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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2594/2018-00060 生成日期 2018-10-25 公开日期 2018-10-25
文件编号 澄高技能人才办〔2018〕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告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人才工作 关键词 职称,职业资格,培训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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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江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和“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江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和“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党群工作部门,市级机关各有关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加速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为强富美高新江阴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关于聚力创新实施“暨阳英才计划”的意见》(澄委发〔2017〕13号)和《江阴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澄财规〔201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江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评选名额

 

(一)“江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5名;

 

(二)“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20名,其中:“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5名、“江阴市有突出贡献技师”10名、“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工”5名。

 

二、评选条件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中,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一线岗位职工,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参加“江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和“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

 

(一)“江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评选条件

 

1、具有高级技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2、年薪8万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

 

3、职业技能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高难度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科研中做出杰出贡献;

 

4、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产生重大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和社会效益。

 

(二)“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条件

 

1、“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评选条件

 

已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年薪6万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职业技能处于国内、省内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者近几年有发明、专利、绝技、绝活,并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2)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江苏省技术能手”或“无锡市技术能手”称号者;

 

(3)在培养技师、高级工等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全国、全省、无锡地区有较大影响者。

 

2、“江阴市有突出贡献技师”评选条件

 

已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年薪6万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职业技能处于无锡地区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或近几年获得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2)多次在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者,或获得“江苏省技术能手”、“无锡市技术能手”称号者;

 

(3)在培养高级工等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显著,在无锡市、本市有较大影响者。

 

3、“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工”评选条件

 

已取得高级技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年薪6万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职业技能在本市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际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2)多次在省、无锡市、本市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者,或获得“无锡市技术能手”、“江阴市技术能手”称号者;

 

(3)在培养中级技工技能劳动者、传授技艺方面成绩显著,在无锡市、本市有较大影响者。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的种类

 

1、《江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申报表》(一式2份);

 

2、《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申报表》(一式2份);

 

3、申报人事迹材料(1份);

 

4、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5、申报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6、申报人2017年度年薪证明材料;

 

7、申报人所在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

 

8、申报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材料内容和要求

 

申报的材料以近3年来的主要事迹、获得的技术成果和荣誉为主。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申报人为本企业、本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申报人取得的成绩在国内同行业领域中(市、地区、省和全国四个层次)的突出影响、作用和产生的经济效益(用数字量化反映)。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申报人事迹材料要有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3、材料格式:

 

(1)申报人事迹材料要求字数在600字左右。

 

(2)申报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收入证明、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复印件和旁证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

 

(3)材料装订排列程序为:封面→申报表→事迹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或荣誉证书(按低一级向高一级依次排列)→单位证明、旁证材料等。

 

4、主要技术成果证明要求

 

(1)主要技术成果:能运用特殊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的,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

 

(2)主要技术成果证明要求:要写明技术成果名称、技术成果拥有者姓名、取得技术成果的时间、地点,取得该技术成果经过和本人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单位核实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集体名义取得的成果,要介绍本人所发挥的作用,并有单位证明是否属实。已取得专利证书不需核实证明。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评选申报条件者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推荐申报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推荐,报所在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

 

(三)审核评审

 

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评选名额不超过1.5倍的申报人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有关专家和领导组成)评审,确定江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市政府批准。

 

五、奖励办法

 

“江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由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对江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8万元,并给予每月1000元的津贴; “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对江阴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分别给予每月600元、400元、300元的津贴。以上人才的津贴连续给予3年。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单位要加强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发广大职工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积极性,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职工申报评选,认真组织推荐,好中选优,切实把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抓好。

 

(二)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推荐申报“江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的候选人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名,“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候选人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

 

(三)“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的津贴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在有效期内由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根据考核规定每年跟踪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享受津贴。对发现因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而获得“江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江阴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者,经查明属实,将撤消其荣誉称号,并追回奖金和津贴。撤销之后不得再次参加此项评比。

 

(四)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

 

材料报送地址: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技能人才建设科(长江路141号509室)。

 

联系人:薛晨超。

 

联系电话:86710510。

 

 

 

附件:《申报表》

 

 

 

 

 

 

 

 

 

江阴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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