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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7-00022 生成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4-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二级) 司法 关键词 法制,意见,行政
效力状况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阴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的喜庆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2017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推动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以高水平的依法行政工作服务和保障“强富美高”新江阴建设。

    一、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法治建设新部署。党中央、国务院《纲要》是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江苏省根据《纲要》的要求,制定出台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无锡市制定出台了《无锡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细化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以及无锡市《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要严格遵照中央和省、无锡市部署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切实承担并完成好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做深做细。

    (二)适应法治建设阶段性特征新变化。经过多年努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全社会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工作中也面临着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证行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针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理难度加大,能力亟待提升的短板,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针对政府制度建设质量有待提升的不足,提出高质量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三)服务江阴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今年是我市撤县建市30周年,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收官之年,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关键一年。依法行政工作必须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经提出的“六大发展战略”,更加突出服务改革和民生导向。服务改革,就是要更好地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保障作用,突出抓好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民生发展、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及时破解改革发展稳定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法治的引领和规范,做到合法有据。民生导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以及行政复议、应诉等各项工作中落实法治惠民,扩大公众参与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为重点,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整合部门审批职能,组建行政审批局,将投资建设和市场准入等领域涉及的行政许可权划入行政审批局统一行使,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并对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责任以市大数据中心成立和推进为基础,主动对接省政务办“一张网”建设,完成网上审批相关软件开发及平台建设工作,确保市政务服务网上审批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创建服务型政府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群众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突出抓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关键环节。加快数据开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推动数据资源“走出深闺”造福于民。扩大公众参与、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大力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徐霞客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步规范和明确权力下放,抓好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局两个“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行,指导徐霞客镇不断完善“集中高效审批、强化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层治理架构,建立健全数字化指挥平台、权力与责任清单、信息化共享系统等监管服务机制,同时按照省编办有关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三、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为核心,全面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一)健全合法性审查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要求,完善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合法性审查工作做细做实。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书面审查,组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开展审查,要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程序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严格执行程序要求,推进合法性审查常态化、精细化、实效化,避免行政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途径和方式,对涉及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草案,主动运用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借助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仅要公布规范性文件的草案文本,还应公开制定背景、缘由和其他辅助性材料,对争议较大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不断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不断提高征求意见的实际效果,保护公众参与的知情权和积极性。

    (三)切实落实后评估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跟踪了解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决策内容,纠正决策偏差,把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依据根据“谁制定、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由实施机关、制定机关开展,具体负责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实施和制作评估报告。评估工作要在全面了解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科学分析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客观的评价结论,提出公正的评估意见。

    四、以规范行政行为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一)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和住建等领域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责整合,实行部门内部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归并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和区域综合执法。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厘清执法权限,统筹执法管理工作,努力建立简约高效、职责清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法有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执行执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亮证执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保证程序公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继续推进“两法衔接”,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三)改进行政执法方式。适应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求,积极转变行政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全力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注重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合同等方式,把执法管理与主动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发挥非强制性管理手段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坚持合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相结合,引导鼓励当事人自觉纠正错误行为,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和示范带动作用,改进考评工作,做到考评内容与年度工作重点相衔接,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衔接,考评工作更加科学,更具操作性。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对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程序、结果进行全方面、多角度的监督。

    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及时、便民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理复议案件,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围绕“案结事了”目标,采取针对性举措,分类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有效整合、合理使用行政复议资源,突出专家委员、政府法律顾问的案件审议功能。

    (二)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省、无锡和我市有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意见精神,督促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和程序,全面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水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出庭应诉能力培训,提升出庭应诉能力

    (三)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矛盾争议。完善行政调解、行政仲裁、裁决、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

    六、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基础,着力提升政府法制队伍履职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作出了进一步规范,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涉及政府及其部门的全局性工作,绝不仅仅是法制机构和法制工作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法制机构建设。近年来,随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的法制机构队伍力量、装备和能力建设有了明显进步。但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借助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律助理的作用,有效解决政府法制力量紧缺的问题。加强对政府法制队伍的行政应诉能力、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整体提升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法律理论知识、法律思维能力等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切实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三)优化法制环境氛围。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社会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建立政府和部门学法长效机制,把依法行政培训作为入职培训、任前培训和交流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提高各级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和矛盾的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城乡社区广泛开展案例普法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办好法治宣传教育栏目,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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