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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900/2018-00056 生成日期 2018-09-12 公开日期 2018-09-14
文件编号 澄高管〔2018〕4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键词 开发区,生态,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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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职责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创业园、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结合高新区实际,决定在成立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设办公室的基础上,在辖区12个社区设立社区生态环境办公室,进一步明确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完善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具体通知如下:

一、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环委会)于2018年5月设立(澄高委〔2018〕23号),环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和监督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制定和实施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产业政策,承接高新区河长制、两减六治三提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2、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形势,发布环境保护信息,组织开展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协调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

3、按照上级分类分级管理要求,依法落实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问题的交办、督办工作。

4、对社区生态环境办公室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5、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区生态环境办公室

(一)机构设置

以12个社区为单位,分别成立社区生态环境办公室,社区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社区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社区书记同时兼任社区主任的社区,可另外明确1名副书记或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可依托现有网格巡查员或根据社区实际情况选派人员担任。

(二)管理范围

各社区依托现有网格划分管理范围。社区生态环境办公室公室不承担环保重点企业监管职能(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由环委会定期更新发布)。

创业园下属各专业园区的环保管理工作由创业园分管负责人负责,并明确相关科室承接生态环境办公室职能。

(三)工作职责

1、根据网格管理,属地配合的原则,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任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2、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巡查,发现违规建设、违法排污企业及其他污染环境行为应第一时间上报并协助调处;公开生态环境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畅通群众环境诉求渠道。

3、严禁辖区内小作坊、“三高两低”等散乱污企业落户,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关停取缔工作。

4、加强“河长制”长效管理,落实河段长职责,建立巡查体系,配合做好辖区河道的垃圾清理、清淤疏浚工作,保持河道清洁卫生,环境优美;配合开展水污染隐患排查,确保用水环境安全。

5、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严禁发生秸秆、生活垃圾以及工业垃圾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加强辖区内闲置土地的管理工作,杜绝随意倾倒垃圾的问题;加强辖区内建筑施工、散货场等粉尘污染和餐饮服务业油烟等废气污染的环境监管。

6、加强农业污染、畜禽养殖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搬迁畜禽养殖场。

7、加强三产服务业、公园广场活动、散货堆场等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染治理。

8、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做好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9、协助处理辖区内环境信访案件,信访处结率达到100%,杜绝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及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10、做好环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环境保护网格化巡查职责

(一)组织架构

网格长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高新区环委会承接一级环境网格巡查工作;社区网格长由社区书记担任,社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承接二级环境网格巡查工作。对包片辖区内所有企业、河长制、环境信访投诉、环境隐患、违法建设项目、水源地保护、环境综合整治等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二)巡查职责

1、按要求完成上级网格下达的巡查监管任务,每月汇总上报完成巡查任务表。

2、重点监管对象每月每企巡查不少于1次,主要检查污染源的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在线仪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应急设施建设情况、周边河道水质情况、运行管理台账资料等。

3、跟踪协调上级督办及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4、联合执法部门妥善调处各类环境信访,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

5、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沟通协调,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

四、工作机制

1、定期例会制。高新区环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2、信息汇总制。环委会定期发布工作简报,社区生态环境办公室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3、交办督办制。环境突出问题实行交办督办逐个销号。

4、综合考核制。环委会对社区生态环境办公室实行年度考核。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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