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1674604/2017-00020 | 生成日期 | 2017-07-03 | 公开日期 | 2017-07-0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商务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级) | 文秘工作 | 关键词 | 经济,商品,销售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商务部发布的2017年1号令《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新规最大特点之一是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管理办法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这就为打破品牌垄断、实现充分市场竞争、创新流通模式创造了条件。”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说,今后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也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新规的另一大特点是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尤其是选择权和知情权的保护。新《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
这意味着,消费者将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购买汽车的方式、选择服务网点。“不再需要凡事必去4S店,哪里方便、哪里实惠、哪里服务好就去哪里,这将从实质上使消费更加方便、更加实惠,消费体验将获得大幅提升。”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政策处处长肖荣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