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8-00707 | 生成日期 | 2018-03-12 | 公开日期 | 2018-03-14 |
文件编号 | 澄法组办〔2018〕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二级) | 司法 | 关键词 | 法制,通告,行政,工作制度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2018年度江阴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1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承上启下之年。201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五中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六大战略,着力推动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1.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健全“不见面”审批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并联审批、区域评估、电子审图等举措,持续巩固提升“2440”改革成效。完善政务服务“一张网”,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终端向村级延伸工作,完善市镇村三级代办服务体系。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抓好“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探索推进“照后减证”。全面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年内全面实现市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探索全程登记电子档案管理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
3.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实行行政处罚权、强制权的相对集中,严格按照公布的事项清单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和其他行政权力;加强权力承接机关与原职能部门之间双向沟通和业务对接,建立健全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案件移送抄告、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确保综合执法顺利推进、高效运行。
4.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按照“全科式政务服务、全能型综合执法、全要素基层网格、全流程管服中心”的要求,全面完成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监督考评,高质量完成省级验收评估。在市级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开展徐霞客镇、周庄镇镇级集成改革,推进经济发达镇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通过“四化”建设,即平台建设整合化、公开目录清单化、公开流程制度化、展现形式简单化,实现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的“五全”目标,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作。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6.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立项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部门法制机构的依法审查职能,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渠道,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机制。
7.突出重点领域文件制定。坚持文件制定与改革决策、发展进程相衔接、相适应,文件制定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发展需要。重点推进服务集成改革、城市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制定,为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8.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确定公布的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到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应备尽备、应改尽改”。加强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推行规范性文件全程留痕、立卷归档。选取《江阴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库)管理办法》《江阴市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实施满2年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坚持立改废并举,及时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9.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完成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过程网络化运行管理和全程监管。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案例指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档案专项评查。
10.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规范化管理,健全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完善考评机制,强化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涉法“智囊团”作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基础上,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向各行政机关、镇街、村延伸。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深入推进综合执法。编制下发市镇两级相对集中处罚权事项清单和其他职权事项清单,加强对综合执法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健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综合执法工作问题,确保综合执法工作高效运行。
12.试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镇(街道)综合执法局试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优化完善综合执法流程。
1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组织实施综合执法培训工作,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14.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围绕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行政复议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发挥综合执法系统作用,推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随机抽查执法案卷、公开行政执法过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模式,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式,提高执法质量,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5.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协调,启用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强化考核评价。<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times="" new="" ar-sa;"="" zh-cn;="" en-us;="" 1.0pt;="" "times="" roman";="">把依法行政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考评标准,规范考评程序,采用日常考评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考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