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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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740/2018-00012 生成日期 2018-07-27 公开日期 2018-07-2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告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财政 关键词 经济,决算,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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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农机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农机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主要江河、滩涂、堤闸、港圩、涵洞及重大骨干水利农机工程项目的综合规划,制定水资源保护、防洪、供水、节水、水土保护等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所涉的水资源和防洪评价论证工作。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及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监督实施行业用水标准,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监测江河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参与饮水区等水域的排污控制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并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报告。

3、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河道管理,查处各类涉水违法事件;协调并仲裁水事纠纷调处工作;负责长江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4、实施水利工程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长江江阴段、河口、滩涂等水域管理及其岸线的治理与开发,负责市属水利工程及流域性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

5、承担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市(县)以上财政性水利农机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建议;并研究水利农机投入机制和筹资措施。负责水利农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市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及市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监督;依法负责水利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编制全市农村水利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圩区治理、节水灌溉、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桥梁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以及农田灌排泵站规划、改造和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8、负责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防汛防旱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市防洪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对流域性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9、负责拟订农机化政策制度、作业服务规范和重大技术措施;负责全市农机化发展的预测和统计工作,以及提供农机化信息服务;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10、负责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机和农机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参与全市农业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试验和区域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化项目库建设和项目计划的编报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有关农机产品信贷、税收和财政补贴政策;指导全市农机化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经营活动,协调和指导农机有组织的跨区作业。

11、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核发牌证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农机政策性保险、报废更新的实施工作;负责农机用油需求预测、市场的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和维修市场监管工作,以及全市农机及其配件供销市场的监督检查;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商品质量事故;负责全市抗灾救灾农用机具用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监督工作,负责农用机具的调度。

12、组织指导水利农机科技工作和经济交流合作。组织重大水利农机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监督实施全市水利农机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负责引进水利农机装备和农机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水利农机现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水利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水利农机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水利及农机化技术教育培训和水利农机行业职能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市水利农机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人大提案、年鉴史志、后勤接待、行政事务协调工作;拟订党务、纪检监察、政务信息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系统行风建设,指导督查全系统安全生产;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指导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

2)人事教育科(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改革创新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配合做好组织及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农机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农机系统科技人才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立项申报、跟踪管理、成果推广、水利农机行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和教育培训工作。

3)财务审计科。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市(县)以上财政性水利农机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水利农机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4)水利建设科。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及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全市机电排灌、圩区建设、河道疏竣、河道长效管理、农桥改造和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和验收;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审;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5)农机科。编制全市农机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农机法规和政策,拟订农机安全监理、维修、农机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农机政策性保险、报废更新、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农机维修网点建设和农机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农机及其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的建设;协调指导农机有组织地开展跨区作业;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及农机安全长效管理工作;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执法检查,处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

6)水政水资源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编制水利法制建设规划,指导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应急水源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和水的中长期供求计划;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工作,归口协调水事纠纷;负责长江采砂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水事案件,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重大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按照文件规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审核审批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或简报。

7)防汛防旱办公室(工程管理科)。负责全市防汛防旱日常工作;编制全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制订防汛防旱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全市汛前大检查,负责流域性工程的水情调度和控制;组织调度抗洪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收集并整理雨情、水情、灾情的统计工作,并及时反馈给上级或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及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拟订全市重点水利工程的维修计划并组织落实;指导全市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业务工作。

8)河长制管理科。负责制定和落实河长制各项制度;交办、督办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及上级河长制办公室确定的事项;组织召开本级河长制工作会议,并分解下达年度河长制工作任务;组织对下一级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重点事项协调;全面掌控全市河道管理状况;负责本级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河道保护宣传;承担其他河长制日常工作。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白屈港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江港堤闸管理处、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河道管理处、防汛抗旱服务中心、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水利工程公司等9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5个镇(街道)水利农机管理服务站。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9家,具体包括:水利农机局本级、白屈港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江港堤闸管理处、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处、农机监理所、防汛抗旱服务中心、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备注:农机监理所和水政监察大队于20179月划出水利局,财政部门要求2017年度决算仍纳入水利农机局范围)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防汛防旱工作取得重大胜利。2017年汛期我市遭遇多次大暴雨袭击,总降雨量1172.1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65.4%。最高内河水位达到5.43米,再次刷新历史极值,但由于防汛部署尽早落实到位、工程设施较好发挥效益、调度指挥科学快速有序,各镇街均未出现严重受淹,受灾情况相比往年大幅减少,取得了防汛防旱工作的重大胜利。一是汛前部署及早完成。根据省、无锡市防指工作部署,市防指立足于早,于2月初部署汛前大检查,对排查出的5处险工险段,7座病涵、病闸、病站均于汛前整改到位并落实度汛预案,完成全市330余座大小排涝站的维护保养与调试运行,确保水利工程设施、设备完好。3月份开展河道专项整治,清除违章违建155处,有效保障河道行洪秩序,并于汛前调整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组建防汛抢险队伍179支,落实市镇两级防汛物资储备。二是60项防汛应急工程及时投运。根据市委市政府必须解决易淹易涝问题的决策部署,我局全力以赴推进全市60项防汛应急工程建设,积极协调对接各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开展项目审批、招投标等工作,全力缩减项目前期工作时间,并实现挂图作战,提供一切有利条件,全力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确保了汛期及时投运,发挥效益,共新增排涝流量300余立方米每秒,扩大设防面积近11.5万亩,有效提升区域防洪排涝能力。三是应急应对科学快速。汛期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面对汛情,市防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派出工作组分赴各镇街一线靠前指挥,有效控制险情。整个汛期,沿江水利枢纽引排水总计11.9亿立方米(其中动力引排水2.9亿立方米),全面发挥了水利工程的重大效益,守住了江阴涝水北排的重要生命线。四是查漏补缺全面开展。汛后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市各镇街受淹情况开展技术勘察,分析受淹原因,并对各镇街申报的防汛应急工程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专家组开展科学论证,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确定了201834项全市防汛应急工程,进一步优化区域防汛排涝设施,提升全市防御能力。

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以加快推进重点水利项目为主要手段,持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全年共完成水利投资11.5亿,土方355万方。一是续建项目加快推进新沟河延伸拓浚河道工程基本完工,新沟口桥顺利建成通车,于门桥工程完成进度30%。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工程累计完成土石方300万方,库区工程完成进度66%,管网工程完成进度40%。完成58项水利防汛应急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三期长泾、马镇、文林、北漍4个项目区工程顺利启动建设。锡澄运河青阳段排涝泵(闸)站提标建设一期工程豆腐浜排涝闸站工程加快推进。北横河整治东段工程开展管线迁改工作。新桥镇圩区防洪排涝改造工程、2016年度镇村河道轮浚及家河整治工程、华塘河整治工程顺利完工。二是新开工项目启动实施。江阴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申港河、利港河、黄昌河、长寿河及新沙河5条河道工程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长泾东南区域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顺利启动实施,二期、三期工程加快前期工作。2017年镇村河道轮浚工程完成前期工作。三是前期项目积极筹备。锡澄运河扩大北排工程、老桃花港整治工程均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正在加快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白屈港综合整治工程、秦望山产业园水系调整、“河长制”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项目加快推进前期调研论证。四是农田水利项目有序推进。完成2010—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增补项目及2016年度无锡市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白屈港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增补项目加快推进。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出台《江阴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2018实施方案》及《水价核定办法》《用水补贴和节水奖励指导意见》,全年累计完成4963亩农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组织水美乡村申报,成功创建水美村庄3个。

三、水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以“河长制”为重要抓手,加强创新驱动,健全工作机制,各项管理全面提质增效,全市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一是河长制管理提标升级。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江阴市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市镇村三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的管理体系,32名四套班子领导担任全市38条骨干河道的市级河长,设镇村级河长841名,出台八项配套制度和《河长履职办法》修订《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落实300万河长制工作以奖代补年度专项资金。建立一河一档一图一表“四个一”管理模式,更新1636块河长公示牌,完成38条骨干河道一河一策方案编制。积极服务好河长巡河履职,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河道治理方案,并通过河长联席会议、工作交办单、联系单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到位。加强督查与考核,在原有30条考核河道、68个考核断面的基础上增加8条河道和11个断面,并将锡澄运河、张家港河等7条河道的水质目标由类提升至类。全年河长制考核断面水质平均达标率为60.7%,较往年上升21个百分点,河道水质显著改善。二是河道长效管护持续深化。完成水利部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及17条省骨干河道、27个闸站划界工作。积极开展星级河道创评,成功创建五星级河道1条,三星级河道2条。编制完成锡澄运河、青祝运河保护规划,结合全市“263”专项整治行动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面开展汛期清障、水葫芦清理、水泥沉船打捞及渔网渔簖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黑臭河道清淤疏浚有效恢复河道自然禀赋。加强水文化遗产保护,编制完成《江阴市水文化遗产调查报告》。三是水资源管理成效显著。完成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试点自评估、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创建中期自评估。万元国内生产值用水量40.47立方米,相比往年下降7.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6,顺利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目标,南部地区地下水漏斗中心水位回升至45米,水资源节约利用效率提升。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成14项省、市级节水载体创建。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快推进,长江窑港口水源地取水口迁建工程顺利通水运行,肖山水源地达标建设完成取水口迁建工程初步方案审定。加快推进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及方案编制,5个重点水功能区水质全部达标。

四、农业机械化建设再创佳绩。紧扣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加大政策扶持,推广高新技术,强攻薄弱环节。一是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顺利完成。按照《江阴市稻麦生产周年技术路线》,围绕“育秧中心”和“烘干中心”两个“中心”项目创建,重点突破稻麦生产机械化种植,稻麦作物高效植保和粮食产地烘干三个薄弱环节,全年共建成育插秧中心和烘干中心32家。以8个农业核心示范方和10个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点为核心样板,辐射带动11个乡镇创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顺利通过无锡市考核验收,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95.4%,实现了稻、麦两大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成功入榜全国第二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名单。二是惠农扶持全面加强。全年农机化总投入3745万元,发展各类农机具共462台(套),其中新增乘坐式水稻插秧机63台、旋耕播种机97台、粮食烘干机72台,有力补足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薄弱环节。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宣传推广,狠抓关键环节作业管理,切实提高还田效率与质量,全年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25.98万亩,还田率达91%,发放还田补助396万元。三是农机服务优质高效。加强农机高效设施宣传推广与现场作业示范培训,全年共举办育秧现场会、秸秆机械化还田现场会等农机现场会7场。积极组织各类技术和安全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37期,培训1966人次,切实提高农机手的安全操作水平。农忙期间,为各类农机提供贴身式优质服务,全年共排除各类机械故障380多台次,大修机器50多台次,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600多人次,有力保障农业生产不误农时。四是安全监管保障有力。会同保险公司、中石化等单位送检下乡35天次,出动285人次,在各镇街设立现场办公点,一次完成机具检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许可信息“三个一致”清查治理、机具和人员参保、农机通入网、双优卡和跨区作业证发放等。全市农机上牌率、年检率、驾驶员持证率分别达98.5%95.1%98.5%,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第二部分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市水利农机局部门决算公开表共12张,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收入 15402.76万元、支出总计    15210.3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03.71万元和2671.02万元,分别增长22.25%21.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增加财政报账项目资金1058.68万元、目标绩效奖奖金增加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调整。

(一)收入总计15402.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402.76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2803.71万元,增长 22.2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增加财政报账项目资金1058.68万元、目标绩效奖奖金增加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调整。

2.年初结转和结余797.65万元,主要为水利农机局机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69.88万元。

(二)支出总计15210.39万元。包括:

1.科学技术(类)支出 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报账类省级水利科技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20.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317.94万元,增长139.4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82.23万元,主要用于农机推广。与上年相比增加164.02万元,增长138.75%。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农机化补助经费135.9万元及增加财政报账项目资金。

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385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6.2万元,项目支出4287.12万元,主要是用于9家预算单位的正常经费、单位专项经费和财政报账制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002.89万元,增长1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34.4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68.47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度增加财政报账项目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44.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76.17万元,增加30.99%。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补贴的调整。

6.年末结转和结余990.02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基本支出结余。主要为水利农机局机关年末结转和结余845.87万元(含上年结转和结余)和下属事业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144.1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水利农机局本年收入合计15402.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02.76万元,占100%,其中包含259.34万元政府性基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利农机局本年支出合计1521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8.76万元,占69.88 %;项目支出 4581.63万元,占30.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0613.1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03.71万元和2671.02万元,增长22.25%21.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增加财政报账项目资金1058.68万元、目标绩效奖奖金增加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水利农机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   15210.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671.02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增加财政报账项目资金1058.68万元、目标绩效奖奖金增加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调整。

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65.7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增加财政报账项目资金1058.68万元、目标绩效奖奖金增加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调整。其中:

(一)科学技术(类)

1.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财政报账类省级水利科技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2.33万元,支出决算为31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调整

2.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农机化补助经费135.9万元及增加财政报账项目资金。

(四)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项)。年初预算为232.03 万元,支出决算为71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12.17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08.02万元及其他农业支出136万元。

2.林业(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54万元。

3.水利(项)。年初预算为9902.67万元,支出决算为125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报账项目资金。

4.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5万元,支出决算为596.4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5.29万元,支出决算为74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28.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89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2.92万元、津贴补贴547.33万元、奖金1463.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3.5万元、伙食补助费33.71万元、绩效工资1221.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8.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45.7万元、离休费30.19万元、退休费270.56万元、抚恤金2.45万元、生活补助1.5万元、医疗费11.23万元、助学金1.1万元、住房公积金453.83万元、提租补贴192.23万元,购房补贴99.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93万元。

(二)公用经费373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91万元、印刷费11.32万元、咨询费14.34万元、手续费0.11万元、水费14.98万元、电费52.13万元、邮电费26.46万元、物业管理费27.39万元、差旅费10.62万元、维修(护)费189.10万元、租赁费0.03万元、会议费9.87万元、培训费7.66万元、公务接待费15.44万元、专用材料费10.44万元、专用燃料费0.37万元,劳务费14.93万元、委托业务费11.31万元、工会经费57.48万元、福利费5.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6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7.6万元、对事业单位补贴2887.1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水利农机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51.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32.17万元,增长20.3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增加财政报账项目资金1058.68万元、目标绩效奖奖金增加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调整。

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74.9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95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增加财政报账项目资金1058.68万元、目标绩效奖奖金增加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利农机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28.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89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2.92万元、津贴补贴547.33万元、奖金1463.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3.5万元、伙食补助费33.71万元、绩效工资1221.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8.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45.7万元、离休费30.19万元、退休费270.56万元、抚恤金2.45万元、生活补助1.5万元、医疗费11.23万元、助学金1.1万元、住房公积金453.83万元、提租补贴192.23万元,购房补贴99.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93万元。

(二)公用经费373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91万元、印刷费11.32万元、咨询费14.34万元、手续费0.11万元、水费14.98万元、电费52.13万元、邮电费26.46万元、物业管理费27.39万元、差旅费10.62万元、维修(护)费189.10万元、租赁费0.03万元、会议费9.87万元、培训费7.66万元、公务接待费15.44万元、专用材料费10.44万元、专用燃料费0.37万元,劳务费14.93万元、委托业务费11.31万元、工会经费57.48万元、福利费5.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6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7.6万元、对事业单位补贴2887.19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农机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4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79.11 %;公务接待费支出15.4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0.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4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58.46 万元,完成预算的78.61 %,比上年决算增加 1.92 万元,基本与去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出行次数变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养护、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4 辆。

3.公务接待费15.44 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5.44万元,完成预算的 22.94 %,比上年决算减少13.8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变少和标准降低。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条线部门和部分县市水利、农机部门等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 2140人次。

水利农机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0.27 万元,完成预算的 28.2 %,与上年支出基本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定的会议减少、会议规模和标准降低。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00个,参加会议 2190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市涉及防汛、水利规划和建设、农机推广和管理、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会议。

水利农机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16.11万元,完成预算的86.61%,比上年决算增加10.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培训班没有安排培训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5个,组织培训437人次。主要为培训基层单位职工和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利农机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259.34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9.34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项)支出决算2.28万元,主要是用于水库移民扶助。

2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257.06万元,主要是用于2017年农机化补助经费135.96万元、农机化机具补助和秸秆还田审核经费35.24万元、农机补贴30万元、核查经费22.08万元及财政报账项目经费33.78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016.64万元,比2016年减少708.94 万元,降低19.29 %。主要原因是和去年相比统计范围不一致,其中:办公费减少12万元,印刷费减少5万元,电费减少31万元,邮电费减少12万元,物业管理费减少25万元,维修费减少87万元(维修经费减少),会议费减少7.6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7.21万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3.92万元,工会经费减少37.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4.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54.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11.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74万元及对事业单位的补贴减少51.41万元等。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13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5 %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93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 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0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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