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8-00163 生成日期 2018-02-27 公开日期 2018-03-20
文件编号 澄政办发〔2018〕1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水利、水务 关键词 水域,节水,通知
效力状况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江阴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澄政办发〔20181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靖江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阴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27

 

江阴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水资联〔2017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7183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控制水资源消耗,积极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实现“聚力创新、聚集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阴提供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双控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以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全面提升推动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强对双控行动的规范和引导,强化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市场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制度创新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加强水情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的良好风尚。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统筹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科学合理逐级分解双控目标任务。分类推进各行业、各领域重点任务落实。

(三)主要目标

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各区域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深化地下水综合治理,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2.11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11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5%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明确目标责任

(四)健全指标体系

一是严格总量指标管理。切实加强用水总量控制,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涉水管理和审批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强度指标管理。切实加强用水效率控制,强化取用水监管,确保全面完成市下达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强度控制指标。

阴市2020年和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2020年用水强度控制指标,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和2030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指标的通知》(锡政办发〔201736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五)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双控考核要求。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主管部门对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不力的地方,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予以督促;对因盲目决策和渎职、失职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落实重点任务

(六)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根据省统一部署,及时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

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关政策措施。城市总体规划应同步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篇章;重点推进重大产业布局和各类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综合评价水资源支撑条件,提出有关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对策措施以及优化调整建议。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从严核定许可水量,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规范取水许可审批、验收以及取水许可证核发和延续、变更等管理,完成取水许可确权登记信息录入和台账建设。

(七)严格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

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评价体系。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实行规划期用水总量指标控制与年度取用水计划指标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年度取用水计划指标不得超过规划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行政区域内计划用水户的年度计划用水总量不得超过本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建立健全用水总量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水文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健全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完善水量,水质监测设施,建立健全取用水台账。

加强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把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型载体考评等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取用水户用水效率。

(八)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贯彻落实《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组织开展全民节水行动;按《江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加强推进实施,建设节水型社会。

推进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以建成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为基础,高标准分类实施推进灌区、社区、企业、单位,学校等各类载体建设,不断扩大载体建设覆盖面,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长效机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强化农业节水。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为核心,通过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建立不同地区农业节水模式、完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等综合性措施,构建节水型灌溉工程体系,逐步实现农业用水负增长。大力发展管道灌溉以及喷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等措施,提高灌溉用水效率。到2020年,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60%以上。

强化工业节水。重点开展火电、钢铁、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纺织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持续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按省统一部署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新建一批节水型企业。

强化城镇节水。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动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建设。到2020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达到省要求,建设一批节水教育基地,全市80%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水单位,50%以上学校建成节水型学校。

(九)深化地下水综合治理

深入贯彻实施《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指导意见》(苏水资〔201638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锡政发〔20167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澄政发〔201641号)等文件,严格实施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地下水用途管制制度,深化地下水综合治理,促进地下水位持续回升、地下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组织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配合实践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强化地下水监测,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

(十)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

有序合理使用地表水、严格控制使用地下水、积极利用非常规水,进一步做好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减少水资源消耗.逐步降低过度开发河流和地区的开发利用强度,退减被挤占的生态用水。加快完善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利用系统和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建设,对于城乡绿化、环境卫生、观赏性景观、生态温地等环境用水,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应当使用再生水。

(十一)加快理顺水价形成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56号),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完成改革目标。建立完善分类定价、差别水价、阶梯式水价等水价机制,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到位。省出台使用公共供水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政策后认真贯彻执行到位。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十二)提升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

照省部署加快推进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工程建设,健全省、市、市(县)区各级水资源监控计量体系,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结合大中型灌区建设与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和科学计量水平。到2020年,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主要取水口门安装计量监控,实现在线监测;一般中型灌区和重点小型灌区基本实现取水计量有效监测。

(十三)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重点监控用水单位(重点取用水户)名录,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控,逐步推行用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同行业、同用水环节执行同一标准。重点抓好规模以上取水大户的监管,加强对主要用水设备、工艺和水消耗情况及用水效率的监控管理。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和考核,特别是强化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重点取用水户)的监控考核,定期开展用水合理性分析、水平衡测试,推进用水审计工作。完善取用水统计和核查体系,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台账。根据《用水总量统计方案》的要求,按照省部署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用水总量信息网上直报制度。引导重点用水单位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其内部节水管理水平。

(十四)加快推进技术与机制创新

大力推进综合节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信息监测等关键技术攻关。建设节水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和应用,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

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按照无锡市发改委、无锡市水利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发改资环〔20174号)要求,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公共机构、灌区等领域努力争创一批江苏省水效领跑者,树立行业节水标杆。组织开展企业水效对标达标话动,不断提高企业用水节水水平,限期达到国家先进用水水平。推动开展合同节水示范应用。培育一批专业化节水服务企业,加大节水技术集成推广,通过第三方服务模式重点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和公共机构、高耗水行业等领域的节水技术改造。按照省要求加快明晰区墟和取用水户初始水权,推进确权登记,推进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探索水权交易,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完善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园对本辖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负总责,要抓紧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双控目标完成。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和监督管理。市水利农机局、市发改委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六)创新支持方式

各镇街园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重大节水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取用水计量监控等工作任务的落实。要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水等领域。

(十七)夯实管理基础

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法制化进程,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用水审计,合同节水、水效领跑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健全管理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水资源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

(十八)强化公众参与

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有利时机,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27印发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