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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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994/2017-00055 生成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7-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财政 关键词 旅游,决算,核算,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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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6年度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决算公开说明

2016年度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新增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和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关于风景园林、城市绿化、集镇绿化、干道绿化和全市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并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二)研究拟订风景园林、城市绿化和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指导城镇和有关部门制订园林、旅游发展计划。

(三)负责对全市园林绿化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城市移伐树木、临时占用绿地、城市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批和城市绿化企业资质的审核;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和工程建设质量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集镇及干道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绿化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负责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和城市干道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审核风景名胜区规划,核准风景名胜区和景区(园林)的分类和定级;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

(五)负责对全市旅游经营单位的行业管理。负责旅游定点单位和旅游定点车辆的审批;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景点的审核工作;参与旅游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对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受理旅游者投诉,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开发旅游产品,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项目的规划和立项审批以及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巩固和深化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工作。

(七)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受理和查处全市旅游违章行为和违法案件;依法对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八)组织和指导园林旅游专业学术交流和园林绿化新技术的研究、应用、推广、引进工作;指导园林旅游行业的社会团体工作;拟定全市园林旅游行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园林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并做好职业资格的认定工作。

(九)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江阴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江阴市绿化技术监督指导站和江阴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新征程的开局之年,系统上下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形势和行业条线的挑战压力,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现代化有特色的美丽宜居城市”的总目标,紧扣“城乡统筹”、“绿色发展”、“民生优先”等六大发展战略,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能,以“持续提升绿化品质”、“加快培育旅游产业”为抓手,努力推进园林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一)城乡绿化持续提升

2016年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86%,绿地率达到39.5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95平方米20164月我局获得“江苏省风景园林和城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规划统筹实现突破。围绕节约型园林城市和海绵城市理念,丰富植物品种和绿化规划设计,在行道树规划中引进那塔栎、北美枫香、七叶树、梓树、巨紫荆、二乔玉兰等新品种,营造“一路一树、一路一景”的景观效果。按照我市《“十三五”江阴城乡建设1310工程》部署,推进实施滨江亲水、靓山亲山、江阴绿道、环境整治等工程,重点推进滨江公园、运河公园、应天河公园、环城森林公园、江阴绿道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2016完成绿化方案审批19件,小区绿化工程竣工验收39

     2、全民造绿氛围浓厚。311在应天河公园组织开展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服务进社区”、“送绿进家园”、“网上快乐植树”等系列活动,向市区28个社区赠送花籽绿植和绿化技术服务,发放宣传册1000多册,绿植1000多盆。年内建成园林式居住区2个(爱家尊邸、敔山岭秀)。

 3、重点工程如期完成。2016年总计完成各类绿化续建和新开项目16个,建设面积约77.39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9619.96万元。

4、环境整治纵深推进。策应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江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切实加强绿化环境整治。去年完成一期、二期绿化环境整治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第三、第四轮城乡绿化环境整治项目,完成了浮桥路、暨南大道顾山出口、人民西路西外环路口、天华轴线等项目,及“江阴之歌”、“绿色江阴”、“家和万事兴”等6个文化建绿景点。开展城区公园绿地提升工程,完成望江公园、芙蓉园通渡园、花园小游园、体育馆体育中心等整治。特别是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成功实施了中山公园的提升改造工程,有效解决了多年未能治愈的噪音扰民等突出问题。

5、绿化养护日臻精细。纳入我局考核管护的绿地面积已达3002.08万㎡,由21家企业的1749名养护工人负责养护。按照新修订的《江阴市园林绿化管护考核管理办法》,科学制定考核要求和百分考核标准,进一步加强平时考核力度,由考核办实施高密度强专项考核。与上海普陀区园林开发公司协作,于4月和5月,组织局系统养护管理和考核人员赴上海参加绿化养护技能培训。2016年完成绿化管理相关的“110”联动处理224起,交通事故定损87起,“12319”城管信息联动2679起,“12345”绿化投诉552起,群众电话诉求96起,绿化行政审批踏勘316起。

6、科研探索再迈新路。加大园林绿化科研创新力度,推进绿化电子信息化服务,推出绿化技术监督指导站绿化信息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花事知多少》,开展绿地树木科普,对我市主要绿地公园推出二微码树木扫描,便于市民了解我市主要乡土树种、开花植物等的品种、习性、用途等。推进绿地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同市规划局和省测绘院合作,完成我市54平方公里建成区范围绿地系统开发调试工作。

(二)旅游发展聚力升温

2016年全年累计接待游园人数2373.71万人次,同比增长0.37%;旅游总收入累计为259.69亿元,同比增长9.3%。全市旅行社地接人数累计为105.39万人次。

1全面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旅游发展意识,启动编制《江阴市乡村旅游提升暨全域旅游策划》,加快江阴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指导区域性及单体旅游项目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制订,帮助南闸街道花果村制订“花山风景区”旅游规划,加强对新桥、云亭、璜土等镇街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协调以及规划进展情况的跟踪,通过科学的旅游规划,推动江阴旅游传统景区改造升级,引领江阴新增旅游投资向重点区域集聚发展,加快形成休闲片区。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对江阴旅游指示标识系统进行了全面的体检,及时维修、更新、撤除或增设,重点完成江阴大道、海港大道和芙蓉大道旅游指示标识设置。江苏学政文化旅游区、江阴滨江要塞旅游区、朝阳山庄等完成游客中心和旅游厕所的新建或改建、扩建。两个江苏省旅游咨询点、江阴市24小时旅游咨询投诉热线和景区、社区旅游咨询点,创新性构建成我市三级旅游咨询服务网络。加快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WiFi信号覆盖并供游客免费使用。在此基础上,两个4A级景区率先实现景区电子语音讲解服务,智慧旅游进程加快。三是引导社会资本流向旅游产业,指导朝阳山庄、双泾生态园、狮子山生态园、顾山红豆村等乡村旅游区完善配套、转型升级。

2、全面提升旅游行业管理。加强各级各类旅游标准宣贯,组织开展全市星级饭店管理人员、乡村旅游点讲解员、旅游统计人员培训班。开展了A级景区整治、乡村旅游点厨房、厕所、停车场“三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引导旅游经营单位参与各种主题的创建、评选活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3家星级饭店、13家乡村旅游点顺利通过省旅游局的复核。黄嘉喜来登酒店入围江苏精品休闲度假饭店;黄嘉喜来登酒店、中国旅行社和华西旅行社积极申报省级诚信旅游示范单位;桃园山庄大酒店、黄嘉喜来登酒店获得“无锡好口碑休闲度假饭店”;泓昇苑酒店、来富岛大酒店、黄嘉喜来登酒店、长寿度假村、新扬子大酒店参与书香驿站创建。切实推进文明旅游,配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市区范围内星级酒店及旅行社文明旅游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在《城市生活》杂志刊登旅游文明宣传内容,全年完成18期。开展江阴旅游志愿者招募工作,完成100名旅游志愿者招募,初步搭建了旅游志愿者管理、培训体系。定期召开旅行社安全工作会议及星级酒店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春节、小高考、高考、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等专项检查。

3、全面开展旅游项目招引。一是大力推进省级徐霞客休闲旅游度假区的实质性运作。积极配合徐霞客镇洽谈与梦东方的旅游项目的合作,2016129日,梦东方·徐霞客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在江阴市政府举行签约仪式,并签订了梦东方·徐霞客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和总规模100亿元的文旅发展基金1期合作协议。二是主动服务在建重点旅游项目。海澜集团的飞马水城项目中,马文化博物馆对外开放,威尼斯大楼、威尼斯码头、马儿岛酒店建设加快推进。集文化休闲、乡村田园和小镇展示为一体、总长16.5公里的新桥绿道在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建成开放。组织顾山“红豆缘”等乡村特色旅游商品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全省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指导原朝阳山庄提升改造,引进民间资本,投资1000多万元,使朝阳山庄在短时间内提档升级,形成了以赏花为吸引物的综合性休闲景区,并于61719日在朝阳花谷举办了规模空前的“首届朝阳花谷自驾露营帐篷节”,吸引外来游客1万多人。三是积极配合市宣传部、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做好“远望”二号船留置江阴的一系列前期工作,为我市进一步打造军事文化旅游品牌创造条件。

4、全面加强旅游形象推广。一是积极参展,大力开展推介活动。组织全市相关旅游企业参加2016南京度假休闲及房车展览会和2016无锡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开展霍城-江阴两地旅游交流合作等活动。组织江阴主要景点举办广场旅游咨询活动,展示江阴旅游特色商品、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二是区域联动,实施报团营销战略。联合常熟、太仓、张家港共同推出“长三角旅游友城卡”,组织江阴9个景区加盟,通过旅游集散与社区旅游咨询服务站全面推出,让更多的市民享受优惠便利。三是利用媒体,进行全覆盖、高强度的旅游宣传。与《中国旅游报》、《中国散文报》、同程网、上海电视台“旅游风尚”、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跟着大脚走》栏目合作,以线上电视宣传、线下社区活动、俱乐部活动等相结合的方式,量身打造“乐游江阴”强势品牌;与周边电台举办“行走江南——霞客故里赏花祈福行”,组织无锡十大旅游微信大V宣传江阴,达到1000多万粉丝。四是加强营销,全面升级改版江阴旅游微信,常态化推送新旅讯、全攻略等旅游栏目,通过新鲜活泼的信息,增强与游客的互动;加强江阴旅游网的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旅游动态资讯,做好官方微博的维护建设工作。五是精心办好旅游节庆。5月份举办第11届中国徐霞客国际旅游节18项系列活动,包括海峡两岸纪念徐霞客朝圣公祭活动、徐霞客出游处里程碑揭幕仪式、第三届山湾帐篷音乐节、首届江阴朝阳花谷自驾露营节、华西孔孟文化旅游节、江阴顾山红豆赏花节、月城双泾水乡美食节等多项精彩活动,并与海澜马文化博物馆开馆合二为一,成为我市旅游发展的一大盛事,充分展示了游圣故里江阴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5、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对全市各旅行社旅游广告刊登和规范性宣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旅游广告宣传行为,为广大游客提供真实可靠的旅游消费信息。开展旅行社设立分公司和服务网点备案检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对旅游服务咨询公司的专项检查,对江阴中顺旅游咨询公司、江阴市澄北弘谷泰健康咨询服务部、江阴阿进旅行社、江阴市澄南庄稼人食品商行等旅游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全年共受理各类旅游投诉54例,全部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在国家旅游局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风暴中,我市1个旅行社因涉嫌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被我局依法立案调查。

第二部分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新增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采购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2298.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8.68万元,增长11.20 %。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城乡环境整治经费增加606.90万元、旅游业发展专项增加477.12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12298.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237.49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204.81万元,增长10.92 %。主要原因是城乡环境整治经费增加606.90万元、旅游业发展专项增加477.12万元。

2.年初结转和结余 60.52 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二)支出总计12298.01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类)支出 11203.3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缴费;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日常运行费;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全市绿地养护所需的支出,包括绿化养护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提升费、水电费;古树名木保护、110联动及12345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整治等。与上年相比增加 844.47万元,增长 8.15%。主要原因是城乡环境整治经费增加606.90万元

2.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920.49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发展专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427.20万元,增长86.60%。主要原因是旅游业发展专项增加477.12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46.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 9.36万元,增长6.8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年末结转和结余 27.79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2237.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37.4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227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17万元,占12.09 %;项目支出10787.05万元,占87.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2298.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8.68万元,增长11.20 %。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城乡环境整治经费增加606.90万元、旅游业发展专项增加477.12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227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47.59万元,增长11.32 %。主要原因是城乡环境整治经费增加606.90万元、旅游业发展专项增加477.12万元。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761.4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27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15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05.65万元,支出决算为77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日常开支减少。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 38.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5.8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绿地信息系统专项因客观原因部分项目未实施

4.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 10488.9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3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

6.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08.00万元,支出决算为9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4.6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

(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990.49万元,支出决算为91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2.7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

2.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91.81万元,支出决算为9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27.68万元,支出决算为2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26.89万元,支出决算为2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3.17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53.8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9.40万元、津贴补贴287.29万元、奖金211.6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1.77万元、伙食补助费18.66万元、绩效工资214.89万元、退休费133.68万元、抚恤金1.63万元、医疗费2.97万元、住房公积金91.81万元、提租补贴27.68万元、购房补贴26.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9万元。

(二)公用经费 22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86万元、印刷费2.73万元、咨询费0.15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10.15万元、电费23.71万元、邮电费14.35万元、物业管理费38.00万元、差旅费8.16万元、维修(护)费0.47万元、会议费0.57万元、培训费3.32万元、公务接待费15.50万元、工会经费13.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0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70.2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47.59万元,增长11.32 %。主要原因是城乡环境整治经费增加606.90万元、旅游业发展专项增加477.12万元。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761.4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27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15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3.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253.8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9.40万元、津贴补贴287.29万元、奖金211.6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1.77万元、伙食补助费18.66万元、绩效工资214.89万元、退休费133.68万元、抚恤金1.63万元、医疗费2.97万元、住房公积金91.81万元、提租补贴27.68万元、购房补贴26.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9万元。

(二)公用经费22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86万元、印刷费2.73万元、咨询费0.15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10.15万元、电费23.71万元、邮电费14.35万元、物业管理费38.00万元、差旅费8.16万元、维修(护)费0.47万元、会议费0.57万元、培训费3.32万元、公务接待费15.50万元、工会经费13.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05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8.7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3.25 %;公务接待费支出 15.5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7.9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2.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1个,累计 1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局长参加市政府组团赴台湾交流考察。与上年相比减少 2.22万元,减少52.61 %。主要原因是出行国家、天数不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及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5.30 万元,完成预算的 98.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车日常运转支出。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上年相比减少 1.36万元,减少20.42 %。主要原因是车辆保养维修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15.50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万元,本单位无外事接待。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5.50万元,完成预算的 65.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后对接待人数、接待标准的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及友邻单位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   1593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及友邻单位等。与上年相比减少 0.72万元,减少4.44 %。主要原因是接待用酒减少,用餐标准降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 3.0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后对会议规模、会议人数等的严格控制。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个,参加会议 300人次。主要为召开我市园林旅游系统2016年度总结大会暨党员干部冬训会议。与上年相比减少1.08万元,减少65.45 %。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次数、规模。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 30.1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项目、次数减少。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15个,组织培训391人次。主要为业务培训及政治教育培训。与上年相比减少3.25万元,减少49.47 %。主要原因是政治培训、业务培训减少。

十、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 年度全口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8.7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3.25 %;公务接待费支出 15.5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7.9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2.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1个,累计 1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局长参加市政府组团赴台湾交流考察。与上年相比减少 2.22万元,减少52.61 %。主要原因是出行国家、天数不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及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5.30 万元,完成预算的 98.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车日常运转支出。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上年相比减少 1.36万元,减少20.42 %。主要原因是车辆保养维修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15.50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万元,本单位无外事接待。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5.50万元,完成预算的 65.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后对接待人数、接待标准的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及友邻单位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   1593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及友邻单位等。与上年相比减少 0.72万元,减少4.44 %。主要原因是接待用酒减少,用餐标准降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 年度全口径会议费决算支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 3.0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后对会议规模、会议人数等的严格控制。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个,参加会议 300人次。主要为召开我市园林旅游系统2016年度总结大会暨党员干部冬训会议。与上年相比减少1.08万元,减少65.45 %。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次数、规模。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 年度全口径培训费决算支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 30.1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项目、次数减少。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15个,组织培训391人次。主要为业务培训及政治教育培训。与上年相比减少3.25万元,减少49.47 %。主要原因是政治培训、业务培训减少。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06万元,其中:办公费13.29万元、印刷费1.62万元、咨询费0.15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9.04万元、电费18.47万元、邮电费4.83万元、差旅费5.13万元、会议费0.57万元、培训费2.44万元、公务接待费14.68万元、工会经费12.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9万元。比2015年减少28.42万元,降低18.28 %。主要原因是交通补贴标准降低。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四、商业服务业(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商业服务业(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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