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72/2017-00072 | 生成日期 | 2017-07-28 | 公开日期 | 2017-07-2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级) | 减灾救济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救灾,事务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江阴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采购情况表
十三、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阴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市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对象的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做好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六)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七)负责研究本市行政区划布局;承担镇(街道)设置、撤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村(居)委会设置、撤并工作。承办本市行政区划内边界勘定工作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本市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组织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收集整理地名档案;负责边界勘定工作;协调整理勘界档案。
(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委会的选举和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全市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登记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二)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情况。
(十四)拟订全市老龄工作政策,负责全市老龄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十五)拟订全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推动民政信息化建设。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内设机构: 民政局内设有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牌子)、优抚安置科(挂“市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和“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办公室”牌子)、救灾和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老龄工作科(挂“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组织人事科、监察室等11个部门。
(二)下属单位9家:江阴市捐赠中心、江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江阴市社会福利院(江阴市儿童福利院)、江阴市救助管理站、江阴市革命烈士陵园、江阴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江阴市老年文化活动中心、江阴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江阴市婚姻登记处。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江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扣民生保障主责,紧盯各项任务目标,着力从体制机制、政策制度、方法手段、平台载体等方面推进民政工作,一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一些制约发展的“短板”得以补齐,一些困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难题有效化解,各项工作呈现了新气象,取得了新成效。我市第四次被命名表彰为“全国双拥模范城”,慈善公益指数蝉联县级城市第一,民政局党委再次被中共江阴市委评为“五先五好”服务型党组织。
(一)深入实施兜底救助,民生保障精准发力。围绕“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要求,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合力推进脱贫攻坚与兜底保障有效衔接。1、体系日趋完善。出台江阴市《社会救助办法》《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以奖代补和救灾应急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特困家庭深度救助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推动社会救助由“收入型”向“支出型”转变,碎片化向体系化转型,逐步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自然灾害救助、慈善救助等为补充,深度救助为托底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2、低保规范运行。深入开展“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活动,统一政策标准,规范程序步骤,深化“一门受理”,精准信息比对,城乡低保提高至760元/月,与无锡市区实现同标并轨,全年完成5238户8830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发放资金1066.05万元。3、“救急难”有效落实。实施各类救助政策,民生保险由户籍居民扩展到常住居民,全年临时救助4002户次,支出金额370.75万元;物价补贴9次,发放资金783.86万元;走访慰问8.1万户,发放慰问金7987.4万元;民生保险支付金额788.01万元,其中洪灾救助慰问404.96万元。新增1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4、慈福提标扩面。以贯彻《慈善法》为契机,不断扩大江阴“慈善之城”影响力,草根慈善大量涌现,品牌项目效应放大,全年共募集资金*万元,支出救助资金*万元,惠及困难对象*人次,新增慈善义工369名。加快“阳光福彩”建设,成功申建中福第四厅,全年完成销售5.44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二)扎实推进社区建设,基层治理持续深化。加强社区治理基础建设,不断丰富“三社联动”内涵,着力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1、基层民主政治不断强化。精细做好“两委”换届选举,出台换届选举相关文件,选准配强社区(村)工作班子,全市298个村(社区),有261个村(社区)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其中107个村采用了“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方式,占比50.4%,名列无锡第一。深化社区减负增效成果,制订《江阴市村务公开目录》,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组建工作,推进2村1社协商民主第一批试点,加强农村三务公开“直通车”建设,推广山泉村“民主促民生”经验,村(社区)民主自治进一步加强,“政社互动”覆盖率达100%。2、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规范运行江阴慈善帮之家、江阴澄江公益坊等现有社会组织孵化园,初步建成周庄益家人公益坊、顾山镇公益坊等镇(街)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全年新增社会组织44家,现有总数1070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8.8个。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统一信用代码、组织等级评估、加大财务审计,社会组织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开展第四届公益创投活动,投入200万元组织创投项目24个,调动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社区治理的积极性。3、社工队伍持续壮大。组织507人参加全国社会工作师考试,通过240人,通过率47.3%。目前我市社会工作师总数758人,每万人拥有社会工作师6.3名。
(三)着力优化民政服务,适度普惠成效凸显。探索建立多元化供给模式,扩大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保障覆盖面。1、养老服务快速发展。宣贯《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编制《江阴市老龄事业“十三五”规划》《江阴市养老服务业“十三五”规划》和《江阴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0),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推进公办民营改革,祝塘养老服务中心拟挂牌运作,澄江、临港等3家正在重点推进。加大医养融合力度,夕阳红、福澄颐养院、长泾等3家实行医保定点,新增周庄养老护理院1家老年护理机构。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周庄护理院基本完成,江阴兆丰、顾山护理院抓紧推进,全年新增养老床位300张,总床位数11989张,每千人40.2张。新建及升级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22家,新建助餐点28个,城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占比分别为48.1%、26.0%。落实老年福利,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分别提高至每月920元、1240元,发放尊老金2500万元。继续推行养老援助服务实事工程,投入480万元,为10501户困难老年家庭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和精神关爱等援助服务,使每位老年人都能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推进两项惠老保险,养老机构意外保险参保2296人,占入住老人总数的85.6%,“人寿民安”关怀工程支付429万元,惠及15万老年人。以敬老文明号“双关爱”为载体,走访慰问空巢和特困老人,开展老年健康检查和咨询,办理老年优待证,组织公益性慰问演出,老年人幸福指数明显提升。2、双拥安置全面加强。常态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全年发放各类优抚金6680万元,补助标准上浮4.5%。深化“优抚之家”建设,组织烈士公祭日,开展“双拥在基层”、“爱心献功臣”等活动,军人荣誉感不断提升。创新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和教育培训机制,接收退役士兵941名,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3045余万元,安置率100%,依托江南大学等院校组织创业培训和学历提升398名,培训率81.1%。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妥善解决6名军休干部房改遗留问题,建设完善门球场、图书室、荣誉室等军休所配套设施,军休环境进一步改善。3、公共服务有力有效。拓展深化绿色惠民公益殡葬政策,落实“党员干部带头深化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祀,弘扬新风”,海葬32例,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达标率98%,免除基本丧葬费600余万元,惠及对象6478人。婚姻登记优质高效,全年办理结婚登记6620对、离婚登记2324对。探索成立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儿童收养评估,全年办理收养登记82件。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和未成年、“三留守”权益保护,救助各类流浪对象241名。组织实施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江阴地名志》编纂出版工作。
(四)持续夯实民政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按照现代民政“六化”要求,加大民生保障基础建设力度,为民政发展添动力、畜后劲、增实效。1、信息网络支撑有力。依托市云计算中心,重点建设智慧养老、智慧社区、精准救助等三大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智慧养老11项子系统逐步完善,幸福一点通、86299999、12345等为老服务网络有效整合,顾山镇试点成果初现,基础数据标准化、机构管理规范化、养老服务流程化“三化”效果明显。智慧社区平台覆盖全市14个镇(街)257个网点,“以房管人”数据库基本建成,社工版APP开发成功,“微网站、微社区、微自治”网络应用,“社区+”平台拓展运行,城中、黄山社区试点推广。精准救助平台12项子系统框架搭建成形,模块开发完成,下步实现部门对接、数据共享和上线运行。2、设施功能优化升级。全面启动政府立项工程,改造革命烈士纪念馆设施布局,更好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抓好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主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扩面升级,其它社区服务中心功能配套,社区治理基础平台得到优化。实质推进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孵化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大花山殡仪馆集中守灵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完成立项、环评和建设方案设计、规划审批等程序,殡仪服务管理将提质增效。3、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局法律顾问等制度,细化完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定期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养老机构消防许可通过率100%。组织参加“四个提升”轮训、江阴大讲堂等相关培训,加强基层调研,提高党员干部履职能力。组织养老护理员、儿童养育员参加技能培训,民政从业人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政风行风不断优化。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为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1、持之以恒抓好制度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效压缩“三公”经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保证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认真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局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从严执纪,始终保持强大的高压态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得到全面有效落实。2、毫不松懈抓好内部管理。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学习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邀请专家学者作廉政教育讲座、局领导干部上党课、干部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警醒党员干部时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廉洁自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新出台的文件开展制度廉评,推进权力规范运行。加强民生资金使用监管,牵头抓好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同时加强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3、不遗余力优化行风建设。密切与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民政行风监督员的联系,听取他们对民政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抓好整改提升,自觉维护和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民生窗口服务自觉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婚姻登记、行政审批、老年文化、殡葬服务等窗口单位满意率都达到或接近100%,分别获得“敬老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反响良好。
第二部分 江阴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采购情况表
十三、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Excel表)
第三部分 江阴市民政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9966.69万元、支出总计9615.8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58.43万元,减少5.3%、支出总计减少893.59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的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9966.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966.69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558.43万元,减少5.3%。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的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9615.82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2.7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系统人员及公务开支、民政民生项目的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 150.54万元,减少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的减少。
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81.0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系统人员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13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标准提高。
3.其他支出3238.14万元,主要为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63.04万元,减少19.1%。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本年收入合计996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66.6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本年支出合计961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8.37万元,占58.43%;项目支出3997.45万元,占41.5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966.69万元、支出总计9615.8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58.43万元,减少5.3%、支出总计减少893.59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的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民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9615.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93.59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的减少。
江阴市民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9615.82万元,支出决算为961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民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2570.3万元,支出决算为 25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 抚恤。年初预算为254.72万元,支出决算为25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退役安置。年初预算为1941.26万元,支出决算为 194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社会福利。年初预算为1031.33万元,支出决算为 103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临时救助。年初预算为295.17万元,支出决算为29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 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年初预算为281.04万元,支出决算为28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其他支出(类)
1.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8.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199.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18.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87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41.49万元、津贴补贴366.11万元、奖金497.0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1.13万元、伙食补助费24.46万元、绩效工资395.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8.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3.98万元、离休费138.32万元、退休费1646.11万元、抚恤金44.71万元、救济费253.18万元、医疗费12.54万元、住房公积金159.75万元、提租补贴75.54万元、购房补贴48.4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9.37万元。
(二)公用经费74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11万元、印刷费21.06万元、手续费0.19万元、水费4.2万元、电费50.11万元、邮电费24.81万元、物业管理费142.17万元、差旅费8.71万元、维修(护)费23.97万元、会议费3.66万元、培训费2.13万元、公务接待费35.56万元、专用材料费6.35万元、劳务费7.05万元、工会经费22.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0.9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8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6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民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7.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4.36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导致行政运行经费的增加。江阴市民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77.68万元,支出决算为637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3.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92.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3.6万元、津贴补贴364.47万元、奖金496.3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9.03万元、伙食补助费23.1万元、绩效工资369.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3.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3.04万元、离休费138.32万元、退休费1646.11万元、抚恤金44.71万元、救济费77.7万元、医疗费12.09万元、住房公积金159.75万元、提租补贴75.54万元、购房补贴48.4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7.9万元。
(二)公用经费500.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16万元、印刷费20.99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3.96万元、电费36.87万元、邮电费22.63万元、物业管理费142.17万元、差旅费8.59万元、维修(护)费23.8万元、会议费3.66万元、培训费1.91万元、公务接待费35.51万元、专用材料费6.35万元、劳务费7.05万元、工会经费21.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9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6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0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2.46%;公务接待费支出35.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7.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0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7.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7.07万元,较上年减少6.26万元,主要是由于用车量的减少导致燃料费、维修费等的减少。
3.公务接待费35.51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领导来澄检查工作、其他省市来澄学习考察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19批次,3953人次。
(3)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51万元,较上年增加20.45万元,主要是由于2015年度上级领导来澄检查工作较少以及外地相关部门来澄学习考察的减少而导致2015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支出缩减较多。
4.江阴市民政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11个,参加会议2446人次。主要为召开民政业务、工作会议。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3.6万元,主要是召开民政业务、工作会议数量的增加。
5.江阴市民政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7个,组织培训166人次。主要为培训全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05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对全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9.16万元,本年收入决算3584.15万元,本年支出决算3236.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7.0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支出决算1036.34万元,主要是用于福利彩票销售的宣传费、成本费、代销费等。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2199.9万元,主要是用于为老龄及养老事业、社会孤儿救助、社会困难户临时救助等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69万元,比2015年减少476.98万元,降低79.28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开时该经费包含了下属事业单位的运行经费,本年度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仅指局本级的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江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2辆、江阴市儿童福利院服务用车2辆、江阴市救助管理站服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二、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具体说明参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民政局2016 年度全口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0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2.46%;公务接待费支出35.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7.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0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7.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7.07万元,较上年减少6.26万元,主要是由于用车量的减少导致燃料费、维修费等的减少。
3.公务接待费35.51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领导来澄检查工作、其他省市来澄学习考察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19批次,3953人次。
(3)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51万元,较上年增加20.45万元,主要是由于2015年度上级领导来澄检查工作较少以及外地相关部门来澄学习考察的减少而导致2015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支出缩减较多。
4.江阴市民政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11个,参加会议2446人次。主要为召开民政业务、工作会议。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3.6万元,主要是召开民政业务、工作会议数量的增加。
5.江阴市民政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7个,组织培训166人次。主要为培训全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05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对全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反映对儿童、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和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对从事外贸业务单位、外商投资单位、从事对外经济合作单位和境外单位的资助。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七、其他支出(类)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反映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
十八、其他支出(类)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二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