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2594/2018-00027 | 生成日期 | 2018-07-04 | 公开日期 | 2018-07-04 |
文件编号 | 澄人社〔2018〕5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社会保障 | 关键词 | 就业,工人,老年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通知如下:
一、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645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9741元。
二、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788元。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在此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分四档:一档为2788元、二档为5149元、三档为5600元、四档为19935元。
在此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大于等于3125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三、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99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为3360元。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