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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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660/2017-00071 生成日期 2017-03-16 公开日期 2017-03-1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卫生、体育 主题(二级) 卫生 关键词 社区服务,医院,医疗
效力状况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2017年全市公共卫生体检工作方案

2017年全市公共卫生体检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7年全市公共卫生体检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公共卫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民生关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便民、优质、高效”原则,依托区域公共卫生体检平台,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体检服务流程,创新公共卫生体检服务模式,强化公共卫生体检工作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公共卫生体检的质量,全力夯实全民健康管理的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体检类别或人群

135岁至64岁新农合参合群众健康体检(2016-2017年为一个体检周期,2016年尚未完成新农合参合群众体检任务的单位2017年组织补检,尚未参检人员名单由合管办负责核定);

2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体检人员名单由市社区卫生管理中心负责核定);

3.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体检(体检人员名单由市疾控中心负责核定);

465岁以上慢性病患者中医体质辨识(体检人员名单由市中医院负责核定);

535岁至64岁妇女“两癌”筛查(不包含2016年已筛查对象,体检人员名单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核定);

6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体检(体检人员名单由各镇街卫计部门负责核定)

(二)体检项目

各类体检项目汇总后得出每个体检对象最终体检表(各类体检项目详见附件)。

(三)体检费用

各类体检规定项目不向个人收取费用(个人需要增加体检项目的,以及在这次体检后需要进一步检查的项目费用由本人自理)。根据项目类型、体检数量、质量,结合以往项目比对和政府财力安排,由各联系部门统计、考核后按实结算体检费用。(数据以区域体检平台数据为准)。

(四)体检医疗机构

《关于确认江阴市公共卫生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澄卫〔201625号)文件确定的公共卫生体检定点医疗机构。

三、组织实施

今年公共体检工作分六个阶段,到11月底全部结束。

(一)体检信息数据收集、导入阶段(3月上旬)。市卫计委信息统计科顺应公共卫生体检内容调整,进一步完善区域体检信息系统功能。同时根据各体检组织单位提供的当年度体检人员信息、体检项目信息,将当年度受检群众数据信息导入区域体检信息系统。

(二)划分体检区域阶段(3月中旬)。根据各体检定点医疗机构的承检能力,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由各镇、街道牵头,市卫计委相关科室配合,划分、确定各区域体检人员的体检医疗机构。

(三)培训阶段(3月下旬)。各镇、街道组织相关体检人员,成立体检工作队伍,由体检医院组织开展体检业务培训。

(四)全面实施阶段(4月至10月底)。各镇(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制定下发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公共卫生体检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宣传发动,确保体检工作按时有序开展。

(五)数据审核确认阶段(11月中旬)。体检结束后,市卫计委信息统计科按照区域体检信息平台数据,向各体检医疗机构反馈体检信息,各体检单位审核确认体检人数。

(六)考核评估阶段(11月下旬)。各体检组织单位根据系统数据汇总出当年度实际体检总人次、体检完成比例、体检回访记录、健康档案完善情况等报表,完成年度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拨付相应体检费用。

四、体检流程

(一)澄江街道

受检群众接到体检通知后,按照通知指定时间携带身份证赴各指定医疗机构体检服务台进行基本资料完善、问诊及中医体质辨识项目(注:所有体检人员须提前完成基本资料完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须完成问诊,6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患者需另外增加中医体质辨识项目)。完成上述环节后,在服务台领取当年受检对象的全部体检项目表,受检群众进行其他项目的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还体检服务台。

完善基本资料、问诊及中医体质辨识各项工作由澄江街道统筹协调体检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社区)卫生、计生专管在体检日到体检指定医疗机构完成。原则上完善基本资料、问诊及中医体质辨识工作人员应按照日体检人数100人配备3-4人的标准配备相关人员,配备的人员应提前做好培训工作。

(二)其他镇、街道

受检群众接到体检通知后,按照通知指定时间携带身份证赴各指定医疗机构体检服务台进行基本资料完善、问诊及中医体质辨识项目(注:所有体检人员须提前完成基本资料完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须完成问诊,6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患者需另外增加中医体质辨识项目;上述环节由各体检医院完成)。完成上述环节后,在服务台领取当年受检对象的全部体检项目表,受检群众进行其他项目的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还体检服务台。

(三)创新公共卫生体检服务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体检医疗机构创新公共卫生体检服务模式,以发放公共卫生体检服务券形式,变集中体检为全年常态体检,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体检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对公共卫生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职责分工

市卫计委项目办(公共卫生服务科)牵头负责全市公共卫生体检工作,各镇、街道、有关单位、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公共卫生体检工作责任。

委项目办(公共卫生服务科):牵头负责全市公共卫生体检工作,做好公共卫生体检医疗机构协调通知,组织开展公共卫生体检推进情况和体检质量的督查。协助有关镇、街道划分、确定各区域体检人员的体检医疗机构。

委医政科:负责公共卫生体检工作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及影像质量控制督查。

委信息统计科:根据体检服务流程,完善公共卫生体检信息系统;按照体检区域划分,把当年度受检群众数据导入区域体检信息系统,分配到各承检医院;落实体检期间值班制度,全力做好信息系统保障工作。

各镇、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体检工作,制定辖区内公共卫生体检工作方案。具体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宣传发动,并按照体检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合理分配辖区内公共卫生体检任务。

体检组织单位:合管办、各镇街卫计部门、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体检组织单位负责对各自条线体检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质量控制。

体检医疗机构:按照市卫计委、各镇街卫计部门、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要求,具体负责体检任务的落实。定期汇总并每月向所在镇街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汇报本单位体检工作的进度和存在问题。

六、工作要求

公共卫生体检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实事工程。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检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公共卫生体检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年度公共卫生体检工作任务。

(一)认真制定体检方案。各镇街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公共卫生体检实施方案,落实相应保障措施,确保这项民生实事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体检宣传发动。各镇街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各镇、街道管理优势、网络优势,大力开展公共卫生体检的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村委(社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等资源,采用广播、电视、上门入户发放宣传资料或公共卫生体检服务券等形式,广泛开展公共卫生体检工作的宣传;同时各镇街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要根据体检完成情况,采用二次发动等形式,提高群众的参检率。

(三)提高体检服务质量。公共卫生体检是政府和群众沟通的一座“连心桥”,要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体检服务,让广大群众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公共卫生体检服务。一是要加强体检人员培训。各体检医疗机构要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门体检队伍,加强体检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高质量完成公共卫生体检工作任务。二是要规范开展体检。各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做到实验室场地、功能区域、设备配备、人员职责、规章制度、质量控制“六个标准化”;要加强室内质控,并通过无锡市临床检验中心的每季一次的实验室质控;要严格遵循健康体检的技术要求和诊断标准,规范操作,做到体检服务全流程、体检项目不漏项;对一些刷卡后名单不在数据库中的应检人群,现场采集、登记受检群众信息后进行正常体检,并建立相应的健康档案,现场采集的受检群众信息事后要报经各体检组织单位审核确认。三是要全面做好延伸服务。各镇街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各方协调,为参检群众免费提供早餐。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认真做好体检数据分析,全面掌握受检人群的生长发育、体质健康状况及变化趋势,并对体检人群中发现的主要健康问题提出相关指导意见和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四)加强体检督导检查。委项目办要抽调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公共卫生体检质控督导组,加强对各单位公共卫生体检工作进度、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的督查指导,协调解决体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体检缺项、漏项问题,督促体检医疗机构及时整改;对体检组织不力,到位率不高的,及时协调通报;对出具假阳性体检单的体检医疗机构,责令暂停公共卫生体检工作、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公共卫生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资质;情节严重者,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各体检组织单位要加强对各自条线体检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反馈并协调解决条线体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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