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1292/2018-00029 | 生成日期 | 2018-07-06 | 公开日期 | 2018-07-20 |
文件编号 | 祝政发〔2018〕1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祝塘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关键词 | 规划,意见,通知,政策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江阴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信用建设制度化”要求和江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制度建设年”主题活动推进会精神,现将《江阴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祝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江阴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战略部署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深化建设之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无锡市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安排及相关考核测评要求,构建江阴信用发展新格局,不断完善符合国家要求、体现江阴特色、覆盖江阴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信用体系,全面提升江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根据省、无锡市信用建设的总体布局,结合江阴信用建设要求,以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全覆盖的信用信息系统为依托,以创新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为关键,以全方位的信用分类监管和联动奖惩机制为手段,坚持“以用促建、以建创成”的原则,着力在个人信用库建设、网上中介超市建设、多维度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创新信用信息应用模式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求突破、出成效、创实绩,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引领江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发展,积极探索信用建设集成改革,为构建新时代江阴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新优势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功能。
二、总体目标
建立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现代化综合社会信用体系,凸显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导向,围绕2018年“三建设、两强化”(建信用制度、建个人库、建“超市”,强化联合奖惩、强化宣传教育)信用建设目标,打造诚信政府、构建诚信市场、培育诚信企业、引导守信市民,加快诚信江阴建设步伐。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体系
深入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按照省、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全面深入推进诚信江阴建设,在政务领域和个人方面分别制定出台相关的配套文件《江阴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江阴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完善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制度。根据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及时补充和出台相关规章、保障制度,制定《江阴市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信息修复办法》、《江阴市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江阴市机关事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江阴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江阴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标准》等具体的实施、指导意见及标准;力争印发《江阴市政府采购中使用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江阴市采购供应商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江阴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江阴市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江阴市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江阴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红黑名单制度》、《江阴市价格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信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有关部门的“红黑名单”、联合奖惩备忘录等制度。
(责任单位:经信委、法制办、人社局、司法局、商务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委、园林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及有关成员单位)
(二)持续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1.建设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加快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录入,实现各重点人群专题库数据融合、应用融合与管理融合。按照《江苏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各相关部门报送并归集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信息、个人商业信用信息、个人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加强个人信用库信息储存、管理、应用。督促各重点相关部门做好重点涉信人群的个人信用建设,建立个人职业信用档案,加快各部门个人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管理,促进机动车驾驶人员诚信守法,自觉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加快机动车维修、事故车理赔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事故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公安局、人民银行江阴支行、教育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园林旅游局,信用办等相关部门)
2.建设“中介服务网上超市”。搭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专题库和查询公示共享应用平台,督促各部门加强涉审中介服务信用制度建设并履行对中介机构的信用监管职责。突出优胜劣汰、扶优做强的市场导向,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的应用带动全市中介机构信用建设上台阶,促进公平公开公正的诚信中介服务机制的落地。(责任单位:编办、行政审批局、信用办、各成员单位)
3.继续推进“双公示”工作。在数据归集方面,继续抓好数据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依托“双公示数据归集系统”,与有条件的部门继续开展数据对接工作,努力实现数据实时交换,确保数据时效性。对双公示报送情况进行定期公示,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准确上报信息。(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城管局、信用办、各相关成员单位)
4.完成信息系统迁移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确保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安全、顺利地迁移至政务外网,确保能够定期与省数据库系统进行数据交换。更好地推进与各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责任单位:信用办)
(三)着力推动奖惩联动机制的落实
抓实联合奖惩机制落地。对行业守信行为实行信用激励举措,探索对我市涉电、水、气等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对信用良好的涉电涉水涉气运营主体及用户试行减免押金的激励措施。对行业实行失信行为分级分类管理,健全“黄黑名单”推送提示制,及时提醒各成员单位需采取适量联动惩戒措施。继续推动“红黑名单”公示公布工作,红名单集中性公布不少于两次,黑名单集中性公布不少于一次。加强重点行业或领域的信息共享与披露,实行失信联动惩戒,突出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和政府采购等领域强化“黑名单”失信联动惩戒的实施。继续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劳动保障诚信、出入境信用等级评定、纳税人信用评定、供水信用评定、环保和住建等绿蓝黄红黑等级评定等部门评级活动,为联动监管创造良好条件。(责任单位:公安局、人社局、安监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财政局、检验检疫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海关、人民银行、公用事业局、江南水务、信用办等重点成员单位)
(四)大力实施信用示范工程创建
1.深化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创建。按照省“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部署要求,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实现常态化,引导企业开展信用管理,改善企业信用生态环境,积极组织申报省市信用管理示范创建,年内新增信用管理贯标企业35家、信用管理示范企业5家。(责任单位:信用办)
2.强化信用主题示范创建引领。在市场管理、食品药品、餐饮卫生、文明旅游、医疗卫生和价格监管等领域开展系列诚信主题示范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行业特色鲜明、示范作用强、社会反响好的诚信建设品牌,选树推荐“百名诚信之星”,开展“十大诚信标兵”“诚信示范街区”评选活动,宣传一批“诚信经营”典型,以诚信典型为示范,引领全社会形成学先进、重承诺、讲诚信的良好风气。(责任单位:卫计委、市场监管局、物价局、文明办、园林旅游局)
(五)全面加强信用信息产品应用
1.加快推动政府部门应用信用信息。巩固和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建现代综合性社会信用体系城市。推进政府部门在行政许可、专项资金支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先评优等过程中广泛使用信用核查报告、企业基准评价报告、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等信用信息,以重点行业的率先突破为全面推广提供范本。深化“放管服”改革,在行政审批、行业准入等管理事项中推行信用承诺并公示制度,促进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等部门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强化社会守诺履约意识。推广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为银行贷款决策提供参考,发挥信用信息平台筛选和预警等功能,促进信用信息在金融机构开展信贷活动中的使用。(责任单位: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经信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江阴支行、相关商业银行、商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
2.加强重点领域应用信用产品。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在医药卫生、教育科研、社会保障、中介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引导从业人员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加快培育引进和规范发展一批具有高水准、高质量的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壮大信用服务业。(责任单位:编办、卫计委、人社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信用办)
(六)深入开展诚信文化宣传建设
1.深化主题推进。以“信用制度建设年”为主旨,举办诚信主题演讲比赛,不定期多批次组织召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交流会、总结会,常态化持续深入开展江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扩面工作,营造受众面广、层级多的诚信宣传态势,激励全市形成讲信守信用信氛围。(责任单位:信用办、文明办)
2.搭建学习平台。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大之诚信建设制度化”专题,邀请上级信用办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辅导,请有关市领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各镇街、园区等单位领导,请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普通市民代表等参加信用工作培训班,为全市2018年做好信用工作营造良好诚信氛围。(责任单位:信用办)
3.创新宣传载体。一是编发《江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简报》每月一期,开设专栏刊登信用体系建设政策解读、信用体系建设知识普及、各部门信用工作开展动态、部门行业联合惩戒典型案例报道、红黑名单公示;专刊宣传表扬诚信企业、诚信单位、诚信群体、宣传诚信人物,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促进政务诚信率先走近领导,走进机关,引领江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地。二是开展信用宣传进学校进医院等教育活动。联合市经信委(信用办)、教育局、人民银行江阴支行举办“信用记录关爱日”、“信用进校园”专题活动。三是组织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重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常效化机制及《市创建全国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要求,联合重点部门组织诚信宣传活动进企业、进社区。四是多渠道宣传信用走进社会。以图文并茂,专版报道的形式开展信用活动情况推介,在《江阴日报》等媒体上宣传;以接地气的知识访谈录形式,在江阴电台播出信用知识解读,多角度宣传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全社会信用工作不断向全社会纵深推进。五是同步推进信用宣传进镇街园区的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家庭活动。在全市17个镇街、3个园区推动信用贯标企业及信用示范工作的开展,选择信用基础较好的行政村设立信用宣传专栏,把信用宣传不断向农村基层延伸,做到信用宣传全覆盖(进基层、进农村)。(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信用办)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协商机制。各部门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抓落实、业务科室总执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落实联络员,具体负责协调本部门的信用建设工作,要做到部门、领导、联络员“全到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作为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建设的责任主体,制订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重点工作、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二)建立刚性联动机制。信用办要与各部门、各镇街(园区)建立联络沟通和工作对接机制,建立信用管理工作汇报等制度,通过常规工作协调会、重点工作推进会、创新工作现场会等方式,推广和交流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机制。按照工作意见,制定《江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信用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日常调度与集中检查、专项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信用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对履行信用工作职责、按规定报送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信息等工作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要将工作实绩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