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流程
(非本市及省组团)
一、 团组报批:
1.申报团组中如有市领导,高新区、临港新城、靖江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各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正职领导参加的,需填报《领导干部出访事先报告书》,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再报市外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填写《非本市组团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表》,并附上:无锡组团须提供出访通知,省组团须提供任务批件,国家部委组团须提供任务通知书原件、征询意见函以及任务批件;《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组织部916办公室领取);《经费审核表》(党政机关、乡镇园区、学校医院分别填写相应表格);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公示证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承诺书》及其他所需说明材料。(注:以上申报材料需一式2份报市外办,《经费审核表》一式3份,分管市领导只需签1份。)
(1)出访团组申报材料需经主管部门和分管市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如是经贸招商类团组需经商务局审核。
(2)出访人员须执行行前及回国后信息公示制度。
(3)出访人员备案表需到组织部申报备案。
(4)经费审核表需经财政局及分管市领导审核同意。
3.出访团组送江阴市外办审核,并经相关市领导审定后送无锡市外办。
(1)一般团组经市分管外事领导审定。
(2)有副科以上领导参团的,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外事的市领导审定。
4.无锡市外办审核后送无锡市相关市领导审定。
5.审批同意后非本市经贸类团组凭组团单位任务通知书由无锡市外办办理确认件,非本市非经贸类团组报省外办审批后发确认件;省组团则由无锡市外办发出访通知,相关护照签证手续由省组团单位统一办理。
二、护照办理:
(一)非本市团组出访任务获批后后提供以下材料申办因公护照:
(1)出国任务通知书、任务确认件原件一式两份。
(2)出访人员备案表一式两份。
(3)出国人员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复印件一份。
(4)二寸、正面、免冠、素背景、服装整齐的软光纸近期白底彩照四张。
(5)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一式两份(如委托签证需填一式三份,并附合格、有效的邀请邀请函电复印件及译文一式两份)。
(6)《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二份、《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三份(一原件一复印件)
(二)省组团出访任务获批后由无锡市外办出具介绍信,出访单位提供介绍信、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相关护照签证材料,由省组团单位统一申办护照签证
三、签证办理:
护照申办后如需委托签证的,提供签证委托函按出访国别签证要求准备相关签证材料,齐全后送无锡市外办、省外办,向出访国使领馆申办签证。
附:因公出国(境)手续流程图(非本市及省组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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