助承保公司做好现场查勘取证,出险赔付工作按《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务规程(试行)》的规定进行。
七、绩效考核
为进一步加强镇村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2017年市农推委专门研究制定了江阴市农业保险工作考核办法,年底将根据各镇街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得分计入三农考核成绩。各镇街也应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对下属村(社区)进行绩效考核。
江阴市农业保险推进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