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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印发《关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4 15:33

江阴市人民政府文件

澄政发〔2017104

 

 

市政府印发《关于知识产权

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靖江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1118


 

关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苏发〔201636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732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加快创新型城市和“强富美高”新江阴建设提供知识产权支撑,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创造

(一)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创造活动,鼓励以发明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创造,对发明专利进入实审、授权分阶段予以资助,单件专利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在规上企业中开展知识产权“清零计划”,对企业首件授权的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和代理费给予50%的补贴。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支持力度,对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中小微企业,在发明专利申请、专利信息服务、代理费等方面给予70%的补贴。

(二)提高知识产权产出质量。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开展市专利发明人奖、专利项目奖评选,对优秀发明人的获奖人员给予5万元奖励,对于获得江阴市专利奖金奖和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

(三)实施品牌、标准战略。支持企业推进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名牌或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支持加强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化活动,作为国际、国家、行业(或团体、联盟、地方)标准第一起草单位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资助;对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资助;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对承担国家、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完成后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

(四)支持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鼓励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拓展海外市场,对企业申请国(境)外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PCT专利的申请费、代理费及其他规费给予最高2万元的补贴。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收购海外优质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鼓励文化企业开展对外版权贸易,扩大版权和节目模式输出。

二、促进高效益的知识产权运用

(五)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快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贯标”全覆盖,对通过“贯标”绩效评价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经营发展战略,运用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规范核算和管理知识产权资产,企业发生的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和评议费用以及专家咨询费等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转让知识产权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六)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实施专利导航工程,鼓励产业技术联盟单位牵头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开展产业专利信息分析与预警研究,实施专利布局和协同运用,对单个项目最高给予30万元的工作补贴。鼓励和支持在重点行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协会),引导联盟(协会)成员之间构建专利池,形成知识产权共同经营的合作模式,提升防御和应对知识产权风险的能力。

(七)鼓励知识产权金融运用。促进专利产业化,鼓励和支持银行积极为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包含专利质押的风险补偿贷款,对当年度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的利息予以最高50%的贴息,单笔最高30万元,同一专利权质押当年度只享受一次贴息;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拥有的核心专利开展单个或组合投保专利保险,对其实际支出的保费给予50%的补贴,单笔最高2万元,同一专利权投保当年度只享受一次保费补贴。

三、实施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

(八)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协作执法机制,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巡回审理庭建设,大力开展知识产权“闪电”、“护航”行动。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展会、进出口等关键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行动,主动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对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获得胜诉或达成具有实质意义和解协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完善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鼓励商贸流通单位开展“正版正货”示范活动,对创建成为省、无锡市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的补贴。

(九)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畅通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公益服务职能,实现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全覆盖,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推进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快速应对机制,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跟踪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

四、发展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

(十)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整体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科技查新咨询中心、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培训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平台和中心建设情况和服务绩效给予每个项目最高20万元的补贴。建设知识产权大数据共享平台,免费开放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基础信息,构建市、镇(街)、企业三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星级评定、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等活动,培育出更多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高的服务机构。

(十一)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依托高校知识产权学院等载体平台,通过举办专题培训、高端论坛等方式,加大知识产权总监、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布局人才、知识产权信息运用人才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大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紧缺人才和团队引进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暨阳英才”相关政策管理。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相关培训课程体系。

(十二)营造尊重知识产权氛围。聚焦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利用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科技节、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等加强知识产权日常宣传,形成社会公众了解知识产权、认同知识产权价值和尊重知识产权、诚信守法的社会风尚。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等普及教育活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基地,在进入国家、省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的学校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论坛、实践交流等活动。建立知识产权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人才培养等内容,系统评价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并纳入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考核范围。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20印发

 

附件:

1542,澄政发〔2017〕104号传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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