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8-00706 | 生成日期 | 2018-09-30 | 公开日期 | 2018-09-30 |
文件编号 | 澄法组办〔2018〕1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法制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报 |
主题(一级)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二级) | 司法 | 关键词 | 法制,通知,行政,工作制度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2018年度江阴市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评查情况的通报 |
市各有关单位:
2017年我市被确定为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第二批试点城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被列入2018年市委市政府和集成改革重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完整收集和科学管理,江阴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江阴市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评查工作的通知》(澄法组办〔2018〕11号)要求,于2018年9月对各相关单位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进行了评查,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评查,由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市档案局组成评查组,对纳入《2018年度江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档案进行评查。
截至2018年9月,纳入《2018年度江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2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3项已完成全部程序。本次评查,主要对市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残联、市公安消防大队、市物价局和市公用事业局报送的6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按照《江阴市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江阴市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评查标准》,从档案收集、卷宗规范等方面逐项进行评查。
总体上看,各单位档案意识较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工作比较重视,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外观比较整洁、格式比较统一、内容比较齐全,基本上达到了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从档案收集内容上看,各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廉洁性评价、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环节形成的归档文件,图样比较清晰,内容比较准确,材料比较真实。规划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从形式到内容都比较规范。规划局、公安消防大队和公用事业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尚未完成全部程序,但能够将已完成程序先期进入归档程序,按照归档要求进行整理。
二、存在问题
(一)档案收集内容不够完整
尽管本次参评的档案内容收集方面相对比较齐全,但还存在有的档案缺少决策事项申报相关材料,有的缺少公开征求意见汇总材料或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汇总材料,有的缺少制定依据目录或文本,有的缺少相关会议通知或报告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大决策档案内容的完整性。
(二)文件排列顺序不够准确
《江阴市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阶段依次排列,同时对各阶段的排列顺序也有规定,部分档案没有按照上述排放顺序进行排列,文件排放有些随意,不同阶段文件存在混同现象。
(三)卷宗编目整理不够规范
卷宗编目整理方面,有的卷宗未规范装订,卷宗里面有夹子,有的卷盒侧脊未按规范填写或未注明保管期限,有的页码编写不规范。
三、相关要求
1、提高档案意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档案意识,认真对照《江阴市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合理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确保归档的重大行政决策文件材料齐全完整。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归档,特别是音频、视频和数码照片等材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归档文件应按照档案整理的有关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整理,从源头上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完整、准确,全面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规范管理。
2、认真落实整改。各单位要以本次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评查为契机,对档案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切实加以整改。
3、抓好强化培训。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工作规范性,推动政府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江阴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