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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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0 00:00

 

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一、建设单位: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资源综合利用余气发电项目

三、建设地点: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内

四、投资总额:130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3万元)。

五、建设项目概况:新建1×130t/h超高温超高压锅炉+1×C4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及电气接入系统、燃料输送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化水、工业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电气、热控等配套建设,年用高炉煤气11.44Nm3/h(折算后),装机规模40MW,年利用小时数7000h,可实现年发电量2.8亿kWh

六、公众参与情况:无。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治理。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化水系统反渗透浓排水、过滤反洗水、除盐再生废水、锅炉及冷却塔排水,产生的锅炉定排水进入冷却塔循环使用,其它综合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内中水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回用到各生产节点,不得外排。
2、废气污染治理。锅炉使用经净化后的高炉煤气、转炉煤气,采用安装双旋式低氮燃烧装置,确保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中排放标准,即:烟尘(颗粒物)≤5 mg/m3SO235 mg/m3NOX(以NO2计)≤100 mg/m3后从不低于8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须设置烟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要求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7)要求,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线监控中心联网。采样口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并设置醒目的环保标志牌。
3、噪声污染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放空、锅炉排气应采取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设立各类固废规范的临时收集、存放场所,做到防淋、防漏、防渗。一般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并做好固体废物的台帐记录,并加强储存及外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其余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不得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冷却塔循环水的补水须锅炉定排水。
6、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和标识。
7、项目必须加强环境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设备,防止发生意外污染事故和二次污染的发生,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8、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水排放量(接管考核量/外排量):不新增。废气排放量:SO28.76/年、NOX71.23/年、烟尘≤0.34/年,污染物总量指标由你单位报环保部门予以核定、平衡。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88日至2018814日。
    联 系人: 朱靖    电    话:0523-89191310 
    真:0523-89191310
电子信箱:417688103@qq.com
    通讯地址:江阴-靖江工业园区联检大楼3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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