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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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716/2017-00088 生成日期 2017-11-20 公开日期 2017-11-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环境保护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键词 保护区,节能减排,方案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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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7年江阴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2017年江阴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关于印发2017年江阴市环境保护

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镇、街道环保所,高新区、临港开发区环保科,局机关各部门、下属各单位

为明确2017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经局党委会议研究,现将2017年江阴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及任务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2017年江阴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附件二:《2017年江阴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表》

 

 

2017419 

附件一:

2017年江阴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2017年,是环保改革创新、拓宽格局的重要之年,是“263”行动的启动之年。为进一步激发全市环保人员真抓实干、迎难而上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到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阴的伟大任务中,特制定此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坚持执法为民、坚持改革创新,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开创江阴生态环保工作新局面。

总体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区空气优良率(AQI指数)超过67.5%PM2.52015年基础下降12%(下降至59.8µg/m3),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比例有所提升,确保全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当前,我市正处于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重要“窗口期”和关键“转折期”。2017年,全局上下要紧紧围绕“九个聚力”,真抓实干、全力推进,重铸江阴碧水蓝天。

(一)聚力263行动,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2017,环保工作要聚力“263”专项行动,围绕问题即行即改、把握机遇迎难而上,全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制订“两减六治三提升”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实化专项行动及工作计划,推进一批“263”工程,扎实开展化工园区整治工程、氮磷控制工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VOCs治理工程、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程、饮用水源地整治工程等,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二)聚力气质提升,着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江阴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确定的年度计划,制定并分解落实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燃煤锅炉整治及收官工作,启动工业窑炉整治工程,年内完成11家企业工业窑炉整治。推进江阴热电、周北热电等11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继续实施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完成兴澄钢铁有限公司、江苏苏龙热电有限公司等9个堆场扬尘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继续推进石化、合成树脂、印刷、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开展江阴宝柏包装有限公司等173VOC治理项目。

(三)聚力水质改善,着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继续修改完善《江阴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每月通报水质考核及排名情况,对照“水十条”,强化地方党委政府治污责任,明确各部门管理责任,严格目标任务考核,细化地表水断面考核质量目标清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各专项工作方案清单,推进2017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二是明确任务全力推动。以“1+4”为引领,深入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三是明确目标按时完成。深化黑臭河道整治工作,每个镇街园整治1条以上黑臭河道,整治长度不少于1.5公里。制定完成2017年度白屈港等13条河道的“一河一策”方案并加快推进,力争2017年底地表水达到Ⅲ类的比例持续提高。

(四)聚力土质排查,着力打好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按照国家、省、无锡市土壤污染防治“土十条”的要求,年内编制实施《江阴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化工、农药、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关停搬迁后的地块,先期开展排查摸底,污染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土壤修复,必要的调整用途,有效管控环境风险,保障开发利用安全和群众健康。年内完成32个土壤污染防治场地调查任务。

(五)聚力刚性执法,着力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整合力量和手段,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坚持开展执法大比武。在开展执法大比武的同时,开展夜间执法检查,继续在比学赶超中进一步提升环保人员的执法能力,督促执法人员学习业务、掌握技能、能查问题、会查问题。二是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33个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年内全部完成整改。清理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规范运行管理;全面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全力促进窑港水源地整改。三是全面完成“三个一批”清理工作,6月底之前完成全市3630个项目的整改和131个项目的关停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污染源随机抽查源库,查清查实每个企业,尤其是随机抽查中明确的必查项目均要抽查到位。五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整治“回头看”。加大对化工、污水处理、印染、铝型材(铝氧化)、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稽查力度,提出指导性意见;全面完成高新区、临港开发区化工园区整治任务;加强对上级部门通报交办、重点难点信访等突出环境问题的后督察,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司法等举措,依法严肃查处。六是完善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跨界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有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七是完善网格化建设和管理,督促属地政府配齐网格巡查人员,配足车辆和装备。将环保工作贯穿于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属地政府的管理责任。八是加强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落实企业排污申报的主体责任,加大排污申报内容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收费政策,规范排污费核定,避免协议收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工作,力求覆盖石油化工、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的排放企业;拓展扬尘排污费征收面,特别是2017年开工的房地产项目。

(六)聚力民生导向,着力压降和化解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强化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全力压降环境信访,力争省级信访数下降20%一是进一步落实信访属地政府责任制。依托网格化管理,发挥乡镇“地头熟”、“人头熟”的优势,全面推进信访下移。二是继续推行领导带案下访接访制。对重大信访、重复信访、长期未解决疑难信访,继续推行领导带案下访。三是加大信访查处力度。对环境污染大、环境信访问题久拖不决的企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顶格”处罚;对违法行为整改期间仍可能存在扰民事件引发信访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治。四是强化制约措施。对信访工作不力、信访月度考核累计3次排名后3名的镇街园进行约谈,并要求限期上报解决问题方案;对被约谈3次以上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五是实行信访有奖举报。修改完善《江阴市环境保护局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六是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今年完成47个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

(七)聚力基础夯实,着力提升环保综合治理能力。一是开展“三有三无”达标建设活动,出台排污企业“三有三无”达标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实施主体,分行业、分区域逐年推进。今年每个镇街园完成10家。二是督促加快秦望山产业园及固废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危废焚烧、填埋等项目建设,全力促进整改到位,切实增强固体废物处理能力,争取尽快解除区域限批。积极推进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综合利用和规范化处置,做好全市污泥产生量的调查摸底,科学制定方案,强化污泥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提高污泥规范化、无害化处理率,污泥安全处置率达到95%以上。加强危废管理,危废经营单位、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5%以上、90%以上。三是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建设大气环境质量“天网工程”,在所有乡镇建设6项目全指标大气自动站,在300个行政村建设PM2.5简易监测装置,增强大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监管手段,增强对全市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全方位、连续监控的能力,进而支撑环境管理、改善大气污染;建设55个乡镇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覆盖国控点、省控点、乡镇水环境质量考核点和生态补偿点位,强化乡镇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乡镇水环境质量。加强IC卡运行管理,年内安装IC60个,IC卡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四是加强饮用水源自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改造我市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控设施,完成激光雷达等设施建设运行,提升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控项目能力。五是加强生态建设。各镇街园编制生态文明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每个镇街园完成1个以上行政村的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城区、镇区、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水管网争取全覆盖。六是加强辐射监管。对全市放射源、X射线装置和废旧金属冶炼单位加强日常检查,积极回收废源,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七是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尤其是2016年信用评价等级为黑色的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有效改善企业环境行为。年内完成46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八是加强科研合作。通过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等,进一步提升科研能力,发挥科技优势解决环保痼疾。

(八)聚力机制创新,着力提升环保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江阴环保管理制度的创新改革。一是完善刚性考核制度。在镇街园环保目标任务考核指标设置上,大幅度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态效益在考核分值中的权重,网格化建设纳入目标任务书考核内容,分档量化刚性评比分数,同时加强对环境保护整体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察,及时进行通报、约谈,营造出“比追赶超”的工作氛围。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三是改革总量减排制度。开展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总量减排工作,根据环境质量改善任务比例分配总量减排指标,环境质量改善任务重的地区承担更多的总量减排任务。通过根据环境质量实行差异化总量减排考核,建立健全以总量减排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工作机制。四是改革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一证式”改革的固定源管理制度。我市作为江苏省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改革试点,重新构建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整合现有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总量控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等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将排污许可证建设成为企业守法的依据、政府执法的工具、社会监督的平台。年内完成两千多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五是建立差别化环保信用评价制度。落实完善动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强化企业自评、各级审核,优化评价结果在金融信贷和政策优惠方面的运用,推行差别化电价、水价、污水处理收费、排污收费等政策,形成环保刚性约束。年内完成两千多家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六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利用江阴市环境保护信息基础网络平台,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开企业环评信息、排污信息,定期公开全市环境质量状况,促进环境信息共享。每年定期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推进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行为加强监督,提起公益诉讼。建立媒体曝光平台,开展“以案释法”主题宣传。每个镇街园建立联系村企的微信工作群,定期推送“江阴环保”微信公众号内容。探索在建筑工地加强环保宣传,每个镇街园建设生态一条街。七是改革环保审批制度。完善优化规划环评。对各区域的规划环评进行修改完善,强化规划环评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强化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作用,督促园区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年内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完成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推进环评审批简政放权。对已通过环保部规划环评审查的高新区,在规划环评意见落实、并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的范围内,建设项目环评进行豁免一批、降级一批、简化内容。强化事中事后环保监管,进一步提升环评在环境保护和优化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对原项目审批过程中的政府承诺、企业承诺事项进行跟踪落实。八是探索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对照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江阴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将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当地政府和排污企业,促进环保管理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环境质量改善达标。

(九)聚力党风廉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在不断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推动新发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全过程,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环保工作打造坚实政治基础。一是持续强化党建工作。坚持思想建党,深入贯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丰富党建内容,组织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各类活动;认真落实新颁《准则》要求,推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和“大走访”活动,确保广大党员职工深入一线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圆满完成环保创建任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瞄准“合格党员”和“环保忠诚卫士”这两面镜子,深入开展学习优秀典型专题活动,着力营造崇德向善、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工作作风。二是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制度,完善全局权力运行制度,规范岗位目标责任制、监控机制建设及岗位风险点的排查,细化监督责任清单,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规划,完善中层以上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进一步从严监督,重点围绕“四风”问题,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狠抓作风建设规定落实。开展督察督办,强化党内监督,规范所在部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围绕中心重点工作,特别针对信访调处、危废转移、民生环保、大气污染防治、“三同时”执行情况及局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展开督察。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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