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1674604/2018-00021 | 生成日期 | 2018-09-26 | 公开日期 | 2018-09-26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商务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商贸、海关、旅游 | 主题(二级) | 旅游、服务业 | 关键词 | 规划,经济,产业,第三产业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江阴市开展江苏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8-2020)》解读 |
为进一步为推动我市服务业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江阴市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9月25日印发了《江阴市开展江苏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8-2020)》(澄政办发〔2018〕81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现将该《试点方案》予以解读。
一、《试点方案》的出台背景
“十二五”期间,张家港市、无锡市滨湖区、徐州市云龙区、常熟高新技术开发区、宿迁市湖滨新城和淮安现代商务集聚区等6个地区被评为首批江苏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为有效促进我市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互动,不断提升服务业经济的发展层次和运行质量,争取省级层面对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根据市领导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草拟《试点方案》。
二、《试点方案》的制定过程和主要依据
市商务局对申报江苏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起草《试点方案》高度重视。今年年初,多次协调对接省、无锡市相关部门,了解申报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的要求、内容和程序,学习研究借鉴张家港、滨湖区和其他省市地区的试点方案,几易其稿,最终形成申报材料。今年4月,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省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18〕313号)文件精神,我市被确定为江苏省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17〕1562号)文件要求,今年上半年,市商务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江阴市开展江苏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8-2020)》。《试点方案》于7月份征求了各开发区、镇(街道)、部门等有关单位的意见;8月份,又经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等11个部门会签同意;9月份,通过了法制办审核,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现在印发的《试点方案》文本。
三、《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
《试点方案》分为总体目标思路、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以及附件五个部分。通过该方案的实施,希望进一步激发我市服务业综合改革动能,力争把江阴打造成为全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服务业集聚发展、规模发展的试验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样板区。
总体目标思路提出了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4条基本原则和6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是方案的主体部分,对我市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具体工作进行明确,重点是围绕“一个中心”、聚焦“两大领域”、实施“三项工程”、健全“四项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发展定位、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区域示范品牌、激发综合改革动能;实施步骤主要是对时间节点进行划分;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政策扶持、考核办法和统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附件部分主要是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组成和2018年的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